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文轉錄自 NTU 看板 #1JGg3RMV ]
作者: joshua2328 (Joshua Lin) 看板: NTU
標題: Re: [詢問] 台大法律修憲布條被校警拆?
時間: Mon Apr 7 20:58:00 2014
各位同學大家好:
週末的時候,學生會便已經聯絡學校駐警隊,目前駐警隊對於這次拆除法學
院海報事件,也承認隊員在執勤時有瑕疵,並對此表示道歉,而學校最快在明天
便會正式說明整件事情的始末(可能會用全校信的方式)。屆時學生會也會再針
對學校說明做出回應!
26屆臺大學生會福利部
※ 引述《w3 (打撲溜3)》之銘言:
: 手動置底
: 學生會辛苦了,請問學校目前有任何的回應嗎?
: 是否可以要求學校在某一時間點前,給大家個
: 合理的交代?
: 這件事情發生在台大,讓人覺得很不可思議。
: 不希望校方將此事河蟹掉,謝謝。
: ※ 引述《joshua2328 (Joshua Lin)》之銘言:
: : 各位同學大家好:
: : 我是26屆臺大學生會福利部部長林冠嘉,目前我們已經去信給校警隊,以及負
: : 責管理校警相關事務的總務處,要求其對外說明整件事情的來龍去脈!而對於這件
: : 事情,學生會也有下列幾點意見:
: : 校警無權自行撤除海報
: : 根據《臺灣大學警衛管理作業規範》中所載,撤除違規張貼之海報並不在校警
: : 的職權範圍之內。若是校警在校內發現違規張貼的海報,應交由校內相關管理單位
: : (ex.課活組) 處理。而校警並非海報張貼的管理單位,理應不能逕行將海報撤除!
: : 該地點海報不受課活組規定管轄
: : 法律學院一樓的空間,理論上應屬法律學院自行管理,在該地張貼海報只須要
: : 經過法學院院辦同意即可,不必受課活組的海報張貼規定管轄。是故校警所主張的
: : 「海報並未蓋許可章而應予撤除」的理由並不成立!
: : 這樣粗糙的作為,無論是有意或無心,均已經傷害了同學在校內自由表達意見
: : 的權利。學生會在此要求校方對於此事盡快做出回應,並針對處理失當的部分向受
: : 到影響的活動主辦單位與校內師生道歉,並保證未來校警在校內執勤時,均能依照
: : 相關規定的授權來執法,以免再次侵害學生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