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該是書記官長吧,下面有考慮再設兩個學生書記官嗎?
畢竟 書記 和 書記官可是差了十萬八千里...
※ 引述《NTUSJ (台大學生法庭)》之銘言:
: 學生法官
: ╭───┬──────────┬───╮
: │姓 名│ 系 所 │年 級│
: ╞═══╪══════════╪═══╡
: │林欣曄│法律學系研究所碩士班│一年級│
: ├───┼──────────┼───┤
: │張郁昇│法律學系研究所碩士班│四年級│
: ├───┼──────────┼───┤
: │曾彥超│國家發展研究所碩士班│四年級│
: ├───┼──────────┼───┤
: │賈文宇│法律學系研究所碩士班│四年級│
: ├───┼──────────┼───┤
: │金益先│法律學系研究所碩士班│一年級│
: ├───┼──────────┼───┤
: │洪彗玲│法律學系研究所碩士班│一年級│
: ├───┼──────────┼───┤
: │林于心│法律學系司法組* │五年級│
: ├───┼──────────┼───┤
: │曾燕倫│法律學系研究所碩士班│一年級│
: ╰───┴──────────┴───╯
: *註:已考取台大法研所公法組
: 書記長
: ╭───┬──────────┬───╮
: │姓 名│ 系 所 │年 級│
: ╞═══╪══════════╪═══╡
: │陳致睿│法律學系司法組 │四年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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