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馬偕 簽約離職問題

作者: love060705 (angel)   2019-04-10 01:09:50
小妹目前在台北馬偕某加護病房工作
目前還在試用期
但是面試時有說到職三個月後直接轉正職不需額外簽約
但是轉正職後會直接有四年的約綁在身上
中途如果要離職要賠一個月甚至兩個月的薪水
請問這在勞基法不是算不合法的嗎?
版上有人賠錢過嗎?
作者: dexamethason (美國仙丹)   2019-04-10 05:31:00
爬文好嗎
作者: PTTAT (批踢踢常住城市)   2019-04-10 09:14:00
有啊大家都有賠錢,你也乖乖賠錢吧!
作者: jennyfish2 (阿狩)   2019-04-10 09:47:00
樓上馬偕資方嗎?然後這題爬文好嗎...
作者: PTTAT (批踢踢常住城市)   2019-04-10 09:56:00
幹嘛這樣~連爬文都不爬就不要怪人家反串啊
作者: milalala (米拉將)   2019-04-10 11:09:00
J大看不出p大在反串嗎 還是j也在反串 哈哈哈哈
作者: love060705 (angel)   2019-04-10 12:54:00
感謝各位大大,小妹有爬過文章,有看到有其他版大直接跟人資說不付錢順利離職也沒被扣薪水(不知道是不是馬偕),但是也有看到新聞說新竹曾經鬧到法院...
作者: dexamethason (美國仙丹)   2019-04-10 13:08:00
哪家醫院有差嗎?以後每家醫院都碰到一樣的問題都來發一篇?
作者: hazukasii   2019-04-10 13:19:00
加入玉鳳的工會請工會處理。
作者: iluchinlin   2019-04-10 13:42:00
加入玉鳳學姐-台灣護理師醫療產業工會
作者: FederalSoul (18號針頭)   2019-04-10 15:10:00
建議你可以去把勞基法看一下
作者: jennyfish2 (阿狩)   2019-04-10 18:54:00
新竹鬧到法院那個官司也打贏了啊
作者: angelica0911 (angelica)   2019-04-10 19:41:00
請看勞基法15-1條,如果要簽最低服務年限(也就是醫院所說的簽約),必須要符合下列兩項條件則一:1、雇主給專業技術培訓,並提供培訓費用(在職訓練不算)2、使勞工遵守最低服務條款,並提供合理補償(簽約獎金),如果沒有符合,就算簽了也是無效,請大家好好看清楚簽約的內容,這類型的爭議太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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