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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教學助理是否有存在價值?員額數及補助是否使用妥當?
有錢的時候瘋狂開缺接受申請,沒錢的時候砍薪,欠缺積
極管理處置,阿撒不魯的課程也可以有一堆TA,傑出TA雖然
可以選拔好的TA,但是根本不及制定退場機制來得有效,尤
其是濫用TA,挪用TA的不在少數,浪費資源。
既然教學助理普遍是有助於學習,就不該只侷限在五年五
百億,沒錢就不辦學了嗎?既然定調TA非屬勞動而是教育學
習云云,那就沒有所謂經費框架的前提。
(2)助學金經費挹注邁頂計畫TA這件事
竊以為工會的說法正確了一半,找不到經費結果動腦筋到
助學金的確是欺負學生,但助學金原本就不公不義,這樣也
只是剛好而已。
第一,這個經費如同原文所指,基本上就是由大家的學費
撈出來的,我想該抗議的是大學部的學生,何以我的學費要
去補助碩博士生的"助學"?
第二,這個助學金發放的制度在台大研協及工會的努力後,
已然有明確化的基本規範,但仔細去看,我不認同甚麼打掃、
收發信件、管理器材這種已有另聘專職職員的輔助工作,既
沒有任何學習意義、也沒有達到什麼協助教學的目的。
我更激進地認為,在助學金應有一定勞務付出的前提,應
全數挹注到教學事務上,大家的學費本來就應該拿來用到課
堂裡,是誰允許這些經費變成碩博士零用錢或名義助學、實
則變相成為工讀費用?
所以拿走十分之一去給邁頂TA,站在大學部的立場,應該
舉雙手歡迎,因為你們的學費終於用在自己身上。
(3)關於勞動權益這件事
我覺得工會做得很好,學校應正面處理"勞動權益",但是
勞動身分,太過傾向從實質勞務付出面相去看事情,我想距
離校內現況甚遠。
教發中心幹事/國發所碩士班四年級 楊韶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