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學代會財務委員會主席,法律學院學生代表邱丞正。
人不在台北網路世界慢,想不到火燒成這個樣子,就以財委會主席的身分略做一下說明。
基本上經學代會付委的預算案,財務委員會只會就用途、實支金額與支用情形進行審議,
最多最多處理到預算的CP值,至於活動本身辦得好不好、是否有利益迴避問題、
學生會請來的音響廠商到底是誰,並不在財委會職權之下,
那是活動委員會或者大會該處理的範圍...
財委會只處理「你有沒有買到合適的商品或服務,並把實際花費金額壓在預算額度內」
這個「合適」,對我來說,指的是與預算提出時同等或更佳的商品服務,
至於你當初是哪間廠商開出來的估價單,我只會原則上要求部門照著估價單走,
如果他們後來換了廠商,並不是估價單上的那一個,那我會針對這點進行質問,
殺價結果不錯,也有買到跟預算提出當時一樣的服務,就會以按發票減列支出作結。
舉例來說學生會寒假編了特別預算說要買電腦,估價單出47,500,決算只花40,300,
我們的問題就是「那你之前開的估價單是假的嗎?」
負責的秘書部回應是「買的是MAC,比原本原價屋開的組裝電腦估價單還便宜」
財委會這邊覺得以學生會常常需要做美工跟影像編輯的需求來說,APPLE>>Windows,
還可避免成員假公濟私拿來打電動,可以接受,就沒有砍這筆預算,照發票減列通過。
這一次爭議的核心:文化部請來的廠商是不是EM?並非財務委員會主要審議的標的。
財務委員會處理的是「幹你廠商找得這麼爛,還要照預算支出,不是把學生當傻子嗎?」
這一次湖說音樂節的後舞台正是如此,服務品質差到有口皆悲,
在財委會開會時,財委會的代表們有針對這點特別質問,
文化部表示他們正在跟廠商殺價,會砍到21,000,但還沒有收到寄來的發票。
最後財委會要求文化部在大會報告,大會時文化部提出了殺價後的發票,
出包的元陞音響從報價70,000砍到發票金額21,000,
殺價額度還算符合預期,因此大會就照發票金額通過了。
之後是這個蠢事:
→ allomancy:pa設備費後來沒有列入決算, 07/01 22:22
→ allomancy:我們會提醒財務部更改,文化部沒有拿這筆錢 07/01 22:23
→ allomancy:燈光音響的部分,數目也應為73500,會另請更正,謝謝 07/01 22:24
ps:同學你哪位阿?如果是幹部的話,想吃質詢就說一聲不必客氣。
推 hotfuzzz:樓上的回答實在令我太無言…… 07/01 22:30
推 voiceonly:決算都審完了說沒有列入決算,然後直接"提醒"財務部就可 07/01 22:50
→ voiceonly:以更改啊...... 07/01 22:50
這條在財務委員會審議的時候已經下修,一開始編列的預算是140,000,
後來實際支用如前所述,的確是73,500,這點在財委會的時候已經確認過了,
在常會上也直接說"依文化部的發票進行修改",
我親自確認過兩筆發票金額相加是52,500+21,000 = 73,500。
但由於我手邊沒有這些資料的圖檔,原始紙本應該是在活大,由祕書部存檔起來了,
上周末我已經請財務部把發票拍照傳給我,如果有需要查閱正本,
以學代的職權我也可以調閱出來,張貼在公布欄什麼的,
但必須等下周我回台北才能拿到正本。
那麼決算書怎麼會列140,000呢?行政部門上傳錯誤,就是這樣。
常會二讀時,我手邊開著一個excel檔案不停地修改,把每一個變更決議和修改key上去,
改完之後的檔案長這樣:http://ppt.cc/e5YK
我很確定檔案是依照決議修改完竣的,也有和財務部確認過兩邊的決議結果一致,
但不知怎麼上傳之後就變成這副德性,針對這一點,財務部跟祕書部必須好好說明。
由於現在學生會官方網站是由行政部門方面管理,因此公告上傳都會交給行政部門來做,
我想這一次出包已經凸顯了把事情交給行政部門隨時可能會被陰險...
本會期的議長何維邦(醫學院代表)提了預算要自己架設網站,
(還要搞聽起來好先進的逐字稿語音辨識自動上傳,可以不用依靠秘書key逐字稿)
以後應該就不會再有「行政部門上傳的跟學代通過的東西不一樣」的情況了。
等一下球賽完再來講一下我本人私下對此爭議的調查結果,
像是EM到底跟學生會還有燈光音響小組有啥愛恨情仇、學代會怎麼中槍、
學代們又在八常到底問了什麼之類的,因為跟決算金額實在沒有關係,就待會再處理,
還請各位有疑問盡管提出,我盡量回應(網路超慢,打這篇斷了四次@@)
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