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報] 102-1第四次定期大會公報

作者: NTUSC (台灣大學學生代表會)   2013-11-28 18:56:23
國立臺灣大學學生代表大會
一百零二學年度第一會期第四次常會公報
開會時間:中華民國102年10月25日19時00分至102年10月25日21時55分
開會地點:校總區第一學生活動中心202教室。
主席:議長邱丞正。
記錄:秘書高偉倫。
出席代表:
文學院代表張斐昕(18:34)、文學院代表涂欣凱(18:32)、文學院代表陳致遠(18:30)、
文學院代表郭淨源(18:24)、文學院代表林 芸(18:30)、文學院代表邱子軒(18:35)、
理學院代表李欣融(18:30)、社會科學院代表李宜武(18:40)、
社會科學院代表陳啟勳(18:35)、社會科學院代表蔡呈佑(18:35)、
社會科學院代表鄭兆凱(18:28)、社會科學院代表羅偉立(18:15)、
醫學院代表何維邦(18:30)、醫學院代表黃瀚賢(18:34)、生農學院代表黃國泰(18:18)、
生農學院代表范正一(18:31)、管理學院代表黃冠儒(18:25)、管理學院代表羅璇(18:25)、
公衛學院代表胡若辰(18:30)、電資學院代表許鈞彥(18:30)、電資學院代表林德垣(18:27)
法律學院代表謝孟璇(18:25)、法律學院代表邱丞正(18:17)。
(共23人)
請假代表:
文學院代表王河洛、社會科學院代表許家睿、社會科學院代表任柏融、
工學院代表莊民建、生農學院代表林品緯、管理學院代表張原熏。(共6人)
缺席代表:
理學院代表沈智超、社會科學院代表徐亦甫、醫學院代表謝孟頻、生農學院代表吳秉霖、
管理學院代表彭少儀、電資學院代表李卿澄。(共6人)
列席人員:
【學代會秘書處】秘書劉宇珺、秘書周易、秘書高偉倫。
【學生會行政部門】 學生會長李心文。
【選舉罷免執行委員會】 代理主席張哲豪、選舉罷免執行委員會委員被提名人劉司捷。
壹、宣布開會
102年10月25日19時整宣佈開會
貳、確認上次會議紀錄
修正錯字部分。
參、確認議程
確認本次議程無誤。
肆、主席報告
議長:本次常會正式提案有四項。
因期中考周後有一段時間無法開會,目前各個委員會運作目前已上軌道,若有開會
希望能發通知給大家,盡量避免僅讓少數人知道,另外請假應遵守程序。
伍、議長報告( 19:06)
議長:今天中午有開校務委員會,主要討論標的為學代會會務運作,特別是關於明天同志
大遊行的部分進行了說明。關於教務會議,之後議長會提關於先修課程的意見書給
教務處;本次教務會議另有針對法規做修正,舊有規定為「不繳交學費者註銷選課
紀錄」對因經濟因素而遲交的學生不利,修改後的新學則改為「暫保留學分」給予
延期繳交的機會。
校園規劃部分,主要是要興建新大樓:生物電子大樓,會出問題的主要有兩點,一
是可能會佔到永久綠地、其二是蓋新大樓期間腳踏車車位可能不足。另外校規會有
審議到藝文中心和校外合辦展覽的事宜,藝文中心表示希望能讓更多的學生參與到
藝文活動。最後則是人類、哲學系兩系拆除後,利用舊洞洞館的建材做公共藝術,
經過評估後決定繼續施辦。
社科院遷建工程委員會的部分,目前由幾位教授及總務長組成專案小組,本周一晚
上開了一次會,之後必須由社科院提出相關進度報告才會有後續發展。
最後確認代表參與委員會的名單,有幾位代表有更新相關資訊,會在會議記錄整理
過後上傳NTUSC板。
<同志大遊行進度報告>
負責人/醫學院黃瀚賢代表:已經報名了,明日早上的九點半在會辦製布條等,目前確定
會參與道具製作的有文學院林芸、社科院蔡呈佑;遊行路線
為紫線,大致上從仁愛廣場繞信義區接國父紀念館。集合時
間是下午一點,學代們請在一點半至約定地點集合,兩點遊
行會正式開始。
陸、常設委員會工作報告(19:16)
1.財務委員會/醫學院何維邦:
開了第三次會議,草案內容放置在臉書社團內,請學代們自行閱覽。
2.活動委員會/文學院郭淨源:
何維邦學代有提到行政部門在校慶即將舉辦的活動,希望能在常會報告他們在做些什
麼,另希望活動部整理歷年校慶活動相關預算。
議長:之後如果有要詢問行政部門資料,希望在常會前即對行政單位以書面提出質詢。
3.教務委員會/文學院張斐昕:
召開第三次會議,重點放在教務會議對整體課程上結構的改變,目前將委員會成員分
為三個小組,有一個小組負責這部分。另外有關寫作課程有所不足,之後會再PO板報
告委員會工作進度。
4.學務委員會:沒有召開會議。
5.總務委員會/生農院范正一:
今天常會前開了一次會,主要針對運動設施的使用者條規部分,相關資料會PO板請學
代自行參閱。
6.外務委員會:沒有召開會議。
7.法制委員會:沒有召開會議。
8.紀律委員會:沒有召開會議
9.選舉罷免監察委員會/社科院陳啟勳:
上次被擱置的選舉部門預算,這次另提特別預算案,審議時會給大家選監委的意見。
10.校務委員會:
法學院邱丞正:除了前面提到的議題外,主要討論兩點,一是希望學校強化導師制度,
二是心輔中心人數過少,可能無法輔導大量學生,希望校方能有所改善。
柒、行政部門工作報告
<會長報告>學生會會長李心文:
1.校務會議:學生會希望學校的校規會總務處能夠一起重新檢討校方設施的改進,希望
成立小組,最近會找校規會的黃麗玲老師,拜訪畢恆達老師希望能有補充
意見。
2.校園安全路線的規劃:已結案,不過總務處方面尚有部分須再做確認,無法立刻公布。
3.教務處有召開校務會議跟學生代表的座談會,會中提及未來教務政策,其中一項就是
希望召集各系系學會會長座談,希望能更即時的反應各種教學狀況。
4.社團場地申請部分:
a)椰風搖滾音過去違反校方規範,之後不能再借場,但此規範涉嫌違法,因此針對這
部分對校方提出質疑。
b)關於場地收費標準不恰當,以醉月湖舞台為例,校外租借需五萬,學生兩萬五,收
費標準實無優惠可言,認定上也容易被質疑。
5.IOS版本學生會會台已正式上架,APP的完整性能稍後將會完成測試。
6.之後會請人來學生會分享關於性別的議題
7.活動部的商品已經通過校方經營管理組審核,光雕秀前會有幾個社團先做表演,之後
會有煙火幫活動畫下結尾;目前影片的腳本已完成,但還在製作當中,前三天會先是
出簡短的預告片。另就經費部分,公關部目前募款85萬,持續進行中。
【提問】
文學院邱子軒:之前有收到信說學生會卡綁定學生證的通知,但錯過了時間會有下次
機會嗎?
會長李心文:會有,之後會再次寄信做更詳細的說明和通知
文學院郭淨源:會長提及的煙火預算是否含在200萬的預算內?
會長李心文:200萬是單指投影的部分,針對校慶活動有另編預算,會再向活動部長
確認此預算是否含在200萬,但目前確認煙火的預算有編到。
議長:補充,依據現行法規,學代會只能審議學生會費的用途,而無法審議非學生
會費的用途。
捌、學生代表質詢
無學生代表提出質詢。
玖、提案討論(19:55)
1.1021401案:選舉罷免執行委員會主任委員任命案
議長:此案為追認案,以舉手表決的方式表決。
文學院邱子軒:會議詢問,印刷出來的紙本字擠在一起,印刷品質不太好。
議長:印刷地點是課外活動組,會請課活組維修。
<一讀程序,舉手表決>
贊成:21票;反對:0票。
<表決通過>
<進入二讀程序,採無記名投票,贊成者於選票上劃記"O">
贊成:17票;反對2票;無效1票;空白1票。
<表決通過>
2.1021402案:選舉罷免執行委員會委員任命案。
議長:一讀,以舉手方式表決進行。
<一讀程序,舉手表決>
贊成:19票;反對:0票。
<表決通過>
議長:進入二讀程序,是否有學代進行詢問
【提問】
生農學院黃國泰:請問是否有施政方針?
被提名人劉司捷:主要目標是修正有漏洞的選舉罷免法條文。
<進入二讀程序,採無記名投票,贊成者於選票上劃記"O">
贊成:18票;反對:2票;棄權:1票。
<表決通過>
3.1021403案:電子化選舉暫行條例草案。
議長宣讀相關條規共八條,進入一讀程序。
連署人:社科院陳啟勳學代、醫學院何維邦學代。
議長詢問:對於此議案是否有相關疑問?
【提問】
文學院邱子軒:請問關於使用此條例的期限是什麼意思?
議長:應當是指指針對本會期的選舉,選舉辦完法即失效。
理學院李欣融:上次常會是否擱置此案?
議長:被擱置的提案為預算案,而非法律案。
醫學院何維邦:建議草案可追加遠距投票的部分。
文學院張斐昕:針對何維邦學代的遠距投票提議提供意見:若為遠距投票,可能沒
辦法確認投票當下的狀況,草案用意應是希望能有選務人員在場確
認投票秩序。
議長:稍後二讀時會請行政部門做詳細說明。
醫學院何維邦:回應剛剛的部分,因為醫學院許多人需要做實習,希望遠距投
票的原因乃因為怕錯過投票時間。
議長:進入一讀程序,採舉手表決。
<一讀程序,舉手表決>
贊成:14票;反對:2票。
<表決通過>
議長:此案進入二讀程序,可對提案的行政部門進行詢問。
選舉罷免執行委員會主任委員張哲豪:回答先前的問題,此條例設立廢止期限的原因
是希望能在本會期先試辦,未來若覺得可行,
就針對本法的細部做修正,將暫行的法條升格
為正式法條;回答另一個問題,原本有安插遠
距投票的相關條規,但後來廢除,原本打算以
授權碼的方式進行,但是後來發現其他問題,
稍後若各位有疑問可再做補充說明。
醫學院何維邦:提出修正動議,希望加遠距投票相關規定
議長:現在時間晚間八點二十六分,宣布休會15分鐘,對修正案細節進行討論。
<休會十分鐘>
議長:晚間八點四十一分,宣布復會
議長:關於剛剛的修正動議,請何維邦學代朗誦一次。
醫學院何維邦學代:內容已發文於討論社團上。(朗誦其內容)
議長:(復誦其內容)關於此修正案是否有人有意見?
<現場有三名代表以上附議,本修正案進入討論>
【提問】
社科院陳啟勳:第四條的部分,對於"因故"的判定,選委會是否針對本條次的立法
理由做說明?
選委會張哲豪:關於第四條的問題一併補充,遠距投票造成的風險,其中有一個問
題,我暫時稱他為傳教士問題,就是可能遇到路上隨意的推銷式勸
票。
此外第二個問題,原則上選委會對於「因故」的認定不會刻意刁難,
採從寬認定。
議長:是否有人要提案把"因故"的定義修正清楚?
文學院郭淨源:能不能修正成讓選委會主觀認定就好?
社科院蔡呈佑:修正動議,提議把因故拿掉。
議長:是否有人附議蔡呈佑學代之提議?採聲決。
<現場有三人以上附議,蔡呈佑學代所提第二修正案成案>
社科院蔡呈佑:但我們仍無法阻止帳號被盜用的問題
議長:先針對此修正案做討論,以舉手表決的方式是否通過此第二修正案。
<針對蔡呈佑學代所提第二修正案,舉手表決>
贊成:10票;反對:0票。
<表決通過>
議長:回到修正案,針對此動議是否有要提其他第二修正案?
社科院蔡呈佑:第二項裡面,有沒有向選委會聲明投票理由的部分?
議長:建議將「聲明理由」四字改成「申請」。是否有人附議?
<現場有三人以上附議,第二修正案成案>
社科院陳啟勳:希望還是要有申請的理由,以免遭濫用。
社科院蔡呈佑:若給空白理由,那選委會是否接受這張申請呢?
生農院黃國泰:採取網路遠距投票應該不需要理由即可申請。
醫學院黃瀚賢:我認為還是要提出理由。
社科院陳啟勳:擔心有人濫用權利,遠距投票成為主流,增加行政負擔。
生農院范正一:希望能嚴加控管,在遠距投票上加付期限,例如選委會在投票前先
公布哪些人已通過申請。
社科院蔡呈佑:怕未定好標準會使審核標準過於主觀,另外關於加注申請理由的部
分,基於方便選舉人投票的考量,不適合強制申明理由。
議長:進行本第二修正案的表決,將「聲明理由」改為「申請」,舉手表決。
<針對議長所提第二修正案,舉手表決>
贊成:11票;反對:3票。
<表決通過>
議長:針對此修正案,是否有其他人要提案修正?
法學院謝孟璇:建議修正案如下:
(1) 將第四項修改入第一項。
(2) 贊成加入在限定日期內提出申請的規範,並且在三日前公告完成
申請程序者的名單。
(3) 申請機關希望能為選委會。
醫學院黃瀚賢:公告名冊是否有個資法的問題
議長:本人可註明「同意使用資料範圍」即可。
醫學院黃瀚賢:遠距授權碼是否可用電子方式進行?
議長:建議讓選舉罷免委員會的行政部門做裁量。
社科院黃國泰:關於以電子信發授權碼的問題,其實容易以授權碼追蹤投票者的投票
行為。
選委會張哲豪:選務運作上沒辦法完全避免,實務上名冊保管需要做另外考量,但可
以嚴加規範不得作授權碼對應電子信箱的紀錄。
另外一個問題,若公布名冊的話,可能會讓人知道哪些人能投票,造
成刻意針對的拉票,因此希望公告名冊的部分再考慮。
社科院陳啟勳:想請問公布名冊的用意。
生農院范正一:只是想讓大家知道這次有多少人以電子方式投票,也可不必公告詳細
名冊。
社科院陳啟勳:可以只公布人數就好。
議長:整理以上修正案,此外是否有其他提案?
文學院涂欣凱:公告期限在三日前是否有其他衝突?
議長:請謝孟璇學代重複他的第二修正案
法學院謝孟璇:(朗誦整理過後的第二修正案)
議長:等等會將其修正案PO文,並復誦一次,修改如下(覆誦)
議長:以上第二修正案內容是否有人覆議?
<現場有三人以上附議,第二修正案成案>
議長:以舉手方式對第二修正案進行表決
<針對謝孟璇學代所提第二修正案,舉手表決>
贊成:13票;反對:5票。
<表決通過>
議長:修改條文如下(朗誦)
社科院陳啟勳:選委會可以考量遠距投票這些人以紙本方式領取,並約定比較短的期
間內就要投票。
議長:進行舉手表決是否同意通過何維邦學代提的修正案,包括諸多第二修正案修正
後的版本。
<針對何維邦學代所提修正案,舉手表決>
贊成:14票;反對:0票。
<表決通過>
議長:(宣讀全文)有沒有人要針對此提出意見或疑問。
<無人提出意見>
議長:針對本案提出二讀表決,採舉手方式
<進入二讀程序,採舉手投票>
贊成:14票;反對:1票。
<二讀通過,進入三讀>
議長:修正文字:本法自公布日"起"實行,增加起字,贊成此修正的舉手
<針對文字修正,舉手投票>
贊成:14票;反對:0票。
<文字修正案通過>
議長:進行三讀程序,一樣以舉手表決
贊成:14票;反對:0票。
<電子化選舉暫行條例通過>
4.1021404案:選舉罷免執行委員會特別預算案:電子投票特別預算。
議長:關於預算細目在附件上有提及,等等會休會讓財委進行討論。
議長:現在時間晚間九點四十分,宣布休會10分鐘,對修正案細節進行討論。
<休會十分鐘>
議長:晚間九點四十七分,宣布復會
醫學院何維邦:提議本案逕付二讀。
議長:徵求附議。
<現場有三人以上附議,逕付二讀動議成案>
議長:現場有人有要提問的嗎?若無則進行二讀表決,同意通過者請舉手。
<進入二讀程序,採舉手投票>
贊成:10票;反對:0票。
<二讀通過,進入三讀>
議長:再來三讀程序,關於本案的修正有沒有疑問?若無則進入三讀表決。
<三讀表決程序,採舉手投票>
贊成:8票;反對:0票。
<選舉罷免執行委員會特別預算案:電子投票特別預算案通過>
壹拾、臨時動議
1.郭淨源學代提案:<台灣大學自治參與與權力救濟修正草案>
連署:鄭兆凱、黃國泰。
議長:建議交付法制委員會進行討論,裁定本案付委。有無異議?
<現場無異議,裁示一讀結束付委>
2.郭淨源學代提案:<學代保障名額修訂案>
連署:黃國泰、何維邦。
議長:一樣交付法制委員會在下次常會前進行審理,有無附議?
<現場無異議,裁示一讀結束付委>
壹拾壹、自由發言
無。
壹拾貳、散會
晚間九點五十五分,宣布散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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