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愛滋病患要不要告知醫師護理師

作者: s87407dall (外科歐卡)   2019-04-26 09:56:41
※ 引述《RiverEdge (MidnightCalpis)》之銘言:
: 先說我的立場好了
: 我覺得最理想的狀態是
: 病人能夠坦承
: 社會家屬無歧視偏見
: 醫療團隊更能夠依狀況衛教
: 給予最好的照護
: 但是現實上並不是這樣
: 不只社會對於這個疾病的恐懼
: 許多醫療從業人員
: 對於愛滋病友歧視覺得噁心等等
這句話說明現在感染者的困境,
說與不說,我會有這樣差別嗎?
抓一個常常我手上個案會經歷的故事影片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X0J1R_ajVnI
生病之後 | 伯杰 陳 | TEDxKMU
也有個案說了離開診間,
回頭看到醫生很緊張的用酒精噴灑個案經過摸過的地方
原本第一OPD開刀順位,變成最後一刀,早上9點等到晚上6點
進去手術室,保鮮膜不用錢包超好的(個案本身也是護理師)
在板上各位護理師可以換位思考一下,
你是那個感染者心理怎麼調適?
所以在更多感染者,最後選擇內化成自我歧視
說出來就是會被接受異樣眼光,
所以他們更不願意說自己是感染者身分,
我有一個個案在電話中跟我說
「我真的好累,謝謝你個管師,但我累了四處被拒絕,人生真的很累」
最後他成功自殺了。
究竟是誰殺了他?
不就是我們協助推了他一把嗎?
在我們同時怪罪個案為何不說出感染者身分,
對我們就是沒有展現出可以讓他們信任的感覺,
個案對我們不信任感!
對醫療不願意信任!
2017台灣CDC 也隨國際提出
Undetectable = Untransmittable (U=U)
病毒量到偵測不到水平= 不會傳播病毒
成為第四種預防感染方法
基本上個案服用6個月藥物,就會測不到了
希望這個新知識能夠改變你們對於HIV看法
作者: gghost1002 (拿著機機的人)   2018-03-07 22:19:00
那是他的id...
作者: mizuharakiko (水源希子)   2019-04-26 10:39:00
AIDS傳染途徑就那些做這些危險行為前就不用經過思考只想爽爽完感染後哭訴自己遭受不平等待遇怪誰啊?拜託醫護只要看到「有」感染性的字眼都會怕起來好嗎管他傳染途徑是什麼根本沒有人歧視愛滋病醫護是「怕」自己被感染老老實實的講出來給我們做安全防護措施不行嗎= =扯一堆人權什麼的 難道醫護不是人?
作者: fish780122 (linna)   2019-04-26 11:49:00
別忘記還有運氣差的針扎跟輸血…
作者: dexamethason (美國仙丹)   2019-04-26 12:39:00
一樓有事嗎
作者: bruce1119 (dapigoo)   2019-04-26 13:24:00
血液傳染感控要怎麼做就怎麼做啊
作者: cool0177 (七七)   2019-04-26 14:24:00
補血 一樓邏輯真以偏概全 又不是所有HIV患者都是透過性行為傳染的 就算99%都是 剩下那1%難道就活該受到你歧視嗎?難道你血液感控只有病人標註血液傳染疾病的時候才做才會小心嗎? 就是有你這種人才讓患者不敢說自己有HIV因為說了你只會覺得人家只是想爽所以被傳染 充滿歧視還不自知 可笑
作者: cara0981 (魯妹19å¹´)   2019-04-26 14:27:00
回一樓,你說做這些危險動作前不思考,請問你是當事人嗎?有時候很難界定當下雙方的思考,光做愛就會有好幾種不同的情況了,誰知道他是不是在不知情下被拔套或又是任何情況,同理放在感染者也一樣,了解原因並尊重每個人的決定,而且這種事根本就沒有對錯!
作者: fghj142 (亞亞)   2019-04-26 14:45:00
一樓...
作者: strollinrain   2019-04-26 15:01:00
所以你的意思是應該對待愛滋病患同一般病人嗎?
作者: sophie0629   2019-04-26 16:17:00
不懂樓上 對病人的態度行為難道是用疾病來區分的?
作者: dexamethason (美國仙丹)   2019-04-26 16:36:00
所以你的意思是應該對待愛滋病患同一般病人嗎?當然啊不然你要因為他的疾病給他不平等待遇嗎?
作者: WL00505307 (燁燁)   2019-04-26 19:13:00
我覺得還是要講吧,所以B,C肝病人也可以不講自己有B,C肝病史嗎?那入院的時候問的基本資料也是侵犯人權嗎?成為醫護人員時發的誓我沒有一天忘記,可是那是死的,而且B,C肝針扎的處理流程跟AIDS的針扎處理流程不一樣,針扎後預防性治療不一樣,萬一針扎時病人拒絕被抽血,那是否要預防性投予AIDS藥物?這樣會不會造成醫療資源浪費?請病人說出自己AIDS病史也算是感染控制的一部分吧我覺得最主要的不是對待AIDS病人是否要有不同的待遇,而是這件事可以對醫護人員產生一定程度的保護,與歧視完全無關,如果真的這位醫護人員因為AIDS病人有任何不平等待遇,是這位醫護人員不夠資格照顧這位病人,AIDS本來就只是一種慢性病,對我來說跟B,C肝是一樣的
作者: Tilly (阿叉)   2019-04-26 23:05:00
只能推這篇U文
作者: windfly11 (Tasha)   2019-04-28 07: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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