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學期專門課程認定申請時間為100.11.14(一)~100.11.18(五),
請同學把握時間提出申請!!!!
專門課程認定注意事項:
一、認定時程:
1. 認定申請時間為每學期期中考後一週。
2. 申請截止後,中心將轉送至各系所進行認定。
3. 認定完成後,請同學注意中心網頁公告,自行至中心領回正本。
二、誰要申請認定:
請同學參考自己適用版本的專門課程一覽表:
1. 如有符合專門課程一覽表備註之「本科系所」資格者,則本科系所部分課程不需認定
(但若有領域核心、其他主修專長者,仍須認定)
2. 如未符合專門課程一覽表備註之「本科系所」,或該版本專門課程一覽表無「本科系
所者」:
(1)在台大修的課,若修習之課程名稱與專門課程一覽表之課程不一者,需要提出專
門課程認定。
(課程名稱完全相同者不需要認定,差一字均不可。EX:「語言學概論」vs「語言學
概論甲」,有一字不同,需要經過專門課程認定。
(2)不在台大修的課,不論課名是否一樣都要提出專門課程認定。
三、專門課程認定學分
1. 申請專門課程認定之學分需大於或等於專門課程一覽表規定之學分。
2. 如修習之課程學分小於專門課程一覽表規定之學分,可以用兩門以上課程共同認定一
門課。但已提出申請之課程不得重複認定。
3. 正在修習或預計修習(尚未修習)的課程可以先提出認定,於填寫申請表時,「學期
」欄位填寫「100-1」或「預計修習」,「成績」欄空白即可。
四、申請者需檢附之資料
1. 專門課程認定申請表(請於師培中心網頁下載:
http://www.education.ntu.edu.tw/cur/curriculum_02.htm
四、專門課程認定申請表)
2. 成績單(已修過的課程需檢附成績單,請將本次申請認定的課程於成績單上以色筆
標出)
3. 課程大綱(為提供認定老師進一步資訊,可檢附課程大綱等資料。)
五、專門課程其他注意事項:
1. 請同學依據自己適用版本的專門課程修課,若有不確定或有疑義請洽師培中心。
(可參考中心網頁:http://www.education.ntu.edu.tw/cur/curriculum_02.htm
七、本校中等學校各學科教師專門課程一覽表)
2. 專門課程可往後適用:例如99學年度進入教育學程的學生,適用99學年度版本,亦可
適用100學年度版本,但不得適用95~8版本之專門課程,亦不得混用不同版本之專門
課程。
3. 社會學習領域(歷史、地理、公民與社會)以及自然與生活科技學習領域(物理、化
學、生物、地球科學)需修習領域內其他科課程,如專門課程一覽表未明列規定修習
之科目者,請參考其他科專門課程一覽表,依規定修課。
4. 社會學習領域(歷史、地理、公民與社會)專門課程適用版本規定請參考:
http://www.education.ntu.edu.tw/news/1001004.html
5. 為免因專門課程未修畢而影響實習資格,請同學儘量提早完成認定程序,以利及早做
修課規劃。
如有任何關於專門課程的問題,歡迎來信或電話詢問,謝謝大家!
莊靜 敬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