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紀錄] 104-2會期第四次定期大會公報

作者: NTUSC (台灣大學學生代表會)   2016-05-07 10:25:46
公報
學生代表大會 104 學年度第 2 會期第四次定期大會
104 學年度學議字第 2015200013 號
時間:2016 年 4 月 27 日(三)18 時 38 分至 23 時 35 分。
地 點:本校新生教學館 103 室。
出席者:文學院,許鈞雅、吳家安、周安履、陳國榮、高慕曦、劉昱辰、吳政融、周允梵;理學院,黃泊羲、許皓雲、許軒瑋、吳宗錡;社科院,劉哲銘、林浩民、趙振辰、李政軒、林冠亨、羅京;醫學院,辜柏耘、吳佳玲、洪敦昱;工學院,周維理、張聿棨、劉相涵、薛沛宜;生農院,侯瑞瑜、戴劭芸;管學院,陳彥霖、彭子淇、何智凡、吳侑霖;公衛院,張紘綸;電資院,高紹芳、邱柏元、楊正彥、黃維家;法學院,蕭奕翎、吳振寧、高運晅。
出席者共 40 人。
缺席者:文學院,吳音妮;理學院,顧文傑、陳育宏;社科院,陳孟岑、徐連毅、曾靖容;醫學院,曾旭華、何承翰;工學院,高章琛、陳伯瑋、駱建澄、曾郁翔;生農院,張家豪、劉昱佑;管學院,林佳諭、胡則斌、林奕恬、林子期、虞翔皓、方士瑋;電資院,羅啟仁、賈脈瑄;法學院,張晴雰。
缺席者共 23 人。
請假者:社科院,陳浩天;工學院,林後維;電資院,林宗緯;法學院,許澤永。
請假者共 4 人。
主 席:議長 高紹芳。
副議長 劉哲銘。
列席者:學生會會長 陳宣竹、外務副會長 陳軍鈞、秘書長 謝佩芸、活動部部長 陳泓旭、文化部部長 陳慧元、學術部部長 羅芳晨、福利部部長 姜柏任、福利部副部長 劉又豪、公關部部長 謝明珊、燈音小組副組長 李承戰、財務部部長 郭傳誠、法制部部長 蔡維哲、選委會主委 蘇柏綸、選委會副主委 詹皓詠;議事員 謝宇修;本會研究處顧問被提名人 黃申、曾稚驊;學生法官被提名人 周函諒。
列席者共 18 人。
旁聽者:無。
旁聽者共 0 人。
紀 錄:秘書長 林宗穎、秘書 林君禪、秘書 李政軒。
紀錄共 3 人。
宣布開會( 2016 年 4 月 27 日 18 時 38 分)
認可本次定期大會議程
議長 高紹芳:將提案討論第五項修正為「國立臺灣大學學生會學生代表大會組織法」。另,法官被提名人應為周函諒,議程內有誤植。
理學院 張禎晏:提出修正動議,將學務委員會報告由第七點移到第一點。
議長 高紹芳:裁示停止討論,針對本修正動議進行表決。
贊成 13 票,反對 3 票,修正動議通過。
法學院 吳振寧:提出修正動議,將法官任命同意案無條件訂於八點進行。
會長 陳宣竹:因為時間過於匆促,法官未必全部出席。
議長 高紹芳:裁示停止討論,針對本修正動議進行表決。
贊成 8 票,反對 2 票,修正動議通過。
確認會議公報
議長 高紹芳:104-2 會期第三次定期大會公報無異議通過。
本會報告事項
一、主席報告
議長 高紹芳:期中施政報告結束僅能進行提問,每人有兩次發言機會。質詢階段則於報告結束後進行。
二、本會各委員會報告
學務委員會報告,理學院 張禎晏:已開完定期統籌會議,通過本學期社團預算。另,城中社區預約外轉制度三階段抽籤已經公佈,學務規章研修亦進行中。
議長 高紹芳於 18:51 將主席地位交予副議長 劉哲銘。
校務委員會報告,議長 高紹芳:原預計於四常後開會,討論稽核會議代表、選舉宣傳及期中培力等事項,會再統計日期,也請各委員會先行準備。另,委員會通知晚發、晚開會情形需要改善。
副議長 劉哲銘於 18:55 將主席地位交予議長 高紹芳。
紀律委員會報告,副議長 劉哲銘:方才已結束紀律委員會,除通過請假名單,也請秘書處統計一常至四常學代之出席紀錄,公布於粉專與 NTU 版。
財務委員會報告,理學院 許軒瑋:本週財委審核燈音小組及研究處預算案。前者建議照案通過,後者則有追加預算財源籌備不明之問題。
會長 陳宣竹:學生會方面認為在財務允許、計畫完備之情形下,
只要財委、學代大會通過追加預算案,即可以進行支出。另,學生會對於經費使用之概念為最低能夠進行下次選舉。
理學院 許軒瑋:休會將召開財委,將本案送回大會討論。
活動委員會報告,理學院 吳宗錡:活動部部分,各系統、宣傳已經測試並開始進行,將品會由贊助供應。新聞部部分,工作坊報名情形穩定。文化部部分,電影獎活動決定展延至下會期初,充裕時間。學術部部分,友善健檢問卷將情趣用品由抽獎清單移除,其餘活動、演講亦穩定籌備、進行中。
會長 陳宣竹:移出情趣用品主因不希望研究結果因抽獎而有偏誤。
外務委員會報告,醫學院 辜柏耘:本次外委主要審理公關部、新聞部之報告,並審議研究處計畫,已提供審查意見書。
教務委員會報告,工學院 周維理:本次教務會議三件提案,首先為大一國文抵免案,部分教師已經答應開設相關課程;第二為雙主修案,由議長負責,因牽涉到學則修改,希望由教務長提出;最後為外文二抵免進階英文,教務長已經承諾願意提出。
總務委員會報告,社科院 林冠亨:男一坐式馬桶增設已經開始招標,腳踏車改革部分將朝向鼓勵畢業生回收及廢棄車處理方式進行。另,系隊於醫體借場一案將會再討論。另,禮堂二樓將改建更衣室與性別友善廁所,舟山路公聽會會處理臨時道路問題。
醫學院 辜柏耘:詢問目前對於醫體借用認知為何?
答:借場順序部分政治、經濟系本學期仍維持優先,下一學期需要再做討論。
法制委員會報告,理學院 黃泊羲:開會結果三點報告,選罷法部分將再做討論,另外學代三法將會對組織細則等進一步討論,最後則是線上會議的討論,基本上為修法方向。另,性別平等研究法部分將會讓研究處研究案須經大會同意進行。
理學院 許軒瑋:請重述性別研究處修法。
答:據上一次常會之提問做出回應,包含能夠讓研究處進行相關研究或審查,往更符合組織法之方向修正。
主席 張紘綸:本人希望朝向將職責直接納入組織法當中,使研究處進行研究更加方便,學代連署研究案即可。
資訊委員會報告,公衛院 張紘綸:期間未開會。
選舉罷免監察委員會報告,法學院 吳振寧:本會期將推動電子投票系統法規話,將監察細則納入選罷法中。另,選罷法修正案部分已經初步討論,選務監督亦將持續進行。
三、本會秘書處報告:
秘書長 林宗穎:首先為開會通知,希望各委員會主席提早統計,本人也會減少晚發可能之失誤,另外將與選委合作進行選舉宣傳,有興趣之學代可以洽詢。
副議長 劉哲銘:對於紀委通知晚發表達不滿。
四、本會研究處報告
主席 張紘綸:本次提案包括第一案為自治歷史研究案,將嘗試各類型資料來源;第二案為研究生獎勵金研究案,包括探討系所層級規定差異,進行勞動調查、釐清;最後兩案為顧問提名與追加預算案。
五、學生代表加入或退出委員會報告
管學院 何智凡退出學務委員會。
議長 高紹芳退出活動委員會。
行政部門報告事項(一)
一、三月份預算執行進度報告
會長 陳宣竹:每月七日皆會送交文件至秘書處,為當月份請款紀錄。
二、期中施政報告
會長報告
會長 陳宣竹:補充,舟山路施工會分階段於十年內進行。學生會部分,將會開校長續任座談會,以及於校務會議上提案校園安全中心設置,希望能夠設置委員會。另,大學法公聽會歡迎學代參與,已經聯繫 33 間學校串聯討論,預計於立法院下會期提案。先前機械系事件已經與各級單位溝通,學生會預計仍會送性平會。
理學院 許軒瑋:機械系尚未如承諾公布評分標準,後續行動為何?
答:會繼續關注,詢問相關處理缺失。
公衛院 張紘綸:立法院下一會期為預算審理,能夠有效宣傳大學法嗎?
答:本部分無法實質確切評估,但會視狀況與立委、立委助理有更多討論。
追問:是否有注意立法院之提案門檻?有把握爭取到 16 為立法委員支持嗎?
答:串聯本身的過程即是喚起大家對大學法缺陷的注意,也是一重大進展。學代所提之部分會再多注意。
法學院 吳振寧:具體何時性平會處理?
答:未規劃具體時程。
工學院 薛沛宜:學生會將拿何種籌碼與學校要求先前承諾?
答:傾向以提醒教務長之部分,不會以談判籌碼方式。若仍未作相應處理才考慮後續行動。
追問:是否認為校方是遺忘而不是不願意處理?後續處理為何?
答:會內會再討論。目前會發聲明稿,並再與教務長商談。
理學院 許軒瑋:學生會內部可以等待機械系公布評分標準至何時?
答:尚未進行聯繫,希望至少能於五月中完成。
社科院 林冠亨:是否有把握不被性平會退回?是否能收到相應效果?
答:先前有評估過退回本案,但提案本身即是對於教授、校方之打擊,結果部分性平會因有保密情形將不公開。
理學院 黃泊羲:目前大學法修法大致有哪些方向?
答:相關全校信件已經寄發。修法方向包括檢警入校、學生代表會議席次、校長遴選、會內財務、併校之權益保障。
文化部報告
文化部部長 陳慧元:藝言難盡展期為五月初至六月中,包含各社團之作品。光合作用徵團已經開始,會縮短報名期間避免過度爆團。台大電影獎主視覺已經確定,並經活委建議已經拉長活動期程,活動日程會更新於粉專,相關導演與影業人員講座亦在邀請、確認中,拉贊部分進展較為有限,會再持續進行。
理學院 許軒瑋:部長是否會參與下一會期之決算?
答:是。
財務部報告
財務部部長 郭傳誠:查帳部分因對於過去操作想像錯誤等因素無法持續進行,將轉而編寫財務部工作手冊,會於七常前提出。
理學院 許軒瑋:補充報告,希望內控細則書面能於六常送達。先前贊助款目前流向為何?
答:款項仍在 401 專戶。
議長 高紹芳:目前時間為 20:00,議程無條件轉為法官任命同意案。期中施政報告稍晚審理。
提案討論(一)
一、學生法官任命同意案
會長 陳宣竹:收到六名法官辭職,在此提出法官同意案。
學生法官被提名人 周函諒:法研所一年級,相關經歷如提案單所示。
社科院 林冠亨:如何避免司法權變為立法者之困境?
答:並未思考完全,也無法代表學生法院作出回應,希望能夠促成兩會之溝通,法院為中介者之角色。
社科院 劉哲銘:建議拆開表決,先針對出席法官表決。
理學院 黃泊羲:分開表決是逐一表決,還是將出席與否分案表決?
社科院 劉哲銘:應為後者。
文學院 周允梵:未出席之法官任命同意案應在有更多了解後再行表決。
會長 陳宣竹:並非所有法官都能夠有空出席,法院業務量繁重,希望學代同意任命。
文學院 陳國榮:若提名不通過,法院是否能繼續運作?
議長 高紹芳:目前未有新案件進入法院。
會長 陳宣竹:在此亦無法承諾其餘法官下次常會能夠出現。
議事員 謝宇修:行政庭與仲裁庭三人即可合議,解釋庭須在職二分之一法官才可合議。
生農院 侯瑞瑜:如何了解法官候選人是否適任?希望朝此方向討論。
理學院 許軒瑋:提議擱置未到五位法官之任命同意案。
議長 高紹芳:裁示停止討論,針對擱置案進行表決。
贊成 15 票,反對 3 票,擱置案通過。
議長 高紹芳:裁示停止討論,針對任命同意案進行表決。
贊成 27 票,反對 1 票,廢票 2 票,周函諒法官任命同意案通過。
行政部門報告事項(二)
財務部報告
理學院 許軒瑋:部分金額尚未進入學生會帳戶情形為何?另簽收過程是否進行?
答:自 401 專戶抽出金額較為麻煩,可能有屆數隔閡。而過往匯款紀錄難以於現今查核。
補充回答:聯絡費用現金發放,之後會針對簽收過程進行更改。
新聞部報告
新聞部部長 韓馨儀:紙本雜誌部分,本學期花火新增福利部專欄,專題部分亦有近新增。另外為了回應部分同學表示難以拿到花火雜誌,已經上傳派報點,希望增進接觸人數。網站平台、本學期講座等也在持續經營、籌備中,而先前網站平台維修亦已經修復完成。
醫學院 辜柏耘:學生週報部分訂閱者是否已經畢業?
答:是,但後台無法針對此分析。
法制部報告
法制部部長 蔡維哲:本學期已進行部內培力,決算相關訴訟預計於五月初提出。第十一號解釋部分,針對學生會相關對外行為是否對學代會有報告義務或擁有審議權,法官看法認為政策皆有事先報告義務,行為則需另外視之,情況緊急者亦只需事後報告,若違反則須盡快補充報告,政策仍然有效。
學術部報告
學術部部長 羅芳晨:三部分報告,首先為博雅深夜食堂,活動摘要、紀錄已於粉專發布;第二為性別友善廁所,已經於部內進行兩次工作坊,討論動線、安全等議題;第三為粉專經營部分,希望能夠針對各社團活動進行串聯,相關議題亦在粉專刊出。另外,性工坊部分活動會在粉專隨時更新。
法學院 吳振寧:相關活動成效是否達到預期目標?活動的宣傳方式為何?
答:宣傳方式部分,包括實體海報、PTT 版、臉書版上進行宣傳,期間約為一週。而預期目標部分,大致上皆有達成,唯有同學仍然反應圓桌區較適合討論,第二場深夜食堂回到圓桌區有達到較好成效。
公關部報告
公關部部長 謝明珊:部內培力已經舉辦,包括活動經驗傳承。近期業務為台大總動員之拉贊,並穩定進行中,五月至六月中業務為課活組委請辦理之講座。
福利部報告
福利部部長 姜柏任:本學期規劃包括膳委會餐廳票選、工作手冊整理及花火時代專欄。花火專欄部分,包括當期議題以及長期議題,會努力朝向趣味化進行;餐廳票選部分,是長期與膳委會合作,鼓勵同學關注校內用膳並給予意見,本學期問卷為了避免偏誤增設飲食需求選項,獎品部分亦有特別考慮並增加中獎率。上半學期議題回報部分有多項,重要部分包括田徑場觀禮台工程、復學生住宿權益、成績單寄送回家、大一女前綠色小屋招標。下半學期共同推動事項則包括語言學分認定、校安中心設置、轉雙輔門檻限制放寬。
社科院 林冠亨:工作手冊部分進度為何?或是階段性成果?
答:已經分配給部員處理,分配的標準為校園內之不同類型議題,資訊部分希望能於六常完成,若能及時完成會請學代看看。
公衛院 張紘綸:共同推動事項部分將如何合作?可否列席討論?
答:將會尋找法規不足處,並從中進行提案或與相關系所討論,已經與教委主席約討論時間,並於近期徵詢校方意見。列席部分,福利部樂意列席,不過常會上的報告會讓學代更為清楚。
法學院 吳振寧:為何期中施政報告晚送?
答:簡報先前即已大致完成,未能先行送達秘書部表達抱歉。另,學生自治可能受到考試壓力,會盡力完成。
秘書部報告
秘書長 謝佩芸:三部分報告,首先為北京大學、澳門內地學生聯合會交流活動,皆已經完成;會產清冊部分,已經完成重新整理、歸位,會繼續進行詳細建檔、造冊;公文整理部分,已經依據會議類別分類,
並進行掃描、建檔。
社科院 林冠亨:企劃書交接部分為何?
答:此為學期末交接,尚未發生。
追問:是否有相關規劃?
答:會利用現有資料進行交接。
活動部報告
活動部部長 陳泓旭:本次活動宣傳部分穩定進行中,包括網路、實體宣傳,同學反應良好,相關任務介紹可以參考投影片,包括母親節、椰林大道龍出沒、台大藏寶圖系列及蟾蜍山文化地景等。活動網頁穩定架設中,並將會提供排名查詢。議題部分,可能包括文萌樓、花火宣傳以及學代會旁聽,鼓勵同學關心並進行思考。
醫學院 辜柏耘:宣傳活動部分於醫學院將如何辦理?
答:今日與昨日已經舉行,以於臉書 hashtag 方式進行。
選舉罷免執行委員會報告
選委會主委 蘇柏綸:選務持續進行中,也請欲參選學代盡快填寫登記表單。而下週一將有分享宣傳活動。投票時間修改至早上九點三十分至下午六點三十分,以利選務人員執行業務。宣傳活動將與秘書處合作,目前仍於討論階段。
法學院 吳振寧:為何未於臉書公布目前登記名額?
答:以往為於結束前兩、三天公布。
社科院 林冠亨:為何是兩、三天前?
答:以往做法皆是如此,並不會去看登記人數多少而調整。
議長 高紹芳:目前時間 21:32,宣佈休會。
議長 高紹芳:目前時間 22:01,宣布復會。
燈光音響小組報告
燈音組副組長 李承戰:每次活動結束皆有對活動滿意度進行調查,若有不滿意之處亦將進行詢問,並改進之。
學生代表質詢
活動部質詢
公衛院 張紘綸:網路宣傳手法包括?
答:影片、宣傳照及抽獎,包括臉書、花火、PTT 皆包含。
追問:臉書對於分享抽獎政策更動,是否注意並應對?若未來遭到停權將如何處理?
答:若停權,獎品將會持續發放,活動亦會進行。
會長 陳宣竹:需要進行內部討論,為新規定。討論結束後將提交報告。
追問:關於蟾蜍山地景,學生會是否了解相關情形,包括迫遷狀況?想讓同學如何了解議題?
答:了解事件第一步為使學生先行接觸,才會有進一步了解。
追問:台科大五月底亦會於蟾蜍山舉辦活動,是否進行串連?
答:會再進行聯絡。
福利部質詢
社科院 林冠亨:膳委會問卷是否只有投票形式?內容為何?
答:膳委會不希望抽獎目的以外問卷,因過往曾經因此造成困擾,因而內容不易更動或增加。
追問:何種形式能夠使廠商改進?
答:膳委會主軸包括餐廳衛生等,並非對於其他形式不重視,而是有其他管道進行。
追問:如何讓廠商知道如何改善?
答:會與膳委會確認意見欄之設置。
追問:建議膳委會日後招標餐廳時可以參考問卷結果。
答:應為鼓勵性質之問卷,換約時有其他考量。後續建議可再考慮。
社科院 林冠亨:會議列席是否較為繁忙?是否能夠公佈會議記錄?
答:可以嘗試進行公布,而相對於公佈會議記錄,於常會上進行報告更為有效。若討論有明確目標,列席討論樂意進行。
追問:時效性議題是否有常態交流?
答:時效性議題甚至未在部會處理,可以透過校務建言系統。長期部分,希望同學皆能有自我權利爭取意識。
追問:是否同意經常性交流?
答:不反對,但希望培養同學反應模式。仍需注意福利部不應成為同學的保姆。
追問:是否能於六常前嘗試進行?
答:會嘗試請秘書整理摘要,盡力提供。
醫學院 辜柏耘:是否可能會讓醫學院之餐廳參與度較低?
答:會嘗試爭取於不同校區統計、頒獎。
追問:個人不常去的餐廳是否可能等同被排除?
答:可能可以思考如何設計以達到每間餐廳都被評鑑。
追問:福利部政策是否有長期追蹤?
答:無法規範接下來之政策,希望接下來能夠繼續推行,會於傳承時進行溝通。
秘書部質詢:
理學院 許軒瑋:會辦之門禁措施為何?
答:為活大既定之門禁系統,學號會定期更新,然會辦門鎖有時卡住。
追問:性工坊獎品疑遭拿走,詳細情況為何?
答:目前已經調閱門禁、監視器,會再繼續調查。
追問:是否會改進空間收納方式?
答:侷限於空間不足,特別是期中前後。
提案討論(二)
二、本會研究處顧問任命同意案
主席 張紘綸:本次提名兩位研究處顧問,黃申負責自治歷史之爬梳,曾稚驊則是負責研究生勞動獎勵金調查。
顧問被提名人 黃申:應爬梳學生自治二十八年以來之歷史,包括會議記錄、出缺席紀錄,建立紙本、電子資料庫,從而進行史料之再整理,如大事紀等,雖資料有所散軼,仍應於會期結束前完成,並進行資料呈現。另,每次常會會進行進度報告。
理學院 張禎晏:希望詢問被提名人之外務?
答:本人學分八學分,應能有充足時間進行本研究案。
文學院 周允梵:若無法如期完成,而被提名人又畢業,研究案將如何完成?
答:若畢業後仍將繼續進行,以研究員身份進行。
理學院 許軒瑋:針對意識型態而言,是否認為世界是進步的?
答:需定義何謂進步,個人認為世界無論進步,仍然運轉。
顧問被提名人 曾稚驊:目前為臺大工會秘書長,研究案乃針對研究生獎勵金分配制度進行調查,而分配行為則由系所決定,因而學生工作者勞動情形、系所規範形成無所依循,希望進行釐清。
議長 高紹芳:裁示停止討論,針對顧問任命同意案進行無記名表決。
兩位被提名人皆為贊成 11 票,反對 0 票,廢票 1 票,任命同意案表決通過。
三、本會研究處追加預算案
理學院 許軒瑋:依財委決議,自治歷史研究案部分,將影印費下修至 100 元;獎勵金分配研究案尚屬合理。
文學院 周允梵:希望請顧問重新就企劃內容進行報告,因內容有所出入。
議長 高紹芳:請直接對內容進行提問。
文學院 周允梵:針對預算中紙本資料用途可否說明?
顧問 黃申:須將資料庫進行紙本印刷,即成果輸出。
顧問 曾稚驊:本研究案將針對系所進行訪問,對象包括研究生,了解其爭議與分配潛規則所在,會影印訪綱等予訪員,增進成效。
理學院 許軒瑋:企劃書仍未補正研究方法與過去研究成果。
答:需凸顯系所差異,傾向於質化訪談,難以達到量化推論結果。
過去研究結果部分,包括高工時低工資,研究生入不敷出及科系不對等之情形。
管學院 陳香樺:研究案是否應該與學代會相關?難以察覺其關聯性。
主席 張紘綸:本研究案依法進行,應能進行。
追問:若日後類似案件,將如何界定權責單位?
主席 張紘綸:學代會研究處作為幕僚機關,本應進行意見搜集與討論。立法院亦有類似機構供立法委員建議。
議長 高紹芳:本人政見即是與異議性社團、工會合作。
追問:研究案已經超出協助立法範圍,本案可能為外包性質。
主席 張紘綸:由委員會進行後續推動。
議事員 謝宇修:應包含於校內權益範圍,進而推動校內相關法規改善。
追問:簡明之,本研究案不應由學代會研究處進行。
議事員 謝宇修:方才已經回應本問題
法學院 姜柏任:兩會本皆可能面臨學權推動部分,是否能夠立專法授權工會進行補助,現行方案可能造成憲政慣例,利用學生會費進而協助其他組織進行活動。
主席 張紘綸:本案不會成為慣例,日後研究案都將赴常會進行報告、監督。
理學院 許軒瑋:為何工會獨自進行研究,企劃明顯為工會本身案件。
顧問 曾稚驊:可經由學代幫助與系所溝通。經費部分,工會經費的確不足,希望尋求學生自治協助。
主席 張紘綸:當初為學代會主動接洽工會,才促成合作案。經費部分,當工會組織願意受到校內監督是一件好事。
會長 陳宣竹:雜支支出疑慮可以詢問財務部部長。提問部分,作為一個系所學生是否可能了解整個系之制度架構?
顧問 曾稚驊:獎勵金發放部分將會有系所專門人員負責,以抽樣方式調查。
議長 高紹芳:裁示停止討論,針對預算案進行二讀表決。
贊成 4 票,反對 0 票,本預算案二讀通過。
理學院 黃泊羲:提議逕付三讀。
議長 高紹芳:裁示停止討論,針對預算案是否逕付三讀表決。
贊成 5 票,反對 1 票,本案逕付三讀。
議長 高紹芳:裁示停止討論,針對預算案進行三讀表決。
贊成 4 票,反對 0 票,本案三讀通過。
四、活動部燈音組資本支出追加預算案
理學院 許軒瑋:財委會決議照案通過。
議長 高紹芳:裁示停止討論,針對預算案進行聲決。
聲決結果贊成,本預算案二讀通過。
理學院 黃泊羲:提議逕付三讀。
議長 高紹芳:裁示停止討論,針對預算案是否逕付三讀進行聲決。
聲決結果贊成,本案逕付三讀。
議長 高紹芳:裁示停止討論,針對預算案進行三讀聲決。
聲決結果贊成,本案三讀通過。
五、國立臺灣大學學生會學生代表大會組織法修正案
文學院 周允梵:提議延期討論至第五次定期大會。
議長 高紹芳:裁示停止討論,針對延期討論進行聲決。
聲決結果為贊成,本案延期討論。
六、國立臺灣大學學生會創制複決暨公民投票辦法修正案
文學院 周允梵:提議延期討論至第五次定期大會。
理學院 黃泊羲:延期討論理由為何,本案為三讀程序,應逕行討論。
理學院 許軒瑋:因人數較少,不應倉促三讀法案。
議長 高紹芳:裁示停止討論,針對延期討論進行表決。
贊成 6 票,反對 1 票,本案延期討論。
七、104-2 會期第四次總務委員會開會追認案
社科院 林冠亨:因期中考延遲,因而晚發。
議長 高紹芳:裁示停止討論,針對追認案進行表決。
贊成 6 票,反對 1 票,本案追認通過。
八、104-2 會期第五次財務委員會開會追認案
理學院 許軒瑋:研究處預算晚提供,難以估計時間因而延遲。
議長 高紹芳:裁示停止討論,針對追認案進行聲決。
聲決結果為贊成,本案追認通過。
臨時動議
理學院 許軒瑋:提議追認第六次財務委員會。
議長 高紹芳:裁示停止討論,針對追認案進行聲決。
聲決結果為贊成,本案追認通過。
自由發言
會長 陳宣竹:學生會尚未認定會內財產是否遭竊,有可能僅為移動疏失。另,部分法官被提名人於下次常會仍未能出席,可以請學代先行提出書面問題並由法官被提名人答覆之。
議長 高紹芳:辛苦大家了。
宣佈散會
目前時間 2016 年 04 月 06 日 23 時 35 分,議長 高紹芳宣布散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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