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 衛生福利部花蓮醫院徵公職專科護理師三名

作者: choshyu (小宇宙燃燒吧)   2018-05-30 12:45:29
轉貼自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項目明細
原文網址:http://tinyurl.com/yd9952ch
徵才機關:衛生福利部花蓮醫院
人員區分:一般人員
官職等:師(三)級
職稱:專科護理師
職系:
名額:3
性別:不拘
工作地點:97-花蓮縣
有效期間:107/05/30~107/06/08
資格條件:
1.學歷:大學以上護理系畢業。
2.證照:經護理師考試或檢覈及格,具專科護理師執照證書。
3.經歷:3年專科護理師經驗,以區域醫院層級以上經驗尤佳,並檢附相關證明(請於履歷
表經歷欄位上註明服務單位及年資)。
4.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規定之情事者。
工作項目:依據護理人員法規執行業務,協助執行臨床病人醫療照護。
工作地址:花蓮市中正路600號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1.意者請依序檢附下列資料,於公告截止日前郵寄至「花蓮市中正路600號-衛生福利部花
蓮醫院人事室收」,信封請註明「應徵公職專科護理師」,逾期(郵戳為憑)或證件不齊
者恕不予受理,檢附資料:(1)公務人員履歷表(請註明日、夜間之聯絡電話).
(2)最高學歷證書影本.(3)護理師考試或檢覈及格證書影本.(4)專科護理師證書影
本.(5)經歷證明文件影本及在職證明書.(6)曾任公職者,請另附銓敘審定函及最近
3年考績通知書影本.(7)其他相關專業及外語能力證明文件影本。
2.初審合格者另行通知面試,未經錄用者,履歷及相關證明文件恕不退件。
3.本職缺得增列候補人員1名,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審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4.聯絡電話:03-8358141#1213吳小姐
作者: Insight99   2018-05-31 15:23:00
假花蓮人來幫推。另外提醒寫上薪資才不會違反版規
作者: nisa5566   2018-05-31 20:59:00
一次連走三個NP 花蓮醫院有卦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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