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LT134P (Azan)
2016-12-10 21:26:29以下A是某地區醫院急診護理師。
http://i.imgur.com/cDiSvfC.png
http://i.imgur.com/JP4wreS.png
http://i.imgur.com/g6GiSHF.png
http://i.imgur.com/YgPAyOQ.png
簡言之,某病人車禍受傷,送該院急診,
警方前來訊問筆錄同時,病房通知病人可轉床上去。
護理師以醫療需求及病人希望儘早休息為由,
表示希望員警可以等病人轉至病房後,
再至病房訊問筆錄;
而員警表示希望在急診問完筆錄再讓病人轉床至病房,
該護理師及學姊想記下員警編號時,員警離去。
翌日,醫院接到該員警父親(分局督察)投訴,表示該護理師態度不佳,
該官並表示,此事件將可能造成醫警關係對立,並考慮遷移該醫院巡邏箱位置。
而目前院方作法是預計派護理長向分局及該員警道歉,事件進度暫至此為止。
作者:
YongZhen (鴕鳥蛋)
2016-12-10 21:43:00看緊急程度去分?!
作者: kuogary1 (桂冠) 2016-12-10 22:11:00
遷移巡邏箱會有什麼重大影響嗎?
作者:
rainform (醫護是醫療保健業。)
2016-12-10 22:47:00水果報?請醫院和警局制定相關SOP,讓護理人員可以配合相關程序。如果不合理,難不成還要醫療人員罔顧患者權益讓警察強行進行筆錄嗎?病人狀況適不適合作筆錄由醫療人員判斷,但要不要接受進行筆錄,應由家屬和家人親自跟警察溝通。到底算不算妨礙公務、誰妨礙公務(若在公家醫院),可不是警察或他的父親(分局督察)說了算吧?妨礙公務罪是在刑法第135條。到底怎樣的態度不佳要嚴重到遷移巡邏箱、罔顧醫院安全?總而言之,建議醫院要制定SOP。至於實際狀況無從評論。
作者: kylm ( ) 2016-12-11 02:03:00
覺得有事 在醫院有醫院的規矩 自己那麼晚來也不先檢討自己警察到底是要多討人厭 連醫護人員都想惹 是自己想造成對立還說別人
我會判斷:1.警察表示要做筆錄時,當事人是否有告知及詢問家屬?家屬是否同意延遲入病房及做筆錄?2.轉床時病人病情緊急程度如何?延遲入病房醫師可同意?總之,就是不要自己出來擋在前面。至於現在,反正事情已經鬧開了,護理長作為主管及醫院下屬,可能也只能照醫院指示處理,因為醫院既不可能得罪病人家屬,也不會去找警察麻煩,當然就自家員工吞了。
說真的,我會叫警察問病人要去那裡筆錄,不要自己淌渾水......
車禍筆錄五分鐘可以寫好!?真的假的!?這個警察是靠爸族?連這種小事都要把老子搬出來?
作者:
jean0923 (5GGY768)
2016-12-11 17:20:00好啦 病人讓他帶回去做筆錄好了 附引流瓶給他
作者: LAGY (123) 2016-12-12 11:51:00
是女è¦ä¸æ˜¯ç”·è¦
作者: YAKYUFUN35 2016-12-12 20:55:00
æžæˆé€™æ¨£,是有多å°é¼»åå°çœ¼ç›å•¦!!>O<è¦ä¸è¦é€£æ´¾å‡ºæ‰€éƒ½é·èµ°??
作者:
Nuid 2016-12-12 21:41:00醫è·äººå“¡è¢«éœ¸å‡Œäº†
作者:
sj0823 2016-12-13 12:44:00兩邊都想趕快把自己的事情做完吧,除非一方的緊急程度明顯需要優先,不然很難論斷。不過,靠爸也太........
作者:
ecgklf (丫子)
2016-12-13 16:52:00無法理解,通常警察不是都會跟著病人跑嗎?之前警察還一路由急診跟來ICU結果病人急做CT也無法做筆錄警察也是等等等啊。這位女警是哪裡有問題?
作者: pigrock 2016-12-14 00:40:00
這樣的警察....唉 到底誰該保護誰
覺得沒有必要道歉。還要撤走巡邏箱?他是想上新聞嗎?有濫用公權力之嫌。
用撤走巡é‚箱當å¨è„…?原來五分é˜å°±å¯ä»¥å®Œæˆç†éŒ„?
作者:
blessu (和果子)
2016-12-18 11:05:00我們這邊警察都超配合我們,完全理解醫療優先的原則,那女警有公主病吧!
之前也遇過同樣的事情啊!警察堅持要做完筆錄病人才可以縫合,根本罔顧病人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