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對與否? 教會內部意見分歧
記者 馮天昱 報導
十一月三十日,以「一夫一妻、一男一女、家庭幸福!」為號召的反多元成家遊行在
凱達格蘭大道舉行,自從伴侶盟開始推動多元家庭法案的修訂,社會上不斷出現支持與反
對的聲音,身為基督教徒的黃晴同學,面對本報採訪,她不避諱的談到自己的立場,儘管
不支持,但她說:「我有什麼資格去論斷同志?我們必須先反思自己。」
機械系四年級的黃晴,同時是名基督徒和台大光鹽社社員,近年來輿論紛紛將矛頭指
向基督教,她表示,教會內部意見不一。事實上目前教會內大致可分成三個派別,一是不
排斥、甚至轉為支持同志的一派,例如同光教會;一為反對同性婚姻,但認為不需透過激
烈的社會運動去阻止同性婚姻,而是以傳播福音的方式來改變社會;最後則是反對同性戀
,必須訴諸社會運動參與的一派,像是許多當天上街遊行的基督教團體。
她認為,聖經裡有提到禁止同性性行為、性氾濫,這可能是主要基督教會反對同性戀
的原因,另外也有人認為,上帝造一男一女的目的是為了組成穩定和諧的家庭,這樣才是
自然的結合。然而,針對反同性戀的部分,教會內也有人認為聖經教義中主要是反對性氾
濫的行為,而不是同性戀,事實上目前社會對於同志的負面觀感也是源自性氾濫觀念。
她對十一月三十日遊行中所訴求的價值──維護傳統家庭表態支持的,她不否認基督
教具有父權思想,家庭與社會的維繫必須透過父親和母親各司其職,兩性特質的影響對於
一個孩子的塑造是不忽視的。至於爭議甚大的收養疑慮,反對派認為父母的角色在家庭中
是必要的。此外,同志家庭小孩未來在學校可能受到歧視,對此黃晴提到,儘管有以上爭
議,但社會上仍有許多問題家庭需要被解決,包括隔代教養、棄養、孤兒等異性戀家庭下
所出現的社會現象更不容忽視。
依據過去女權解放與黑白平權運動的例子,同性婚姻是否未來會出現社會廣泛接受的
可能?黃晴表示,雖然不知道女性與種族平權的例子能否直接類比同性婚姻,不過依據她
自己的觀察,教會內部似乎沒有在這件事情上態度鬆動的趨勢,支持同性戀者的比例增長
仍不明顯。
被問到自己的態度,黃晴說:「自己還是相信上帝公義與基督教義,認為同性戀是一
項罪,不過,這種罪和我們其他說謊、忌妒的罪一樣,是可以透過信仰獲得救贖。」
雖然反對同性婚姻,由於黃晴身邊有許多同性戀友人,也因此在多元成家法案的態度
上,她仍然非常掙扎於信仰的真理與情感間,希望能去了解、愛同志,或許達不到共識,
但也不願失去友情,這是她覺得最困難的部分。她提到:「很多論點要經過雙方溝通與了
解,目前太多事情混在一起,造成社會的分裂和對立。我有什麼資格去論斷同志?我們必
須先反思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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