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這個就有氣
基層人員參與連署就算了
我們醫院護理部主任也在群組上分享這個
不覺得好笑嗎
都當到護理部主任了,
怎麼不把護理部那些非護理該業管的內容整理出來
直接找醫院的行政醫勤勞安部門討論修改權責內容
反而還在尋求連署法案的成立??
是不是法案沒過,非護理專業的業務還是要護理人員去扛??
尸位素餐、以逸待勞、積極不處理
最後兩手一攤:沒辦法,法規沒規定
為什麼今天這案子護理師得出來扛??
就因為是機構內的規定是這樣:
"檢方調查,護理之家公約明訂「住房內插座僅供醫療儀器使用,
禁止使用自備電器用品」,院內潘姓代理護理長是護理之家負責人及防火管理人;
陳女則是受潘女指派,負責用電安全檢查,應按照公約按月檢查、通報,
並監督、禁止住民使用自備電器。"
檢方依據就是"你們沒有照規定執行,所以要罰"
但是這規定是誰訂的??是機構自己啊!
請問法律有規定防火管理人必須是護理師嗎,並沒有。
規矩是自己訂的,然後才在哭法律不照顧護理人員
護理基層人員要發動連署這法案是情非得已
護理主管只會連署法案我覺得只是做做樣子罷了
一句話..噁心!!
※ 引述《sun810803 ()》之銘言:
: 衛生福利部台北醫院護理之家去(107)年8月13日凌晨發生火警,造成多人傷亡之憾事,
: 新北地檢署於4月22日偵查終結,認定負責防火管理、監督的兩名護理人員有疏忽,依業
: 務過失致死罪起訴。
: 護理人員是醫療院所或機構第一線的工作人力,護理的專業是照護病人,但今天卻因
: 為被醫療機構要求,承擔護理專業能力之外的工作而被起訴,這些不合理的非護理業務要
: 求,往往超出護理人員的能力,甚至成了法規下的受害者。
: 本會發起本連署活動,以聲援衛生福利部台北醫院護理之家大火遭究責的護理師,並請政
: 府支持護理,讓護理回歸照護病人的專業,把時間還給病人,讓人民有感護理的付出,進
: 而認同並尊重護理,讓專業人員回歸專業工作,全心守護國人健康。
: 護理公會全聯會呼籲主管機關:
: 勿讓護理人員兼任非自己專業能力的職務,「臨床實務上的護理人員業務範圍」不能逾越
: 「護理人員法第二十四條規定的護理人員業務範圍」。
: 敬請各位兄弟姊妹們邀請家人、親友等共同參與連署,展現護理人的團結與同心,
: 連署結果將送交相關主管單位,並於媒體、網絡呈現,衷心期盼未來司法還給這二位護理
: 師公道,並且不再有下一個護理師因兼任非專業能力所及的工作,淪為司法究責的受害者
: 。
: -此文複製於
: 中華民國護理師護士公會全國聯合會 敬祈
: 附上連署書網址請幫助我們的護理環境能夠越好吧
: http://t.cn/Ea1gnz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