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板規A-3未滿20字

作者: csdunhill (MR.阿花)   2015-11-22 00:06:23
: 噓 RealWill: 板規裡好像沒規定情報文可以不受A-3限制 11/21 22:35
: → ClubT: 基本上A-3是用來判定無意義文 情報文不會是無意義 11/21 23:10
: 推 RealWill: 樓上板主這樣講的邏輯順序不太對 11/21 23:26
: → RealWill: A-3是用來判定無意義文 但情報文不見得不會是無意義文 11/21 23:27
: → ClubT: 如果確實有情報內容 就不需要20字 11/21 23:28
: → ClubT: 基本上當然是要滿20字 但是情報文不用 這樣很難懂? 11/21 23:46
3、無意義文:字數未滿20字、內容空洞、空白文、文章內容與標題無關
或與板旨無關之文章。(連結、標點符號、防雷頁不計入字數計算)
案例A.情報文
3、無意義文:字數未滿20字、內容空洞、空白文、文章內容與標題無關
或與板旨無關之文章。(連結、標點符號、防雷頁不計入字數計算)
雖然未滿20字,但因為有符合後面幾項,所以不算無意義文
案例B.廢文
3、無意義文:字數未滿20字、內容空洞、空白文、文章內容與標題無關
或與板旨無關之文章。(連結、標點符號、防雷頁不計入字數計算)
雖然有符合板旨也有滿字數,但因為內容空洞,所以算無意義文
所以是不是無意義文跟本和字數無關
那為什麼還要多寫一條未滿20字的規定來自打臉?
你這裡說情報文=/=無意義文
後面又說情報文的情報量要夠=/=無意義文
那可以定義什麼才叫情報文?
作者: RealWill (咕)   2015-11-22 00:12:00
我就是這個意思 如果板主要把20字當作行政裁量的一部份應該另外寫 寫在這一堆條件裡會有爭議
作者: DDRMIX (約翰.史密斯)   2015-11-22 00:15:00
如果有人把海賊王1000字的心得濃縮成1張圖檔然後發文只貼了一張心得圖檔的網址 這樣算不算無意義文雖然他未滿20字 但內容豐富 這樣怎麼算?或是他直接把心得貼在個人BLOG 然後發文直接貼BLOG網址因為這樣的做法跟未滿20字的情報文好像差不多
作者: ClubT (小喬)   2015-11-22 00:19:00
要針對所有假設情況去說明根本說明不完...20字的用意就只有希望板友可以多充實文章內容但情報文就是沒有強迫要20字至於什麼是情報文這還需要定義嗎?
作者: DDRMIX (約翰.史密斯)   2015-11-22 00:24:00
不用那麼麻煩 把未滿20字的規定拿掉就好了
作者: ClubT (小喬)   2015-11-22 00:35:00
不會罰的東西幹麻要定 = =
作者: RealWill (咕)   2015-11-22 07:55:00
沒有定義的種類 就要用一般的規定啊不想用一般的規定 就像低調文一樣定義出來視為例外某些板流行感謝文 祭品文 集氣文 如果類似的文體貼在這[祭品]香吉士打贏大媽我請大家吃雞排 有內容卻不滿20字祭品文在這裡並沒有定義 但基於分享和討論是否可以不罰?不罰的東西不用定 邏輯上就是定出來的要照規定罰定了A-14卻不罰 為什麼不乾脆把低調和情報都定義為不罰
作者: PrinceBamboo (竹取駙馬)   2015-11-22 13:54:00
建議ClubT別再回應了 越描越黑 A-3現狀就是有敘述比實行標準還嚴的落差 現在才浮上檯面不代表過去都沒問題 而現在既然被拿出來討論不就是個修改的好機會?看是詳盡化,加上排除對象(低調文,情報文)還是模糊化擴大板主裁量空間都可以 盡量讓條文跟實行能一致不管你改鬆或改嚴 最起碼板規和實行標準要一致 才不會持續引發更多爭議
作者: k47100014 (MIT_No.14)   2015-11-23 03:18:00
這樣就洗了三篇文 好爽
作者: gn1146348 (這世界上神經病真的很多)   2015-11-23 09:10:00
幾歲了還在當版主
作者: QUINY (是的,關於思念...)   2015-11-23 15:09:00
版主下台
作者: yeustream (seven)   2015-11-25 03:51:00
A-14的規定把前段拿掉,只留回應低調文的處罰就行了吧
作者: nicetree (nicetree)   2015-11-25 10:03:00
感謝Y大建言,這是個好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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