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排班有時不滿八小時 加班要怎麼算?

作者: nsu04 (帶著兔子闖天涯~)   2016-10-20 23:56:32
家人在養護中心工作
最近有同事因為家庭原因離職 造成人手不足
變成家人要上12小時的班
才開始發現以前加班費計算這部分有點問題
以前上正常班時 老闆會彈性調整上班
ex:某些天數排班上4或6小時
某些天數上10或12小時
六日固定休 (偶而會有臨時要支援六或日 但非每個月都會)
扣掉應上時數後
多上的時數乘以時薪
爬板上資料
《勞基法》規定,如加班第1、2小時應以工時1.33倍計算,
第3、4小時則以1.66計算,假日須加1倍
如果遇到像家人這種狀況
上班有時不滿8小時 有時超過8小時 造成的加班狀況
薪資該怎麼計算??
如果上12小時 前兩小時應該*1.33 後兩小時應該*1.66
但是因為有其他天數未滿8小時 若用這計算方式 感覺有很大爭議
最近討論起加班費才發現有這個問題
那是否之後應該要求排班至少都要滿8小時???
(因為他同事某些日子需要提早走時 會再利用其他天數來補不足時數)
(家人因為住的近 所以能配合就盡量配合 現在才發現會影響到加班費的計算 囧..)
作者: keuga (河豚)   2016-10-21 03:00:00
我們家是只要加班會另外填寫加班單來計算 補休也是另外登記不管是上4、6、8小時的班 加班是加班 一定是另外計算的加班最多4小時為上限 每日工時不能超過12小時
作者: siticidneppA (erutpuR)   2016-10-21 03:55:00
假如私人養護中心應該是不理會勞基法的計算方式吧,超過時數,擇日補休,此月無法休畢,作為下月正時數
作者: ayabego (美好的一天 )   2016-10-21 15:36:00
我們跟樓上一樣
作者: maggot0524 (小蛆)   2016-10-21 17:03:00
我們診所是將加班時數補不足的時數 所以幾乎沒加班費
作者: yoyokame (花魚)   2016-10-21 20:54:00
超過八小時才算加班費 有1.33/1.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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