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問為什麼大會公報和逐字稿沒出來? 如果學代會有可以向外發聲明稿/和決定要不要參加活動的權力, 其正當性基礎似乎也是奠基在資訊透明與受公眾監督的前提之上的。 說實在的,這次根本沒人學代會有去參加遊行吧? 所有可公開查詢到的資料也只能找到學代會有討論這個議案。 (在粉絲專頁上), 學代會這樣的參與方式,真的能達到當初提案者提這個案的目的嗎? (我沒看過提案單,純屬猜測) by the way 另外一問題是,既然學代會決定參與同志大遊行, 有多少學代參與呢?是否有帶著象徵學代會的旗子或牌子參加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