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報] 社科院學生汽車停車證申請

作者: NTUSSSA (社科院學生會 )   2011-03-30 12:48:59
申請時間:99學年度第二學期(100/2/21-100/8/31)
申請規定:
1、僅供本院[在校學生]申請。
2、檢附本人駕照、行照[行照含配偶]及學生證影本各一份。
3、限停本院第二停車場(徐州路50號,本院大門口對面)。
4、申請經核准後,通知領取遙控器。領取當日須繳交押金500元。
5、停車證有效期限截止或於有效期限截止前辦理離校者,請將遙控器繳回,未依規定繳
  
  回遙控器且超過30天者,恕不退還押金。
6、遙控器遺失及不當使用致損害者,須繳交工本費250元重新製作。
7、此車須本人使用,遙控器亦不得轉借他人使用,違反者經查證屬實,總務分處將依規
  
  定收回停止使用。
申請辦法:詳情請洽教務分處張佩君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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