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值班醫師定義不就是
: 病人有需要時就可call的醫生嗎???
: 他的值班醫師定義跟我們所認知的差別太大了吧
: 麻煩各位版大學姐們為我解答一下
: 快被氣死了!!!!
鍵盤醫師回答一下,希望能讓大家多點瞭解。
「值班」根本上也是一件很沒有標準的事情,
至少,在法律上並沒有規定住院病房內必需24小時都有醫師在,
這也造就了不同科別不同醫院不同體系,有著各自不同的值班文化。
針對原文的「半夜要安眠藥」,以下是我自己的應對方式:
1. 沒去看過病人或者病歷上留字,儘量不隔空開藥
2. 如果還有空能看電腦,迅速點開病人醫療資訊,嘗試暂一分鐘內快速判斷這是否可能
是炸彈(睡不著只是假象)
3. 如果連看電腦的時間都沒有(比如在看急重症病人),那麼只會公式化回答:「嗯,
我知道了,幫我跟病人說,等我忙完了會去看他」
其實處理的觀念就和急診的檢傷分類很像,我只能信任打電話給我的護理師,根據其
訴求去判斷這個東西應該放在「值班第幾級」來處理。
ps.比如,在末了加一句「這個病人有醫糾很愛告人」,那麼順位就會往前進
正常而言,病人不會因為半夜睡不著覺而去法院按鈴告人,因此在處理順位上本來就
會放在較後面。(被寫院長信箱就認了,至少我還能舉證我不是躺在床上睡覺)
但話說回來,其實標準也不是絕對的。
比如,非內科病房打電話來請我這個內科醫師去處理內科問題,即使問題聽起來似乎
不太急,但因為非內科病房常會看不懂內科炸彈,此時在我心中的檢傷就會放得前面
一點。
當然,以上情境只適用在「一人顧全院」或者「兼顧急診ICU」式的值班。
然後,文章內容也只代表我一個人的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