罷工41天 無人負責 榮電工會 抬棺要債

作者: bonobo (期待)   2012-08-26 15:38: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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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自苦勞網
罷工41天 無人負責
榮電工會 抬棺要債
陳韋綸 苦勞網記者
責任主編:張心華
榮電罷工已經進入第41天;這一個多月以來,榮電工人多次前往退輔
會、行政院與國防部陳情,要求各政府部門負起責任,針對這間官股
民營公司工人的欠薪、退休金與資遣費,提出解決的方案,不過至今
沒有得到任何正面的回應。今日(8/21),榮電工人、罷工超過兩個
月的華隆工會、全國關廠工人以及聲援的勞工團體、約200多人,選
擇以抬棺的方式衝撞行政院。隨後並佔領忠孝西路與中山北路口的天
橋,數度與警方發生推擠。
榮電工會決議罷工後的第二天(7/12),台北市勞工局與退輔會代表
曾赴罷工現場的公司,與工會進行勞資協調,隨後並作出六點結論,
其中第三點要求,最大股東的退輔會,應在一周內提具欠薪、退休金
與資遣費的解決方案(相關報導);退輔會也在7月19日發文至行政
院,函請動用國軍退除役官兵安置基金,償還積欠勞工的相關債權。
今日行政院與工人代表協商後,工人代表之一的台北市產業總工會總
幹事袁孔琪轉述,行政院雖然表示已收到退輔會的公文,不過,由於
院內各部會對於能否動支安置基金、償還工人債權仍有不同意見,因
此仍有部分部會未簽署這份公文,至於何時能夠簽署完畢?行政院只
表示「會打電話請他們快一點」;對於政府的回應,工人直言「不滿
意!」現場並決議將佔領行動延續至傍晚,「讓台北市民看看,這個
國家是如何對待工人!」
管理階層請辭 申請破產避債
榮電工會指出,目前公司積欠的款項,包括工人薪水約6千萬、退休
金與資遣費至少1.7億以外,還有積欠下游包商約5億的工程款項,以
及銀行的30億元債務,而公司已在8月1日向法院聲請破產,預計在8
月底,法院對聲請破產的判准與否,將會有一個結果。對於公司聲請
破產,工會總幹事胡明輝表示,按程序公司董事會將在之後解散,他
批評,「根本不負責任!每個董事以及所代表的官股股東都在逃避欠
債!」
由於民法上物權優先於債權清償的概念,而公司的資產,大多已經設
定抵押權,因此一旦進入破產程序、法院對公司資產進行清算後,其
財產也將首先償還國泰世華與兆豐等銀行,屆時勞工的債權,特別是
被積欠的資遣費或退休金,都可能求償無門。北市產總秘書陳淑綸直
言,在這樣的情況下,「銀行團拿走榮電剩下的肉渣與骨頭後,工人
只能自認倒楣,卻甚麼也拿不到。」
另一方面,無論是退輔會指派的榮電董事長葉茂益,或是台電退休後
、台電文化基金會指派總經理許金和,都在工會決議罷工後立即請辭
,目前榮電僅剩財務部、管理部的兩位經理,也以「未被授權」為由
,除了拒絕代表資方與工會協商外,也不願在工會進行債權造冊時蓋
印,導致工會申請工資墊償時產生困難。而在管理階層紛紛走避、退
輔會等官股股東也不願負責的情況下,如果能夠進入《大量解雇勞工
保護法》的協商程序,資方除需提出解雇計畫書、註明資遣費計算方
式與輔導轉業方案等,勞委會也可要求限制公司負責人出入境,逼迫
資方出面協商。
至今未啟動大解法協商 挨批「讓勞權死透!」
陳淑綸表示,勞工主管機關可依《大解法》要求資方出面協商,確保
債權並且釐清債務清償方案;不過,工會早在8月11日向台北市勞工
局通報,至今勞工局卻不願啟動《大解法》的程序。對此,勞工局勞
動基準科梁蒼淇表示,由於目前公司沒有主動解除勞動契約,因此無
法構成《大解法》第2條第3款(事業單位雇用勞工200人以上、500人
以下,單日解雇人數達50人,或60日內解雇人數達50─125人以上)
的要件,因此勞工局尚未啟動大解法協商程序。
梁蒼淇表示,退休金與資遣費依法應由雇主承擔,然而考量榮電公司
「官股民營」的體質,站在勞工局的立場,希望行政院應在合法的情
況下,想辦法動支安置基金,償還積欠勞工的債務。對於行政院至今
仍未同意,勞工局「只能表示遺憾。」另一方面,由於目前資方已經
聲請破產,在資產已經設定抵押權的情況下,勞工能夠分到多少,他
認為「並不樂觀」,但是北市勞工局仍會等待法院結果出爐、進行財
產清算後,「再看如何協助勞工。」
針對這樣的說法,陳淑綸表示,勞工被迫進入《大解法》程序,意味
其權益已經「等待收屍」,在這樣的情況下,勞工局未能秉持《大解
法》的精神、在最後可以保護勞工僅剩權益的最後關頭積極介入,一
旦法院同意資方破產的聲請後,勞工可能也無法分配到任何債權,根
本是要讓勞工的權益「死透」才有所作為,她批評「這樣的話,我們
還要勞工局做甚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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