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議單位:選舉罷免監察委員會
會議時間:民國103年5月12日週 18時40分
會議地點:學代會會辦
主席:社科院學代任柏融
出席:社科院學代呂謦煒、社科院學代鄭兆凱、生農院學代黃國泰
請假:醫學院學代楊承翰
一、宣布開會(18時40分)
二、領五張票花費太多時間的問題
決議一:請選委會研義輸入一組驗證碼之可能性
決議二:如礙於技術或法規無法縮為一組,請選委會研義縮短時間之可能性,如利用QR碼
三、選舉經費使用部分
依據選罷法29條至31條,建請選委會通知候選人應確實記錄選舉經費,
並請選委會後續追蹤各候選人競選經費收支情形,向選監匯報結果
四、電子投票爭議問題
決議一:選委會應製作簡明易懂懶人包(並附上原始碼),推廣本此電子投票之方式,
並利用政見發表會說明之
決議二:投票之前應在選監監督下驗過電腦並加以封存,至開票時間再開封 ;
選委應將投票記錄程式log檔結果給選監作為備查
五、選監將彙整上述問題提出質詢
六、研擬修改選監相關法規,落實實質監督
七、宣布散會 (19時5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