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彎車被撞也有肇事責任? 內湖警方影片講解路權觀念
許多民眾發生交通事故後,都認為「明明我已先轉彎,是對向車輛未減速直接來撞我車側
面」。對此,警方指出,肇事原因研判主要以「路權」為依據,而非雙方車輛碰撞位置,
路權簡單的說就是「使用道路的優先權」,依據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02條規定:行駛至
交叉路口轉彎車應讓直行車先行。
內湖分局警方表示,去年度統計,台北市每10萬人口因車禍死亡3.12人,為六都最低,轉
彎車不讓直行車交通事故共發生1427件,造成3死、1407人受傷。
內湖分局為此特別製作影片向民眾宣導路權正確觀念,並提醒行駛至交岔路口轉彎時,務
必減速慢行,保持適當安全距離,遇有直行車輛應先暫停禮讓,確認安全無虞,並注意行
人穿越道無來往行人接近時,再行通過,以確保用路人安全。
https://news.ltn.com.tw/news/Taipei/breakingnews/31313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