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錄] NTU 版的網宣回應

作者: nameofroses (玫瑰的名字)   2011-03-09 01:21:10
  我把網宣發到 NTU 版後收到如下回應
  給大家參考一下:
作者: f0960031 (M."Quando"Mimazaka)   2011-03-07 01:19:00
歐盟喜歡用政治力量干涉別人的內政與意識形態...
作者: louis123321 (沈胖胖)   2011-03-07 01:22:00
順便重罰奇美120億
作者: Fewer (很少)   2011-03-07 01:28:00
廢死真的想爭取人權 請去和美國及中國抗議吧
作者: GoBay (乾杯啦)   2011-03-07 01:40:00
照樓上邏輯,台灣的慈善組織先去救非洲難民再來關心台灣弱勢
作者: AmamiHaruka (天海春香)   2011-03-07 02:58:00
看到這些沒營養的推文之後更想知道這個活動在做什麼~
作者: IBelieveIAm (神)   2011-03-07 03:06:00
各國養一批軍隊不就是為了殺定義出來的敵人 彼此彼此
作者: fulyh (...)   2011-03-07 04:52:00
既然是座談?不考慮請朱學恆?張娟芬面對朱的論點,反駁得了嗎?
作者: Fewer (很少)   2011-03-07 07:19:00
現在台灣根本不適合廢死 還硬要推動 只會讓人反感還有人用歐洲免簽來威脅台灣 這種做法 某些人覺得很妥當?4樓 個人說的是歐洲廢死團體 不用這麼激動啦
作者: laypeeq (沒有什麼正在死去)   2011-03-07 09:48:00
不用張娟芬 豬學痕的論點本來就很好反駁臺灣不適合廢死 是因為台灣的民主根本就沒有理性討論精神每次要談 就會有白冰冰這種拒絕思考與討論的人出來
作者: dezuphia (泣離)   2011-03-07 10:13:00
看來Fewer對歐洲的廢死團體很了解呢~
作者: th11yh23 (腦沙拉手術)   2011-03-07 10:22:00
歐洲廢死團體XDDDD
作者: pigletchu (朱叉布)   2011-03-07 10:33:00
多數的人對廢死主張者也有極大的誤解從來沒說大家要原諒死刑犯 更沒說死刑犯沒做錯事F大 民國68年大家都覺台灣不適合民主所以美麗島事件很讓人反感 所以他們錯了嗎?
作者: dusted (dusted !!!!!!!)   2011-03-07 10:35:00
看到有人把朱學恆捧這麼高就想笑
作者: Ryushuier (鍵盤農夫流水兒)   2011-03-07 10:35:00
從來沒看過廢死聯盟去關心過受害者
作者: pigletchu (朱叉布)   2011-03-07 10:36:00
有啊 他們努力的推動受害者家屬的制度性保障
作者: dusted (dusted !!!!!!!)   2011-03-07 10:36:00
他們為被害者權益開會討論還出書你恐怕八百年都不會知道
作者: Ryushuier (鍵盤農夫流水兒)   2011-03-07 10:36:00
只會拿少數的受害者家屬的大恩大德,來道德勸說
作者: achiang40 (矮人)   2011-03-07 11:03:00
永久自由刑和死刑都可以達成讓罪犯與世隔離的目的不代表廢死 原會被判死刑者不用受罰 但大多數人偏好死刑後
作者: Loveandpeace (woo~)   2011-03-07 11:49:00
釣到好多
作者: klar (「懂得」陳潔儀)   2011-03-07 11:50:00
死刑犯活著更沒尊嚴廢死對誰都沒好處
作者: pigletchu (朱叉布)   2011-03-07 12:01:00
97年有491件 96年有455件殺人罪判決確定 為什麼該死的是那個位數被判死、被媒體大肆惡魔化、醜化的「死刑犯」法官的量刑根本沒有標準 到底誰該死誰不該死呢我們應該把人生命的決定權交給法官的爽感嗎而且還是遁入無責任體制、大家總是罵到臭頭的「恐龍」有空可以去翻翻陳金火的判決書、起訴書、調查報告
作者: klar (「懂得」陳潔儀)   2011-03-07 12:04:00
那為什麼有人的生命權要決定在死刑犯的手上?
作者: pigletchu (朱叉布)   2011-03-07 12:04:00
從來沒有辦法證明他吃人肉;媒體卻說他食人魔殺人是錯的啊 他應該受到懲罰 應該要被關 只沒有人
作者: klar (「懂得」陳潔儀)   2011-03-07 12:05:00
法官也不是看新聞審案件的吧
作者: pigletchu (朱叉布)   2011-03-07 12:05:00
可以決定他人的生死 不論是殺人犯還是法官
作者: klar (「懂得」陳潔儀)   2011-03-07 12:06:00
那為什麼殺人犯可以決定別人的生死
作者: pigletchu (朱叉布)   2011-03-07 12:06:00
我要說的是 媒體為了聳動 不斷地用特定立場去妖魔化那40
作者: pigletchu (朱叉布)   2011-03-07 12:07:00
人 其他的400人比較不可惡嗎? 為什麼樂透式的加諸在他們身上。 那你覺得那400多人應該全部槍斃嗎?每年還有2000件的過失致死/殺人 應該全部槍斃嗎?
作者: klar (「懂得」陳潔儀)   2011-03-07 12:08:00
所以槍斃不是沒有原因的啊所以你覺得都要槍斃嗎死刑的判決不是沒有寬容好嗎
作者: pigletchu (朱叉布)   2011-03-07 12:08:00
全部都該被懲罰 可是不應該被剝奪生命
作者: klar (「懂得」陳潔儀)   2011-03-07 12:09:00
那你覺得那些人活著有尊嚴嗎
作者: pigletchu (朱叉布)   2011-03-07 12:09:00
我們的刑事訴訟制度缺乏獨立的量刑程序跟基準向美國就有 判死刑有特定的量刑要件 臺灣就是法官爽人存在的本身就是目的 不能成為工具或手段
作者: klar (「懂得」陳潔儀)   2011-03-07 12:10:00
所以有量行的程序根基準就可以有死刑的存在?那為什麼要廢死
作者: pigletchu (朱叉布)   2011-03-07 12:11:00
如果K大認真檢視過判決 你就知道那40人不會比那400人不可惡。階段性的 因為就算有獨力量形成續最後還是法官爽還有立委要選舉 要抹滅婚外情形象時就來殺個人
作者: klar (「懂得」陳潔儀)   2011-03-07 12:13:00
我覺得你只是不爽記者和法官
作者: MADAQ   2011-03-07 12:13:00
所以p大的立場是? 1.廢死? or 2.有程序與基準的死刑延續?
作者: mymaydayya (mayho)   2011-03-07 12:13:00
死刑又不是極惡的懲罰 看到廢死高潮前動一下大腦吧
作者: pigletchu (朱叉布)   2011-03-07 12:16:00
抱歉回的有點亂 容我整理一下若能廢死一次到位固然很好 但在社會反彈太 無法一次到位X時 應該先考慮建立完整的量刑程序與盡量客觀的死刑基準以上是個人淺見 諸位的立場我也十分尊重我想這樣的溝通跟對話是很必須的 謝謝大家的指教
作者: linlin110 (酥炸雞丁佐羅勒)   2011-03-07 12:21:00
嘩...果然一堆推文 ̄▽ ̄ 怎麼上一篇沒有呢回上面,在新聞媒體時時有恐龍法官的報導時,怎麼你會覺得死刑很適合存在呢?我的看法剛好跟你相左,應該改革司法才可以允許死刑存在吧?
作者: MADAQ   2011-03-07 12:24:00
l大是在回p大嗎? 兩位的看法有不同嗎?
作者: ijsfkira (ijsfkira)   2011-03-07 12:34:00
推p大
作者: purehunter (小獵人)   2011-03-07 13:57:00
我反對廢死的主張 但還是肯定這樣的座談會畢竟公共事務的決策, 本來就是長期討論、演變出來的既然是民主的國家, 任何立場都應該要予以表達的機會
作者: zachmed (查)   2011-03-07 14:03:00
為什麼全民要花錢養死刑犯呢?
作者: klar (「懂得」陳潔儀)   2011-03-07 14:27:00
我覺得死刑對那些還有一絲良心的重刑犯來說是一種解脫對那些還想苟且偷生留在這個世界的人也沒必要同情
作者: jonas9703 (越)   2011-03-07 14:46:00
客觀覺得廢死理論不錯 可是我就希望死刑犯通通死光
作者: LifesasplasH (Jolden Kaufield)   2011-03-07 15:29:00
zachmed:為什麼國家要花錢養殺人犯和詐欺犯呢?
作者: Vicky1016 (蜜雪)   2011-03-07 15:46:00
推文中支持廢死者言論已經帶有主觀道德優越感這種出發點是能討論什麼?本質上你們就否定死刑的價值這樣還能討論什麼? 支持死刑的論點你們都視為無物當心中已經有標準答案時 討論什麼意義在哪?
作者: jasonsu168 (反重力)   2011-03-07 16:00:00
無論如何我支持這樣的座談會,畢竟社會上本來就會有不同的意見與聲音,而一個民主的社會是要能夠包容這種多元的意見的...purehunter好帥>///<
作者: nameofroses (玫瑰的名字)   2011-03-07 16:34:00
本座談不預設立場。邀張娟芬出席,是因為我們覺得無論《殺》書的立場正不正確,它確實提供了一些有關死刑制度現況的觀察,加上我們社員也恰好有讀過該書,所以決定邀請她出席。我們的初衷不是要激起兩造的激辯或是被
作者: dezuphia (泣離)   2011-03-07 16:37:00
V大是從哪點看出支死論點被視為無物啊?我看到不少回應啊
作者: nameofroses (玫瑰的名字)   2011-03-07 16:38:00
害者與死刑犯互比悲情……我們只是希望有個機會冷靜地坐下來談,聽聽不同觀點的聲音(一如本社宗旨一般)。所以無論您支持不支持死刑存續,都歡迎參加~
作者: Socrate   2011-03-07 16:45:00
看到有人說「為什麼要花錢養死刑犯?」我想提供一個問題給大家參考:如果支持死刑的人不想花錢養罪犯,那反對死刑的人是不是可以說他不想花錢支付冤案賠償呢?如果這樣的話,盧正、將國慶等人的賠償又要誰來承擔呢? 
作者: ijsfkira (ijsfkira)   2011-03-07 16:52:00
他們會說冤案是特例 要改進的是司法 而不是廢除死刑XD
作者: roboky (門診時暫離)   2011-03-07 16:52:00
全民賠償阿 看關多久賠多少 沒死照賠 換個論點吧
作者: Socrate   2011-03-07 16:52:00
我想說的是:「不想花錢養罪犯╱賠冤案,所以支持╱反對死刑」這樣的論述在公共團體裡恐怕都不是一個有效的論述
作者: roboky (門診時暫離)   2011-03-07 16:53:00
又不是沒死刑就自動變成不用賠
作者: Socrate   2011-03-07 16:54:00
用錢來賠錯誤的自由刑我們都覺得勉強了,何況是用錢賠命?我想說的是,如果「不想花錢養罪犯╱賠冤案,所以支持╱反對死刑」這樣的論述成立的話,那國家乾脆解散算了應該這麼說:如果你因為不想錢養罪犯╱賠冤案,而支持╱反對死刑,那麼你不僅僅是個支持╱反對死刑者,你還是個無政府主義者。如果你是一個無政府主義者,你又不想花錢養罪犯,那很好,你的論述沒有不合邏輯,只是你也不需要討論死刑,因為沒有政府就根本沒有死刑,頂多你只能是個主張動用私刑的人。另一方面,如果你主張要有政府(假設政府需要提供公共財),那你恐怕不能用「不想花錢養他」這個論述來支持死刑──除非你有別的或更進一步的論述。
作者: klar (「懂得」陳潔儀)   2011-03-07 17:26:00
廢死跟冤案是兩回事怕有冤案以後犯人也不用關是嗎?難道沒有死刑冤案就變成可以彌補?
作者: nameofroses (玫瑰的名字)   2011-03-07 17:27:00
沒有人說犯罪不用關吧......?
作者: klar (「懂得」陳潔儀)   2011-03-07 17:27:00
扯冤案真的很好笑
作者: Socrate   2011-03-07 17:29:00
我想倒也不是可以彌補,只是誤判徒刑的傷害總是比誤判死刑的傷害小吧?
作者: klar (「懂得」陳潔儀)   2011-03-07 17:31:00
難說你想直接死掉還是以殺人犯的名義關三十年在死掉
作者: Socrate   2011-03-07 17:32:00
我的話會選後者。起碼還有機會翻案啊 XDDDDDD
作者: klar (「懂得」陳潔儀)   2011-03-07 17:33:00
冤案應該是如何避免的問題不應該由冤案來主導死刑的存廢
作者: Socrate   2011-03-07 17:37:00
冤案是必須談的,因為沒有一種制度可以完美避免冤案。不談冤案而談死刑,只是一種理想狀況,就像「假設大家都善良」一樣理想 XDDDD
作者: ijsfkira (ijsfkira)   2011-03-07 17:41:00
就說多數人都以為冤案是可以改善的阿 以為辦案都像柯南這是一個本質上的困難
作者: klar (「懂得」陳潔儀)   2011-03-07 17:53:00
廢死的人不也以為救了很多冤案的受害者嗎不要拿本質當擋箭牌
作者: dezuphia (泣離)   2011-03-07 17:58:00
好啦 來揪團去好唄?
作者: ijsfkira (ijsfkira)   2011-03-07 17:58:00
其實廢死的也有很多派啦 主張不一定都是像新聞看到的那樣
作者: screenwriter (容容)   2011-03-07 20:55:00
其實只邀張 就已經不是"聆聽各界聲音"的座談會了
作者: ivanos (common sense)   2011-03-07 21:30:00
好奇問一下,為什麼殺人的人就該被殺
作者: jayelva (香草天空)   2011-03-07 23:36:00
推p大
作者: nameofroses (玫瑰的名字)   2011-03-07 23:41:00
推 p 大 :)
作者: ie9   2011-03-07 23:52:00
死刑判錯了無法回復,自由刑判錯了其實也無法回復要說國家無權殺人,之後是不是又要說國家無權剝奪自由那乾脆廢除刑法好了如果是因為人權而廢死,那就沒什麼好談的 如果是因為怕誤判而廢死,那該檢討的是偵辦品質但無論如何我還是推這個座談會
作者: nameofroses (玫瑰的名字)   2011-03-08 00:06:00
感謝樓上支持 ^^
作者: pigletchu (朱叉布)   2011-03-08 00:13:00
謝謝大家的指教 很高興NTU版的討論品質比數字版高太多我想自由跟生命還是有所差異的 自由刑還有矯治的功能可是死刑卻將人淪為政府威嚇其他人的純粹工具或手段因此ie9大從廢死推到廢徒刑 其實需要多一點的論證管見認為 人存在本身就是一個巨大的目的 若沒錯判終身監禁可以反省、勞動、再教育;青春當然也是不可逆可是當我想到倘若江國慶還活著 見到自己含冤得雪 那會是多大的寬慰呢?要說不要花錢養死刑犯 那為什麼我們願意養440個殺人犯不願意養那2個? 為什麼我們願意花錢幫大餅矯治吸毒數次願意花錢幫鄭進一治療? 還是廢除死刑前先廢除徒刑通通槍斃 納稅人的錢就沒什麼負擔 可以買好多營養午餐很高興有空間可以跟大家討論 也推座談會
作者: nameofroses (玫瑰的名字)   2011-03-08 00:23:00
感謝樓上支持,也謝謝參與討論的同學們~這裡的討論品質真的令人感動~
作者: hsiaoyoshye   2011-03-08 03:30:00
推這個座談會
作者: fulyh (...)   2011-03-08 06:04:00
不推這個座談會 因為主辦單位很可惜竟然欠缺找不同立場來賓(不只是靠聽眾身份的不同立場)對話的平台 如同公視有話好說的製作一樣 因此並不足以推(當然也不至於噓) 總之在做事上既然要談某議題 而該議題又顯有不同立場的人們存在時 主辦單位渾然不知只邀到一方當來賓是明顯的辦理瑕疵?先不管大家心中主張廢死或否 但至少看來賓雙方對話/辯論 在程序上達到"座談這兩個字的精神 不是嗎?難道還真如某樓說的另一方都是不講理云云 彷彿只有自己一方代表真理?辦座談會請來賓請學有話好說或許某方駁得了另一方或許駁不了 但非關鍵 關鍵在於讓聽眾聽到"來賓們"個闡述"相異"論述 而不是弄成部份聽眾去詢問來賓的層次而已 在座談環境脈絡中 與前者相比對話層次是不一樣的貴社既身為主辦單位 若能找到相異立場來賓與張對話 才值給推
作者: jiejar (worldbeater)   2011-03-08 12:38:00
推p大
作者: Fitzwilliam (Out of touch)   2011-03-08 21:04:00
一堆推文者好像跟這個社團很熟一樣,知道人家沒找不同立場的人了?怎麼就不會是已經找了卻被回絕呢?有人提到朱宅神。他怎麼會浪費時間當面和他以噗浪指控為「見獵心喜」的張娟芬說話?要說優越感,也可以反過來檢視一下自恃代表多數民意的這方,對少數人的不同意見是如何扭曲、丑化、施以污名今天又有個留德的大教授在聯合報投書影射德國廢死是要替納粹戰犯脫罪,偶然才僥倖成功的了。已經有在台灣的德國人寫文章反駁(友人說),只是還不知能否被刊登。不過如果貴社這次沒找的話,下次似乎可以試著找一兩位即使被拒絕也可留下聯絡過程。
作者: ijsfkira (ijsfkira)   2011-03-08 22:30:00
給ie9同學 1.偵辦品質不是簡單說要改善就能改善的 它是ㄧ種近乎必然 認識與判定上的困難生活上到處都是 只是ㄧ般而言不會影響大家日常生活 2.除了人權 另外ㄧ個廢死的主張是認為國家權力來自於眾人想像 這樣子的意義下死刑和大家一起殺人有甚麼分別(只是不是我們親自動手)如同p大所言 大家都怕死刑犯 我也會怕 可是在有別種方式能達成類似效果應該以附出代價少者為優先我想不論各位對於死刑有甚麼想法 多去親自認識與討論不要全盤相信主流新聞媒體 總是好ㄧ些些的
作者: linlin110 (酥炸雞丁佐羅勒)   2011-03-09 12:36:00
我得了一種看到很多推文就會自動忽略的病...k
作者: f0960031 (M."Quando"Mimazaka)   2010-03-07 01:19:00
歐盟喜歡用政治力量干涉別人的內政與意識形態...
作者: louis123321 (沈胖胖)   2010-03-07 01:22:00
順便重罰奇美120億
作者: Fewer (很少)   2010-03-07 01:28:00
廢死真的想爭取人權 請去和美國及中國抗議吧
作者: GoBay (乾杯啦)   2010-03-07 01:40:00
照樓上邏輯,台灣的慈善組織先去救非洲難民再來關心台灣弱勢
作者: AmamiHaruka (天海春香)   2010-03-07 02:58:00
看到這些沒營養的推文之後更想知道這個活動在做什麼~
作者: IBelieveIAm (神)   2010-03-07 03:06:00
各國養一批軍隊不就是為了殺定義出來的敵人 彼此彼此
作者: fulyh (...)   2010-03-07 04:52:00
既然是座談?不考慮請朱學恆?張娟芬面對朱的論點,反駁得了嗎?
作者: Fewer (很少)   2010-03-07 07:19:00
現在台灣根本不適合廢死 還硬要推動 只會讓人反感還有人用歐洲免簽來威脅台灣 這種做法 某些人覺得很妥當?4樓 個人說的是歐洲廢死團體 不用這麼激動啦
作者: laypeeq (沒有什麼正在死去)   2010-03-07 09:48:00
不用張娟芬 豬學痕的論點本來就很好反駁臺灣不適合廢死 是因為台灣的民主根本就沒有理性討論精神每次要談 就會有白冰冰這種拒絕思考與討論的人出來
作者: dezuphia (泣離)   2010-03-07 10:13:00
看來Fewer對歐洲的廢死團體很了解呢~
作者: th11yh23 (腦沙拉手術)   2010-03-07 10:22:00
歐洲廢死團體XDDDD
作者: pigletchu (朱叉布)   2010-03-07 10:33:00
多數的人對廢死主張者也有極大的誤解從來沒說大家要原諒死刑犯 更沒說死刑犯沒做錯事F大 民國68年大家都覺台灣不適合民主所以美麗島事件很讓人反感 所以他們錯了嗎?
作者: dusted (dusted !!!!!!!)   2010-03-07 10:35:00
看到有人把朱學恆捧這麼高就想笑
作者: Ryushuier (鍵盤農夫流水兒)   2010-03-07 10:35:00
從來沒看過廢死聯盟去關心過受害者
作者: pigletchu (朱叉布)   2010-03-07 10:36:00
有啊 他們努力的推動受害者家屬的制度性保障
作者: dusted (dusted !!!!!!!)   2010-03-07 10:36:00
他們為被害者權益開會討論還出書你恐怕八百年都不會知道
作者: Ryushuier (鍵盤農夫流水兒)   2010-03-07 10:36:00
只會拿少數的受害者家屬的大恩大德,來道德勸說
作者: achiang40 (矮人)   2010-03-07 11:03:00
永久自由刑和死刑都可以達成讓罪犯與世隔離的目的不代表廢死 原會被判死刑者不用受罰 但大多數人偏好死刑後
作者: Loveandpeace (woo~)   2010-03-07 11:49:00
釣到好多
作者: klar (「懂得」陳潔儀)   2010-03-07 11:50:00
死刑犯活著更沒尊嚴廢死對誰都沒好處
作者: pigletchu (朱叉布)   2010-03-07 12:01:00
97年有491件 96年有455件殺人罪判決確定 為什麼該死的是那個位數被判死、被媒體大肆惡魔化、醜化的「死刑犯」法官的量刑根本沒有標準 到底誰該死誰不該死呢我們應該把人生命的決定權交給法官的爽感嗎而且還是遁入無責任體制、大家總是罵到臭頭的「恐龍」有空可以去翻翻陳金火的判決書、起訴書、調查報告
作者: klar (「懂得」陳潔儀)   2010-03-07 12:04:00
那為什麼有人的生命權要決定在死刑犯的手上?
作者: pigletchu (朱叉布)   2010-03-07 12:04:00
從來沒有辦法證明他吃人肉;媒體卻說他食人魔殺人是錯的啊 他應該受到懲罰 應該要被關 只沒有人
作者: klar (「懂得」陳潔儀)   2010-03-07 12:05:00
法官也不是看新聞審案件的吧
作者: pigletchu (朱叉布)   2010-03-07 12:05:00
可以決定他人的生死 不論是殺人犯還是法官
作者: klar (「懂得」陳潔儀)   2010-03-07 12:06:00
那為什麼殺人犯可以決定別人的生死
作者: pigletchu (朱叉布)   2010-03-07 12:06:00
我要說的是 媒體為了聳動 不斷地用特定立場去妖魔化那40
作者: pigletchu (朱叉布)   2010-03-07 12:07:00
人 其他的400人比較不可惡嗎? 為什麼樂透式的加諸在他們身上。 那你覺得那400多人應該全部槍斃嗎?每年還有2000件的過失致死/殺人 應該全部槍斃嗎?
作者: klar (「懂得」陳潔儀)   2010-03-07 12:08:00
所以槍斃不是沒有原因的啊所以你覺得都要槍斃嗎死刑的判決不是沒有寬容好嗎
作者: pigletchu (朱叉布)   2010-03-07 12:08:00
全部都該被懲罰 可是不應該被剝奪生命
作者: klar (「懂得」陳潔儀)   2010-03-07 12:09:00
那你覺得那些人活著有尊嚴嗎
作者: pigletchu (朱叉布)   2010-03-07 12:09:00
我們的刑事訴訟制度缺乏獨立的量刑程序跟基準向美國就有 判死刑有特定的量刑要件 臺灣就是法官爽人存在的本身就是目的 不能成為工具或手段
作者: klar (「懂得」陳潔儀)   2010-03-07 12:10:00
所以有量行的程序根基準就可以有死刑的存在?那為什麼要廢死
作者: pigletchu (朱叉布)   2010-03-07 12:11:00
如果K大認真檢視過判決 你就知道那40人不會比那400人不可惡。階段性的 因為就算有獨力量形成續最後還是法官爽還有立委要選舉 要抹滅婚外情形象時就來殺個人
作者: klar (「懂得」陳潔儀)   2010-03-07 12:13:00
我覺得你只是不爽記者和法官
作者: MADAQ   2010-03-07 12:13:00
所以p大的立場是? 1.廢死? or 2.有程序與基準的死刑延續?
作者: mymaydayya (mayho)   2010-03-07 12:13:00
死刑又不是極惡的懲罰 看到廢死高潮前動一下大腦吧
作者: pigletchu (朱叉布)   2010-03-07 12:16:00
抱歉回的有點亂 容我整理一下若能廢死一次到位固然很好 但在社會反彈太 無法一次到位X時 應該先考慮建立完整的量刑程序與盡量客觀的死刑基準以上是個人淺見 諸位的立場我也十分尊重我想這樣的溝通跟對話是很必須的 謝謝大家的指教
作者: linlin110 (酥炸雞丁佐羅勒)   2010-03-07 12:21:00
嘩...果然一堆推文 ̄▽ ̄ 怎麼上一篇沒有呢回上面,在新聞媒體時時有恐龍法官的報導時,怎麼你會覺得死刑很適合存在呢?我的看法剛好跟你相左,應該改革司法才可以允許死刑存在吧?
作者: MADAQ   2010-03-07 12:24:00
l大是在回p大嗎? 兩位的看法有不同嗎?
作者: ijsfkira (ijsfkira)   2010-03-07 12:34:00
推p大
作者: purehunter (小獵人)   2010-03-07 13:57:00
我反對廢死的主張 但還是肯定這樣的座談會畢竟公共事務的決策, 本來就是長期討論、演變出來的既然是民主的國家, 任何立場都應該要予以表達的機會
作者: zachmed (查)   2010-03-07 14:03:00
為什麼全民要花錢養死刑犯呢?
作者: klar (「懂得」陳潔儀)   2010-03-07 14:27:00
我覺得死刑對那些還有一絲良心的重刑犯來說是一種解脫對那些還想苟且偷生留在這個世界的人也沒必要同情
作者: jonas9703 (越)   2010-03-07 14:46:00
客觀覺得廢死理論不錯 可是我就希望死刑犯通通死光
作者: LifesasplasH (Jolden Kaufield)   2010-03-07 15:29:00
zachmed:為什麼國家要花錢養殺人犯和詐欺犯呢?
作者: Vicky1016 (蜜雪)   2010-03-07 15:46:00
推文中支持廢死者言論已經帶有主觀道德優越感這種出發點是能討論什麼?本質上你們就否定死刑的價值這樣還能討論什麼? 支持死刑的論點你們都視為無物當心中已經有標準答案時 討論什麼意義在哪?
作者: jasonsu168 (反重力)   2010-03-07 16:00:00
無論如何我支持這樣的座談會,畢竟社會上本來就會有不同的意見與聲音,而一個民主的社會是要能夠包容這種多元的意見的...purehunter好帥>///<
作者: nameofroses (玫瑰的名字)   2010-03-07 16:34:00
本座談不預設立場。邀張娟芬出席,是因為我們覺得無論《殺》書的立場正不正確,它確實提供了一些有關死刑制度現況的觀察,加上我們社員也恰好有讀過該書,所以決定邀請她出席。我們的初衷不是要激起兩造的激辯或是被
作者: dezuphia (泣離)   2010-03-07 16:37:00
V大是從哪點看出支死論點被視為無物啊?我看到不少回應啊
作者: nameofroses (玫瑰的名字)   2010-03-07 16:38:00
害者與死刑犯互比悲情……我們只是希望有個機會冷靜地坐下來談,聽聽不同觀點的聲音(一如本社宗旨一般)。所以無論您支持不支持死刑存續,都歡迎參加~
作者: Socrate   2010-03-07 16:45:00
看到有人說「為什麼要花錢養死刑犯?」我想提供一個問題給大家參考:如果支持死刑的人不想花錢養罪犯,那反對死刑的人是不是可以說他不想花錢支付冤案賠償呢?如果這樣的話,盧正、將國慶等人的賠償又要誰來承擔呢? 
作者: ijsfkira (ijsfkira)   2010-03-07 16:52:00
他們會說冤案是特例 要改進的是司法 而不是廢除死刑XD
作者: roboky (門診時暫離)   2010-03-07 16:52:00
全民賠償阿 看關多久賠多少 沒死照賠 換個論點吧
作者: Socrate   2010-03-07 16:52:00
我想說的是:「不想花錢養罪犯╱賠冤案,所以支持╱反對死刑」這樣的論述在公共團體裡恐怕都不是一個有效的論述
作者: roboky (門診時暫離)   2010-03-07 16:53:00
又不是沒死刑就自動變成不用賠
作者: Socrate   2010-03-07 16:54:00
用錢來賠錯誤的自由刑我們都覺得勉強了,何況是用錢賠命?我想說的是,如果「不想花錢養罪犯╱賠冤案,所以支持╱反對死刑」這樣的論述成立的話,那國家乾脆解散算了應該這麼說:如果你因為不想錢養罪犯╱賠冤案,而支持╱反對死刑,那麼你不僅僅是個支持╱反對死刑者,你還是個無政府主義者。如果你是一個無政府主義者,你又不想花錢養罪犯,那很好,你的論述沒有不合邏輯,只是你也不需要討論死刑,因為沒有政府就根本沒有死刑,頂多你只能是個主張動用私刑的人。另一方面,如果你主張要有政府(假設政府需要提供公共財),那你恐怕不能用「不想花錢養他」這個論述來支持死刑──除非你有別的或更進一步的論述。
作者: klar (「懂得」陳潔儀)   2010-03-07 17:26:00
廢死跟冤案是兩回事怕有冤案以後犯人也不用關是嗎?難道沒有死刑冤案就變成可以彌補?
作者: nameofroses (玫瑰的名字)   2010-03-07 17:27:00
沒有人說犯罪不用關吧......?
作者: klar (「懂得」陳潔儀)   2010-03-07 17:27:00
扯冤案真的很好笑
作者: Socrate   2010-03-07 17:29:00
我想倒也不是可以彌補,只是誤判徒刑的傷害總是比誤判死刑的傷害小吧?
作者: klar (「懂得」陳潔儀)   2010-03-07 17:31:00
難說你想直接死掉還是以殺人犯的名義關三十年在死掉
作者: Socrate   2010-03-07 17:32:00
我的話會選後者。起碼還有機會翻案啊 XDDDDDD
作者: klar (「懂得」陳潔儀)   2010-03-07 17:33:00
冤案應該是如何避免的問題不應該由冤案來主導死刑的存廢
作者: Socrate   2010-03-07 17:37:00
冤案是必須談的,因為沒有一種制度可以完美避免冤案。不談冤案而談死刑,只是一種理想狀況,就像「假設大家都善良」一樣理想 XDDDD
作者: ijsfkira (ijsfkira)   2010-03-07 17:41:00
就說多數人都以為冤案是可以改善的阿 以為辦案都像柯南這是一個本質上的困難
作者: klar (「懂得」陳潔儀)   2010-03-07 17:53:00
廢死的人不也以為救了很多冤案的受害者嗎不要拿本質當擋箭牌
作者: dezuphia (泣離)   2010-03-07 17:58:00
好啦 來揪團去好唄?
作者: ijsfkira (ijsfkira)   2010-03-07 17:58:00
其實廢死的也有很多派啦 主張不一定都是像新聞看到的那樣
作者: screenwriter (容容)   2010-03-07 20:55:00
其實只邀張 就已經不是"聆聽各界聲音"的座談會了
作者: ivanos (common sense)   2010-03-07 21:30:00
好奇問一下,為什麼殺人的人就該被殺
作者: jayelva (香草天空)   2010-03-07 23:36:00
推p大
作者: nameofroses (玫瑰的名字)   2010-03-07 23:41:00
推 p 大 :)
作者: ie9   2010-03-07 23:52:00
死刑判錯了無法回復,自由刑判錯了其實也無法回復要說國家無權殺人,之後是不是又要說國家無權剝奪自由那乾脆廢除刑法好了如果是因為人權而廢死,那就沒什麼好談的 如果是因為怕誤判而廢死,那該檢討的是偵辦品質但無論如何我還是推這個座談會
作者: nameofroses (玫瑰的名字)   2010-03-08 00:06:00
感謝樓上支持 ^^
作者: pigletchu (朱叉布)   2010-03-08 00:13:00
謝謝大家的指教 很高興NTU版的討論品質比數字版高太多我想自由跟生命還是有所差異的 自由刑還有矯治的功能可是死刑卻將人淪為政府威嚇其他人的純粹工具或手段因此ie9大從廢死推到廢徒刑 其實需要多一點的論證管見認為 人存在本身就是一個巨大的目的 若沒錯判終身監禁可以反省、勞動、再教育;青春當然也是不可逆可是當我想到倘若江國慶還活著 見到自己含冤得雪 那會是多大的寬慰呢?要說不要花錢養死刑犯 那為什麼我們願意養440個殺人犯不願意養那2個? 為什麼我們願意花錢幫大餅矯治吸毒數次願意花錢幫鄭進一治療? 還是廢除死刑前先廢除徒刑通通槍斃 納稅人的錢就沒什麼負擔 可以買好多營養午餐很高興有空間可以跟大家討論 也推座談會
作者: nameofroses (玫瑰的名字)   2010-03-08 00:23:00
感謝樓上支持,也謝謝參與討論的同學們~這裡的討論品質真的令人感動~
作者: hsiaoyoshye   2010-03-08 03:30:00
推這個座談會
作者: fulyh (...)   2010-03-08 06:04:00
不推這個座談會 因為主辦單位很可惜竟然欠缺找不同立場來賓(不只是靠聽眾身份的不同立場)對話的平台 如同公視有話好說的製作一樣 因此並不足以推(當然也不至於噓) 總之在做事上既然要談某議題 而該議題又顯有不同立場的人們存在時 主辦單位渾然不知只邀到一方當來賓是明顯的辦理瑕疵?先不管大家心中主張廢死或否 但至少看來賓雙方對話/辯論 在程序上達到"座談這兩個字的精神 不是嗎?難道還真如某樓說的另一方都是不講理云云 彷彿只有自己一方代表真理?辦座談會請來賓請學有話好說或許某方駁得了另一方或許駁不了 但非關鍵 關鍵在於讓聽眾聽到"來賓們"個闡述"相異"論述 而不是弄成部份聽眾去詢問來賓的層次而已 在座談環境脈絡中 與前者相比對話層次是不一樣的貴社既身為主辦單位 若能找到相異立場來賓與張對話 才值給推
作者: jiejar (worldbeater)   2010-03-08 12:38:00
推p大
作者: Fitzwilliam (Out of touch)   2010-03-08 21:04:00
一堆推文者好像跟這個社團很熟一樣,知道人家沒找不同立場的人了?怎麼就不會是已經找了卻被回絕呢?有人提到朱宅神。他怎麼會浪費時間當面和他以噗浪指控為「見獵心喜」的張娟芬說話?要說優越感,也可以反過來檢視一下自恃代表多數民意的這方,對少數人的不同意見是如何扭曲、丑化、施以污名今天又有個留德的大教授在聯合報投書影射德國廢死是要替納粹戰犯脫罪,偶然才僥倖成功的了。已經有在台灣的德國人寫文章反駁(友人說),只是還不知能否被刊登。不過如果貴社這次沒找的話,下次似乎可以試著找一兩位即使被拒絕也可留下聯絡過程。
作者: ijsfkira (ijsfkira)   2010-03-08 22:30:00
給ie9同學 1.偵辦品質不是簡單說要改善就能改善的 它是ㄧ種近乎必然 認識與判定上的困難生活上到處都是 只是ㄧ般而言不會影響大家日常生活 2.除了人權 另外ㄧ個廢死的主張是認為國家權力來自於眾人想像 這樣子的意義下死刑和大家一起殺人有甚麼分別(只是不是我們親自動手)如同p大所言 大家都怕死刑犯 我也會怕 可是在有別種方式能達成類似效果應該以附出代價少者為優先我想不論各位對於死刑有甚麼想法 多去親自認識與討論不要全盤相信主流新聞媒體 總是好ㄧ些些的
作者: f0960031 (M."Quando"Mimazaka)   2010-03-07 09:19:00
歐盟喜歡用政治力量干涉別人的內政與意識形態...
作者: louis123321 (沈胖胖)   2010-03-07 09:22:00
順便重罰奇美120億
作者: Fewer (很少)   2010-03-07 09:28:00
廢死真的想爭取人權 請去和美國及中國抗議吧
作者: GoBay (乾杯啦)   2010-03-07 09:40:00
照樓上邏輯,台灣的慈善組織先去救非洲難民再來關心台灣弱勢
作者: AmamiHaruka (天海春香)   2010-03-07 10:58:00
看到這些沒營養的推文之後更想知道這個活動在做什麼~
作者: IBelieveIAm (神)   2010-03-07 11:06:00
各國養一批軍隊不就是為了殺定義出來的敵人 彼此彼此
作者: fulyh (...)   2010-03-07 12:52:00
既然是座談?不考慮請朱學恆?張娟芬面對朱的論點,反駁得了嗎?
作者: Fewer (很少)   2010-03-07 15:19:00
現在台灣根本不適合廢死 還硬要推動 只會讓人反感還有人用歐洲免簽來威脅台灣 這種做法 某些人覺得很妥當?4樓 個人說的是歐洲廢死團體 不用這麼激動啦
作者: laypeeq (沒有什麼正在死去)   2010-03-07 17:48:00
不用張娟芬 豬學痕的論點本來就很好反駁臺灣不適合廢死 是因為台灣的民主根本就沒有理性討論精神每次要談 就會有白冰冰這種拒絕思考與討論的人出來
作者: dezuphia (泣離)   2010-03-07 18:13:00
看來Fewer對歐洲的廢死團體很了解呢~
作者: th11yh23 (腦沙拉手術)   2010-03-07 18:22:00
歐洲廢死團體XDDDD
作者: pigletchu (朱叉布)   2010-03-07 18:33:00
多數的人對廢死主張者也有極大的誤解從來沒說大家要原諒死刑犯 更沒說死刑犯沒做錯事F大 民國68年大家都覺台灣不適合民主所以美麗島事件很讓人反感 所以他們錯了嗎?
作者: dusted (dusted !!!!!!!)   2010-03-07 18:35:00
看到有人把朱學恆捧這麼高就想笑
作者: Ryushuier (鍵盤農夫流水兒)   2010-03-07 18:35:00
從來沒看過廢死聯盟去關心過受害者
作者: pigletchu (朱叉布)   2010-03-07 18:36:00
有啊 他們努力的推動受害者家屬的制度性保障
作者: dusted (dusted !!!!!!!)   2010-03-07 18:36:00
他們為被害者權益開會討論還出書你恐怕八百年都不會知道
作者: Ryushuier (鍵盤農夫流水兒)   2010-03-07 18:36:00
只會拿少數的受害者家屬的大恩大德,來道德勸說
作者: achiang40 (矮人)   2010-03-07 19:03:00
永久自由刑和死刑都可以達成讓罪犯與世隔離的目的不代表廢死 原會被判死刑者不用受罰 但大多數人偏好死刑後
作者: Loveandpeace (woo~)   2010-03-07 19:49:00
釣到好多
作者: klar (「懂得」陳潔儀)   2010-03-07 19:50:00
死刑犯活著更沒尊嚴廢死對誰都沒好處
作者: pigletchu (朱叉布)   2010-03-07 20:01:00
97年有491件 96年有455件殺人罪判決確定 為什麼該死的是那個位數被判死、被媒體大肆惡魔化、醜化的「死刑犯」法官的量刑根本沒有標準 到底誰該死誰不該死呢我們應該把人生命的決定權交給法官的爽感嗎而且還是遁入無責任體制、大家總是罵到臭頭的「恐龍」有空可以去翻翻陳金火的判決書、起訴書、調查報告
作者: klar (「懂得」陳潔儀)   2010-03-07 20:04:00
那為什麼有人的生命權要決定在死刑犯的手上?
作者: pigletchu (朱叉布)   2010-03-07 20:04:00
從來沒有辦法證明他吃人肉;媒體卻說他食人魔殺人是錯的啊 他應該受到懲罰 應該要被關 只沒有人
作者: klar (「懂得」陳潔儀)   2010-03-07 20:05:00
法官也不是看新聞審案件的吧
作者: pigletchu (朱叉布)   2010-03-07 20:05:00
可以決定他人的生死 不論是殺人犯還是法官
作者: klar (「懂得」陳潔儀)   2010-03-07 20:06:00
那為什麼殺人犯可以決定別人的生死
作者: pigletchu (朱叉布)   2010-03-07 20:06:00
我要說的是 媒體為了聳動 不斷地用特定立場去妖魔化那40
作者: pigletchu (朱叉布)   2010-03-07 20:07:00
人 其他的400人比較不可惡嗎? 為什麼樂透式的加諸在他們身上。 那你覺得那400多人應該全部槍斃嗎?每年還有2000件的過失致死/殺人 應該全部槍斃嗎?
作者: klar (「懂得」陳潔儀)   2010-03-07 20:08:00
所以槍斃不是沒有原因的啊所以你覺得都要槍斃嗎死刑的判決不是沒有寬容好嗎
作者: pigletchu (朱叉布)   2010-03-07 20:08:00
全部都該被懲罰 可是不應該被剝奪生命
作者: klar (「懂得」陳潔儀)   2010-03-07 20:09:00
那你覺得那些人活著有尊嚴嗎
作者: pigletchu (朱叉布)   2010-03-07 20:09:00
我們的刑事訴訟制度缺乏獨立的量刑程序跟基準向美國就有 判死刑有特定的量刑要件 臺灣就是法官爽人存在的本身就是目的 不能成為工具或手段
作者: klar (「懂得」陳潔儀)   2010-03-07 20:10:00
所以有量行的程序根基準就可以有死刑的存在?那為什麼要廢死
作者: pigletchu (朱叉布)   2010-03-07 20:11:00
如果K大認真檢視過判決 你就知道那40人不會比那400人不可惡。階段性的 因為就算有獨力量形成續最後還是法官爽還有立委要選舉 要抹滅婚外情形象時就來殺個人
作者: klar (「懂得」陳潔儀)   2010-03-07 20:13:00
我覺得你只是不爽記者和法官
作者: MADAQ   2010-03-07 20:13:00
所以p大的立場是? 1.廢死? or 2.有程序與基準的死刑延續?
作者: mymaydayya (mayho)   2010-03-07 20:13:00
死刑又不是極惡的懲罰 看到廢死高潮前動一下大腦吧
作者: pigletchu (朱叉布)   2010-03-07 20:16:00
抱歉回的有點亂 容我整理一下若能廢死一次到位固然很好 但在社會反彈太 無法一次到位X時 應該先考慮建立完整的量刑程序與盡量客觀的死刑基準以上是個人淺見 諸位的立場我也十分尊重我想這樣的溝通跟對話是很必須的 謝謝大家的指教
作者: linlin110 (酥炸雞丁佐羅勒)   2010-03-07 20:21:00
嘩...果然一堆推文 ̄▽ ̄ 怎麼上一篇沒有呢回上面,在新聞媒體時時有恐龍法官的報導時,怎麼你會覺得死刑很適合存在呢?我的看法剛好跟你相左,應該改革司法才可以允許死刑存在吧?
作者: MADAQ   2010-03-07 20:24:00
l大是在回p大嗎? 兩位的看法有不同嗎?
作者: ijsfkira (ijsfkira)   2010-03-07 20:34:00
推p大
作者: purehunter (小獵人)   2010-03-07 21:57:00
我反對廢死的主張 但還是肯定這樣的座談會畢竟公共事務的決策, 本來就是長期討論、演變出來的既然是民主的國家, 任何立場都應該要予以表達的機會
作者: zachmed (查)   2010-03-07 22:03:00
為什麼全民要花錢養死刑犯呢?
作者: klar (「懂得」陳潔儀)   2010-03-07 22:27:00
我覺得死刑對那些還有一絲良心的重刑犯來說是一種解脫對那些還想苟且偷生留在這個世界的人也沒必要同情
作者: jonas9703 (越)   2010-03-07 22:46:00
客觀覺得廢死理論不錯 可是我就希望死刑犯通通死光
作者: LifesasplasH (Jolden Kaufield)   2010-03-07 23:29:00
zachmed:為什麼國家要花錢養殺人犯和詐欺犯呢?
作者: Vicky1016 (蜜雪)   2010-03-07 23:46:00
推文中支持廢死者言論已經帶有主觀道德優越感這種出發點是能討論什麼?本質上你們就否定死刑的價值這樣還能討論什麼? 支持死刑的論點你們都視為無物當心中已經有標準答案時 討論什麼意義在哪?
作者: jasonsu168 (反重力)   2010-03-08 00:00:00
無論如何我支持這樣的座談會,畢竟社會上本來就會有不同的意見與聲音,而一個民主的社會是要能夠包容這種多元的意見的...purehunter好帥>///<
作者: nameofroses (玫瑰的名字)   2010-03-08 00:34:00
本座談不預設立場。邀張娟芬出席,是因為我們覺得無論《殺》書的立場正不正確,它確實提供了一些有關死刑制度現況的觀察,加上我們社員也恰好有讀過該書,所以決定邀請她出席。我們的初衷不是要激起兩造的激辯或是被
作者: dezuphia (泣離)   2010-03-08 00:37:00
V大是從哪點看出支死論點被視為無物啊?我看到不少回應啊
作者: nameofroses (玫瑰的名字)   2010-03-08 00:38:00
害者與死刑犯互比悲情……我們只是希望有個機會冷靜地坐下來談,聽聽不同觀點的聲音(一如本社宗旨一般)。所以無論您支持不支持死刑存續,都歡迎參加~
作者: Socrate   2010-03-08 00:45:00
看到有人說「為什麼要花錢養死刑犯?」我想提供一個問題給大家參考:如果支持死刑的人不想花錢養罪犯,那反對死刑的人是不是可以說他不想花錢支付冤案賠償呢?如果這樣的話,盧正、將國慶等人的賠償又要誰來承擔呢? 
作者: ijsfkira (ijsfkira)   2010-03-08 00:52:00
他們會說冤案是特例 要改進的是司法 而不是廢除死刑XD
作者: roboky (門診時暫離)   2010-03-08 00:52:00
全民賠償阿 看關多久賠多少 沒死照賠 換個論點吧
作者: Socrate   2010-03-08 00:52:00
我想說的是:「不想花錢養罪犯╱賠冤案,所以支持╱反對死刑」這樣的論述在公共團體裡恐怕都不是一個有效的論述
作者: roboky (門診時暫離)   2010-03-08 00:53:00
又不是沒死刑就自動變成不用賠
作者: Socrate   2010-03-08 00:54:00
用錢來賠錯誤的自由刑我們都覺得勉強了,何況是用錢賠命?我想說的是,如果「不想花錢養罪犯╱賠冤案,所以支持╱反對死刑」這樣的論述成立的話,那國家乾脆解散算了應該這麼說:如果你因為不想錢養罪犯╱賠冤案,而支持╱反對死刑,那麼你不僅僅是個支持╱反對死刑者,你還是個無政府主義者。如果你是一個無政府主義者,你又不想花錢養罪犯,那很好,你的論述沒有不合邏輯,只是你也不需要討論死刑,因為沒有政府就根本沒有死刑,頂多你只能是個主張動用私刑的人。另一方面,如果你主張要有政府(假設政府需要提供公共財),那你恐怕不能用「不想花錢養他」這個論述來支持死刑──除非你有別的或更進一步的論述。
作者: klar (「懂得」陳潔儀)   2010-03-08 01:26:00
廢死跟冤案是兩回事怕有冤案以後犯人也不用關是嗎?難道沒有死刑冤案就變成可以彌補?
作者: nameofroses (玫瑰的名字)   2010-03-08 01:27:00
沒有人說犯罪不用關吧......?
作者: klar (「懂得」陳潔儀)   2010-03-08 01:27:00
扯冤案真的很好笑
作者: Socrate   2010-03-08 01:29:00
我想倒也不是可以彌補,只是誤判徒刑的傷害總是比誤判死刑的傷害小吧?
作者: klar (「懂得」陳潔儀)   2010-03-08 01:31:00
難說你想直接死掉還是以殺人犯的名義關三十年在死掉
作者: Socrate   2010-03-08 01:32:00
我的話會選後者。起碼還有機會翻案啊 XDDDDDD
作者: klar (「懂得」陳潔儀)   2010-03-08 01:33:00
冤案應該是如何避免的問題不應該由冤案來主導死刑的存廢
作者: Socrate   2010-03-08 01:37:00
冤案是必須談的,因為沒有一種制度可以完美避免冤案。不談冤案而談死刑,只是一種理想狀況,就像「假設大家都善良」一樣理想 XDDDD
作者: ijsfkira (ijsfkira)   2010-03-08 01:41:00
就說多數人都以為冤案是可以改善的阿 以為辦案都像柯南這是一個本質上的困難
作者: klar (「懂得」陳潔儀)   2010-03-08 01:53:00
廢死的人不也以為救了很多冤案的受害者嗎不要拿本質當擋箭牌
作者: dezuphia (泣離)   2010-03-08 01:58:00
好啦 來揪團去好唄?
作者: ijsfkira (ijsfkira)   2010-03-08 01:58:00
其實廢死的也有很多派啦 主張不一定都是像新聞看到的那樣
作者: screenwriter (容容)   2010-03-08 04:55:00
其實只邀張 就已經不是"聆聽各界聲音"的座談會了
作者: ivanos (common sense)   2010-03-08 05:30:00
好奇問一下,為什麼殺人的人就該被殺
作者: jayelva (香草天空)   2010-03-08 07:36:00
推p大
作者: nameofroses (玫瑰的名字)   2010-03-08 07:41:00
推 p 大 :)
作者: ie9   2010-03-08 07:52:00
死刑判錯了無法回復,自由刑判錯了其實也無法回復要說國家無權殺人,之後是不是又要說國家無權剝奪自由那乾脆廢除刑法好了如果是因為人權而廢死,那就沒什麼好談的 如果是因為怕誤判而廢死,那該檢討的是偵辦品質但無論如何我還是推這個座談會
作者: nameofroses (玫瑰的名字)   2010-03-08 08:06:00
感謝樓上支持 ^^
作者: pigletchu (朱叉布)   2010-03-08 08:13:00
謝謝大家的指教 很高興NTU版的討論品質比數字版高太多我想自由跟生命還是有所差異的 自由刑還有矯治的功能可是死刑卻將人淪為政府威嚇其他人的純粹工具或手段因此ie9大從廢死推到廢徒刑 其實需要多一點的論證管見認為 人存在本身就是一個巨大的目的 若沒錯判終身監禁可以反省、勞動、再教育;青春當然也是不可逆可是當我想到倘若江國慶還活著 見到自己含冤得雪 那會是多大的寬慰呢?要說不要花錢養死刑犯 那為什麼我們願意養440個殺人犯不願意養那2個? 為什麼我們願意花錢幫大餅矯治吸毒數次願意花錢幫鄭進一治療? 還是廢除死刑前先廢除徒刑通通槍斃 納稅人的錢就沒什麼負擔 可以買好多營養午餐很高興有空間可以跟大家討論 也推座談會
作者: nameofroses (玫瑰的名字)   2010-03-08 08:23:00
感謝樓上支持,也謝謝參與討論的同學們~這裡的討論品質真的令人感動~
作者: hsiaoyoshye   2010-03-08 11:30:00
推這個座談會
作者: fulyh (...)   2010-03-08 14:04:00
不推這個座談會 因為主辦單位很可惜竟然欠缺找不同立場來賓(不只是靠聽眾身份的不同立場)對話的平台 如同公視有話好說的製作一樣 因此並不足以推(當然也不至於噓) 總之在做事上既然要談某議題 而該議題又顯有不同立場的人們存在時 主辦單位渾然不知只邀到一方當來賓是明顯的辦理瑕疵?先不管大家心中主張廢死或否 但至少看來賓雙方對話/辯論 在程序上達到"座談這兩個字的精神 不是嗎?難道還真如某樓說的另一方都是不講理云云 彷彿只有自己一方代表真理?辦座談會請來賓請學有話好說或許某方駁得了另一方或許駁不了 但非關鍵 關鍵在於讓聽眾聽到"來賓們"個闡述"相異"論述 而不是弄成部份聽眾去詢問來賓的層次而已 在座談環境脈絡中 與前者相比對話層次是不一樣的貴社既身為主辦單位 若能找到相異立場來賓與張對話 才值給推
作者: jiejar (worldbeater)   2010-03-08 20:38:00
推p大
作者: Fitzwilliam (Out of touch)   2010-03-09 05:04:00
一堆推文者好像跟這個社團很熟一樣,知道人家沒找不同立場的人了?怎麼就不會是已經找了卻被回絕呢?有人提到朱宅神。他怎麼會浪費時間當面和他以噗浪指控為「見獵心喜」的張娟芬說話?要說優越感,也可以反過來檢視一下自恃代表多數民意的這方,對少數人的不同意見是如何扭曲、丑化、施以污名今天又有個留德的大教授在聯合報投書影射德國廢死是要替納粹戰犯脫罪,偶然才僥倖成功的了。已經有在台灣的德國人寫文章反駁(友人說),只是還不知能否被刊登。不過如果貴社這次沒找的話,下次似乎可以試著找一兩位即使被拒絕也可留下聯絡過程。
作者: ijsfkira (ijsfkira)   2010-03-09 06:30:00
給ie9同學 1.偵辦品質不是簡單說要改善就能改善的 它是ㄧ種近乎必然 認識與判定上的困難生活上到處都是 只是ㄧ般而言不會影響大家日常生活 2.除了人權 另外ㄧ個廢死的主張是認為國家權力來自於眾人想像 這樣子的意義下死刑和大家一起殺人有甚麼分別(只是不是我們親自動手)如同p大所言 大家都怕死刑犯 我也會怕 可是在有別種方式能達成類似效果應該以附出代價少者為優先我想不論各位對於死刑有甚麼想法 多去親自認識與討論不要全盤相信主流新聞媒體 總是好ㄧ些些的
作者: linlin110 (酥炸雞丁佐羅勒)   2011-03-09 20:36:00
我得了一種看到很多推文就會自動忽略的病...k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