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照顧服務員工作細節

作者: gn0137exe (及時雨)   2015-03-14 15:22:27
各位版友們好~
家母目前在高雄的某照護機構(平台)擔任24H照顧服務員(領有證照)
以前的工作地點主要在高醫,但偶而也會被派到居家照護~
收入不差,因為是24H所以一天有2000,可是都要被機構抽成200
於是一天實領1800。由於家母已有3年工作經驗,她不想再被抽成
開始想要私下找,病患的家屬來洽詢居家照護~~
但我媽媽自己也不慎清楚,這方面的管道來自哪裡就是@@
於是以下有2個問題想請教
1. 病患家屬和家母之間,免去照護機構的仲介,可以賺比較多錢沒錯
可是這樣合法嗎?
2. 承上題,以病患家屬的角度,他們會不會因為沒有照護機構的存在
對照顧員會有不信任的成分呢?
謝謝大家><
題外話: 有爬文看過別人的照顧服務員經歷
發現家母一天能領1800好像算還不錯的,也許我該和她說要知足XD?
作者: chingfen (疾風勁草)   2015-03-14 15:43:00
請去詢問當地工會吧,護理人員不可能比工會更清楚這些。護理人員又不負責管這些事情(包山包海?)再不然就是去問當地衛生主管機關。
作者: happyary (開心就好)   2015-03-14 15:59:00
印象中沒有相關法條限制2.會,所以機構的背景還是有功用的
作者: gn0137exe (及時雨)   2015-03-14 16:24:00
chingfen大大,我媽媽沒有參加工會耶~請問參加工會,有可能會比現在的薪水多嗎?(透過公會的媒介)
作者: chobibobo (bobo)   2015-03-14 19:07:00
照服員問題不是護理人員管轄範圍。你母親工作方式請自行打聽及選擇。有沒有違法或自行攬客都不是護理人員可以決定的,版友既非雇主也非家屬,請問要如何決定你母親的問題如何處理?照服員收多少錢本來就有所謂行情價不想透過機構介紹、媒合,就請自行開拓客源、或經其他家屬介紹,收費就是雙方合意,但若超過所謂行情價,也要看家屬買不買單,畢竟家屬也不是笨蛋。透過機構媒合有一種方便、看似有管理、客源穩定的感覺,想自己來,所有一切風險就請自行承擔,那不是問問版友就可以解決的。為了媒合費用想自立門戶,又沒有門道,為何不考慮其他機構?請認真去打聽,媒合平台有很多的。
作者: gn0137exe (及時雨)   2015-03-15 01:24:00
謝謝chobibobo大大的見解,可是小弟目前真的找不太到其他的媒合平台...如果您願意點一下小弟,我會感恩不盡
作者: chingfen (疾風勁草)   2015-03-15 01:55:00
請去詢問當地工會…還有當地管理照顧服務員的政府衛生主管機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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