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篇連留言重看後越看越難懂了
原本以為是像有oo毛病的人有oo病徵是正常的
例如
心律不整的病人,心跳忽快忽慢是正常的
沒有人敢要求醫院還權於民(各種權都是)
所以醫院會把成本轉嫁給員工是正常的
是這個意思嗎?
後來又看怕被fire.你知道資遣要有哪些要素嗎?
還有不想被彈休醫院要求去別的單位支援
你知道要符合調動五原則嗎?
醫院把成本轉嫁給我們基層,所以醫院好賺錢
我們變成廉價勞工
但讓護理變得低廉的是誰?健保?院方?
還是公會/工會都沒有用?
而自己又為了不要成為廉價勞工做了多少努力
加班費不敢報,說不屑那一點錢
特休直接放給護理長控制
到現在還不去搞懂積借休
勞動法不去試著學習
就是等著被醫院剝削
上網來問醫院怎樣不合理、有沒有違法前
先google一下做點功課吧
尤其現在醫院開始注意勞動問題,鑽法律漏洞
基層更不能被他唬的一愣一愣的
他們已經不是「笑你不敢」了
而是「笑你不懂」
※ 引述《redmj110 (♪寶可小孟♪)》之銘言:
: 正常。
: 我們醫院也是。
: 比如說這個月應休10天,你想丟兩天特休,那你這個月就是休12天,
: 應休休到該有的天數,多出來的休假就是用你的特休。
: 但我們單位沒有人能自己丟特休,
: 都是護理長排。
: 假如現在單位人力太多(病人太少),
: 單位彈休掉一個人力,被彈休的那個人如果當月已休滿應休天數,
: 那多休的那天,護理長會幫你用特休抵掉,
: 所以特休都是護理長在控制的,
: 如果沒有特休可以用的話就會彈休特休多的人,
: 甚至預借特休來抵,不會讓你負時數。
: ※ 引述《happyxiong (hamaway)》之銘言:
: : 如題,本院規定護理人員不能積休,倘若當月本休有兩天想用年假去放,等於會有積休兩
: : 天本休,這樣是被禁止的,請問有其他同仁醫院也是如此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