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明晚七點半第八次紀律委員會如期在社科院交誼廳召開,歡迎關心本案的學生代表蒞臨。
2. 本次開會通知上之「是否成案」敘述,係屬對紀律委員會職權之誤解,以及對校務委員會通過決議之錯誤認知,本人承認此一錯誤,並將於開會確認議程時提出變更議程動議,進入懲戒案的實質討論。
3. 本人昨天於學代會內張貼之無法律責任論述,係屬個人在認定現有選監委定位不宜於現行法規詮釋下,另外以本人於憲法課上所學之解釋方式之一種,所做出之詮釋。本論述並非唯一之解釋方式,甚或未必屬於多數見解。本人無意,也不認為該論述得以作為紀律委員會之立場,蓋委員會尚未開會,並非經過決議之論述仍應視為會內討論。
4. 社科院徐學代所引用本人的論述,並未經過本人同意,本人也於該貼文下方回應認為其仍有不中立之事實。紀律委員會並非單純就是否有無違法一事進行審查,經大會決議之懲戒案同樣屬於審查之標的。即便本人認為無法律責任,吾人在審理時仍不應忽略徐學代於選舉期間不中立之行為,所引致電子佈告欄校版上之道德非難與質疑。
5. 造成電子布告欄上引發之爭議,致使學代會之聲譽進一步受到質疑,本人在此致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