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灣大學學生會法院 院務會議
一百零七年度 第一次 院務會議 會議紀錄
開會時間:民國 107年 6月 13 日 15 時 30 分
開會地點: 霖澤交誼廳
出席法官: 學生法官 高國祐 周慶昌 周函諒 高鈺婷 吳姿穎
何奕萱 楊劭楷 林易勳
紀 錄: 書記官 曾維翎
會議紀錄正文開始
第一案、暑假期間預算案
將鑑定費修正為每案兩組鑑定人,每組1500元,預計有四案,共12000元。
將裁判費修正為:下級行政廷每案1500元,估四次;上級行政庭每人500元,估兩次;解釋庭每人500元,估一次。總計15500元。
修正後無異議
本案通過
第二案、討論案:107年案件討論
決議留予各庭法官各自決定。
臨時動議
無
自由發言
無
中華民國一百零七年六月十三日
(以下空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