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有榮幸刊登海報論文在全人研討會,如圖有提到惠請准假與會,一開始以為這有公文,加上海報上也有掛醫院的名字,問過護理長說這可以請公假,但今天卻被護理部告知說這不能申請公假,想問學長姐這樣是合理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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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此之外,本身去年在職進修完大學,今年想要繼續推甄研究所一般生身分,所以向院方提出在職工作證明需求,告知主管後,上層開始拿出醫院進修條例,說我沒有提前在6月告知主管說要去進修,但當時學校的推甄簡章都還沒有出來加上不確定我要讀的科系有沒有招人所以沒有去提這件事,我跟他說明後,他開始用別的說詞,說醫院有規定在職進修完之後要在兩年後才能繼續提出進修申請,但今天我只是要先推甄,並沒有要馬上去就讀,上層聽完也只說他會告知主任但不確定會不會給我年資證明,請問這樣有違法嗎?
在麻煩各位學長姐了,最近臨床的工作環境確實很不好待,自己在臨床也要邁向第五年,希望能讓整個環境變得更好,但每次都事與願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