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請問各版上的版友
有沒有遇過離職時明明不適非自願離職的確要你簽自願離職單
原因寫 "生涯規劃"
我的一位好朋友原本在基層院所上班工作約兩年
我鼓勵他回鍋進醫院,較多保障...
爾後投履歷任職謀小小醫院OR,約兩個月後因為家庭因素..不忍離職
因另一間密集通知她去上班當時也還未離職與家人討論後辦理離職
選擇就近大型醫院,當然也照規定辦理執登後,上面這時卻說只
願意給一個月時間試用期,不想再多花人力成本,因為她有經驗
當時也反映時間稍短,上面說先看看,不能再討論,
(她要那種最好可以一的禮拜就可以完全
獨立上工作(刀)的人才)到時也會給兩位資深急診
人員上來學刀,於是....一個月即將過去,謀天一早上面直接帶她至辦公室
約談說她覺得妳很沒禮貌謀天看到主管沒打招呼直接走過,加上有一天遲到約5分鐘
狀況,還有加上學姊有反映她看起來很油條,還有你跟麻醉科不熟
卻請麻醉科幫你推眼鏡,總結觀察下來我覺得你不適任這份工作
你想去哪些單位還是你要直接離職 你坐在這裡想,指沙發...請坐
她說她想進去學刀,下刀在回覆,阿長說不行,現在就要給我答案,
妳要去哪個單位還是你要直接離職?
阿長也指著上面的單張叫她趕快簽一簽,最後於是她也乖乖地簽了~
1.我想請問各位這種請人來又請人走的醫院
是不是違法碰到這種狀況該怎麼處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