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版友大家好,小弟我目前是管理學院大一升大二的學生。
敝院在大二時有規劃一必修三學分課程「民法概要」或「民法概要乙」,但由於小弟未來
規劃想修習一些法學院的民法課程,故想先在大二上學期時選修「民法總則」。
請問各位管院與法學院的前輩們,管院的「民法概要(或民法概要乙)」是否可以「單純」
以法學院的「民法總則」充抵?還是需要搭配其他課程(如債總、物權blabla)一起才能充
抵?(因為民法概要似乎是法學院的民總、債總、物權......的集合體XD,不想浪費時間精
力同時修民概與民總QQ)
稍微爬了一下版好像沒有太多關於這方面的訊息......上網找學校官方資料又不大齊全XD
想請問各位有此經驗的前輩或同學是否可以提供一些意見以供參考??感謝各位!!
祝大家暑假愉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