根據大家這幾天的討論,在此有兩點說明,
一、主辦單位的問題
綜合大家的意見,這禮拜需改善的地方有:
1.紀錄台需有桌子,沒桌子也需有工具讓記錄人員方便記錄
2.紀錄紙、檢錄單須提早準備。
3.紀錄台人力需提早15分鐘到賽場,會於20分鐘前電話通知。
4.注意場地安全,以球員不受傷為第一要件。
5.有任何狀況,以電話通知為主,網路公告為輔。
6.各場需要有一顆備用球,可以提前跟各系隊商借。
首先,我想跟各位澄清一下,
我們絕對沒有不把文新盃當作一回事,
只不過有些努力的方向明顯錯誤,
在經過上禮拜的教訓之後我們也知道自己有很多需要改進,
文新盃是不是一個小比賽的討論,
我們覺得已經不是那麼的重要,
因為第一我們不把他當小比賽,
即使是小比賽,主辦單位也不應該只把他當友誼賽來辦。
然而,我們也認為各隊沒必要把主辦跟出身系所的同學混為一談,
身為主辦方,自知有所不足而帶給大家不愉快的經驗,
關於這點我們已經道歉、解釋,並承諾改進。
請大家在給予教訓之餘,也可以尊重每個人都有各自的發言空間,
即使是跟主辦人有關聯,也不能說明他們的發言就是主辦單位的想法。
而至於,有系隊認為由你們來承辦會比較愉快,
這方面可以再討論,如果真的如此,
那我們也樂見其成。
二、裁判問題
以下是裁判長陳新針對大家的意見而做的回應:
我先針對spritecola的問題做回應:
裁判手號的順序,請參照國際籃總的裁判法,如果有規則書,那就是在第55頁「7.3犯規」的部分,我想裡面講得很清楚,我應該不用再多說明。不過我還是要認同妳一半的
言論,因為在有些混亂的狀況下,為了讓場上球員立即知道發生什麼事,裁判可以自我斟
酌是否鳴笛之後立即比出犯規種類的手勢。但是我必須反對妳的地方在於,「犯規當下立
即比出犯規種類手勢」這點是絕對不是「必要的」程序,因此,在我假設我所請的裁判們
都清楚這樣的程序之後,理所當然我會覺得他們在「不用比犯規球員號碼」的情況下,很
自然地忽略了剩餘的手勢。
不過我仍然有針對這樣的情況作出反省,畢竟仍然有如另外幾位所反應的問題 ─ 「
場上、場下球員和記錄不知道發生什麼事」的情況,因此本人決定告知本週將執法的所有
裁判朋友們,即使遇上女生的比賽,有犯規的時候也將按照一般計個犯的手號程序執行,
如此一來應該就可以避免掉除了裁判之外其餘比賽相關人員的茫然情況了,因此希望大家
在看到女生比賽的時候發現裁判一直在比號碼也不要覺得奇怪,這是為了避免妳們所述的
問題。希望這樣的決定可以讓妳們滿意,如果仍覺不滿,我也很歡迎妳們的其他建議與想
法。
而記錄的問題,我想也可以由上述的方式來一併解決。
至於裁判遲到的問題,上週日該場遲到的裁判的確是當天中午才被告知要支援(因為
主辦是中午12點整才宣布是否延賽),而當天的延賽的情況是「順延」,所以原本早上第
一個時段的賽程是全數移至下午第一個時段的,很不幸地,早上第一個時段同時有三個場
在進行比賽,而下午第一個時段只有兩個場在進行,因此延賽的結果就是,原來下午第一
個時段只有排定四位裁判,卻突然多了一個場地要同時進行比賽,導致我必須臨時再找兩
位裁判的情況,而我也必須等到主辦宣布下午賽程是否也延賽之後,我才能與裁判朋友聯
絡。
其實以上的回應,我在上一篇回應的文章已經講過了,這次我再講得更清楚一點,希
望妳們可以真的看懂並且予以諒解。
以上大概就是本人針對之後另外有人其他人所反應的裁判問題再度的回應,感謝大家
的耐心閱讀,本週的比賽的尺度我已經告知其餘裁判朋友們,會更加嚴謹,也希望大家若
對判決有問題,可以如果前一篇所述,利用死球時機、節與節的時機、暫停時機來立即與
裁判們反應,我們都歡迎你們與我們討論判決,總而言之,預祝本週比賽順利。
By 陳新
以上兩點說明,希望各位能夠接收到主辦方的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