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價] 110-2 張譯文 民法債編各論

作者: beccaria0711 (寇莉)   2022-07-13 13:1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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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其他條件):

哪一學年度修課:
110-2
ψ 授課教師 (若為多人合授請寫開課教師,以方便收錄)
張譯文
λ 開課系所與授課對象 (是否為必修或通識課 / 內容是否與某些背景相關)
法律系必修
δ 課程大概內容
本課程主要講授「債編各論」或稱「契約各論」,來回穿梭於「類型化(aka.債各)」與
「一般化(aka.債總)」的思考方式。
不過,礙於時間因素,授課教師僅挑選其中重要契約類型講授。
本課程目的,在於進一步細緻化債編總論一(契約之債)的學習成果,使學生認識債編各
論中的規範架構,及其背後的理論體系。除了法律原則的講授外,並加入諸多司法實務的
個案事實為討論素材,希望能培養學生兼具法律抽象思考與具體案例說理的能力。
(取自cool )
實際上主要著重在「買賣」、「租賃」、「承攬」三個章節,此外會補充如贈與(買賣上
完後)、一點點的僱傭+委任(承攬前)
Ω 私心推薦指數(以五分計) ★★★★★
喜歡用裁判來思考法律問題:★★★★★
喜歡聽老師上課講幹話:★★★★★
喜歡反思學說與實務爭議:★★★★★
η 上課用書(影印講義或是指定教科書)
以自編講義為主,且老師是第一次開這堂課所以學期中會不停地發講義(因為老師講義可
能要上課的前一個禮拜趕出來)
參考用書如下:(但筆者一本都沒買)
1. 林誠二,債編各論新解:體系化解說(上)(中)(下)
2. 陳自強,契約之內容與消滅
3. 陳自強,契約違反與履行請求
4. 黃立,民法債編各論(上)(下)
5. 黃茂榮,買賣法
6. 黃茂榮,債法各論
7. 邱聰智、姚志明,新訂債法各論(上)(中)(下)
8. 劉春堂,民法債編各論(上)(中)(下)
老師建議不要買參考書或解題書,畢竟還是需要有教科書的基礎打底,且參考書幾乎不會
有第一手的學說見解而是作者自己吸收後寫出來的。如老師也不建議買耳熟能詳的李淑明
(明台大)的《債法各論》(但筆者堆不起老師還是買下去ㄌ)。
μ 上課方式(投影片、團體討論、老師教學風格)
如同上面所說老師會發講義,講義的編排為先有大概念(如此種契約的定義等),後述此
契約的成立要件與內容、解消等。上課以板書為主,而其後因疫情的關係改以錄影的方式
,但上課進行大同小異。
老師在進入某個契約類型前,會先畫體系圖作為輔助與比較,據說是受到王澤鑑老師的影
響(師曰:好的圖表會幫助學生學習)。而後在樹狀圖的每個點都會有相應的實務裁判,
並用以解釋特定的要件與內容,時而做一些案例的改編、簡化幫助學生更好瞭解與比較。
此外,老師雖會在講解此些裁判時補充不同學說見解,但老師也說有些學說上的專有名詞
並不那麼重要,只是技術操作上的細節,也會帶同學思考學說或裁判去區分某些概念究竟
有無實益。
σ 評分方式(給分甜嗎?是紮實分?)
期中報告 40%
期末考 60%
老師為展現誠意,學期成績如有小數位者,將「無條件進位」。
其他表現 0% 其他各項學習表現,得作為期末個人調分之參酌因素。
整體來說算扎實分,筆者期中期末均87分,最後拿A
老師說期中報告給的分數應該會讓大家很滿意(?)感覺是有給寬鬆分
ρ 考題型式、作業方式
期中報告格式如下:
一、報告形式:最高法院裁判評釋。評釋對象以民國100年以後做成的裁判,並涉及本堂
課程(債編各論)相關爭點者為限。不符本項規定者,期中成績以零分計。
二、報告內容:至少應包含「事實」、「評釋的法律爭點」、「判決要旨」及「評論意見
」等項目。前三者請摘錄,並以1000字為限。摘錄文字每超過200字,期中成績扣一個等
第;超過不滿200字者,以200字計。
三、格式要求:期中報告應附系級、學號、姓名,僑外生並請註記。報告以3頁為度(上
下邊界2.54、左右邊界3.17、標楷體/新細明體12號字體、單間行距)。每超過10行,期
中成績扣一個等第;超過不滿10行者,以10行計。
四、不得抄襲。如有參考資料,請務必引註;否則以抄襲論。經查證為抄襲者,學期成績
不予及格。
期末考因疫情改成遠距考試,且延長考試時間為三天(即三天內繳交即可),作答格式同
期中報告且以四頁A4為度,超過一行扣一分。共三大題,如有參考資料需引註。
ω 其它(是否注重出席率?如果為外系選修,需先有什麼基礎較好嗎?老師個性?
加簽習慣?嚴禁遲到等…)
如同法律系大班課,老師一開始就說本堂課不會點名(老師自爆自己以前也會翹課XD)
加簽的部分請不要寄加簽信,否則會收到以下回覆:
OO:
謝謝來信。不過,我可能現在無法給你一個明確的答案,不好意思。我不排除加簽外系學
生。不過,也許等到開學第一週,考量已選課人數、上課教室大小、加簽同學系所及修課
情形等種種因素以後,才能最終確定。謝謝!
譯文
由於本堂課的基礎是建立在債總一上,且上課過程中也需要比較對於不完全給付與瑕疵擔
保責任,所以沒有修過債總一的人可能很難進入狀況,且老師也說沒有修過債總一的不會
給加簽。
Ψ 總結
總體而言,如果有修過老師的債總二的課應該很能理解上課的進行方式,且老師也是第一
次開債各的課可能也在慢慢調整上課的進行模式(有幸當第一屆的白老鼠),但畢竟債各
的內容很多很雜,上課也不可能全部上完,多數時候也是要靠自己去看書看文章,老師也
會在每個單元後放一些參考文章(但大概是沒多少人會去看)。
個人滿喜歡老師去批判(老師自己不喜歡說批判)學說和實務,畢竟真的在債各的部分會
有很多奇形怪狀的專有名詞,但是否真的有把這些概念獨立出來做不同的處理方式,在操
作上的實益並不大,老師也常說其實用既有的東西就可以推導出來,其實也沒必要硬要再
創一個新的名詞去解決它。
題外話老師是資深鄉民,搜尋他的名字可以看到好幾年前當系學會會長的慶生文,所以老
師如果看到這篇文請忽略我是誰XDDD(我們都很愛你)
作者: ShaEric63ck (叭叭叭)   2022-07-13 14:25:00
推原po 推叮噹貓!
作者: Himiko9975 (jasto9975)   2022-07-13 14:38:00
給4分 婉寧派
作者: tj2061 (科科我問問是不是)   2022-07-13 22:29:00
有去旁聽過 超讚 推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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