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番上板,看到版主群獨裁決定禁止低調文,相當驚嚇
我以為海賊板是屬於所有看板的群眾,而非個人能夠壟斷、獨決之處
板主在推行規定之前,難道不需要民意之基礎?
例如之前劇透標準,就有數次投票以示公評,雖然結果不盡如人意,但總是民主
不知此次禁止低調文,板主們為何如此專斷獨行?
板友們反應激烈,預行公告文目前已至X4
有關禁止低調文一事,實在應該讓板友們投票表決
就算真的要禁,也得大家都認可才是
沉水已久,貿然發文實在惶恐,還請各位板友鞭小力一點
作者:
pita30 (低調)
2016-08-04 19:49:00法律上"完全"沒討論間空的事需要投票?
作者:
Bows (包斯 一兵 >>)
2016-08-04 19:50:00說實在話,如果沒禁低調而導致關版,這應該不是你我所樂見的
作者:
yishiun (九片)
2016-08-04 19:52:00這種事情應該不需要討論吧...
作者:
frojet (飛稷)
2016-08-04 19:52:00法律上有保護版主的豁免權 原po也有足夠條文可以自保版主們拿雞毛當令箭 不是法學專家不懂裝懂 用預先犯恐嚇眾海米
作者:
pita30 (低調)
2016-08-04 19:55:00你一直誤會了 版主從來就沒說禁這個是要保護自己
作者:
frojet (飛稷)
2016-08-04 19:56:00法律上這種條文完全有討論空間 版主自己當法官先判刑了我知道他是要保護原po 但首先吃飽沒事幹 住海邊管很大
作者:
pita30 (低調)
2016-08-04 19:58:00另外 沒有條文可以保護目前板上這種低調文發文者
作者:
frojet (飛稷)
2016-08-04 19:58:00別人幫版主說話 說版主附有管理之責 不管會變成幫助犯
作者:
frojet (飛稷)
2016-08-04 19:59:00而我也再三強調 版主有豁免權 真的不必多慮
作者:
frojet (飛稷)
2016-08-04 20:00:00正義魔人老是提不相干事假意護航
作者:
pita30 (低調)
2016-08-04 20:02:00目前看來 真的會讓這裡關板的 不是禁低調文這件事而是法律常識不足 不斷無限上綱的人
作者:
frojet (飛稷)
2016-08-04 20:03:00電影載點及漫畫載點 在組版有做區分 一定考量性質不同 麻煩魔人護航前可不可去做功課看那些判決
作者:
frojet (飛稷)
2016-08-04 20:05:00先前連結的法律網址 實務案例清清楚楚 沒有做功課一個字一個字看完的人 不要批別人好嗎自己去查google不難 難在剝奪我想分享的權利 別人想看的慾望
作者:
ffmuteki9 (let us be who we are)
2016-08-04 20:08:00我又要翻白眼了
作者:
frojet (飛稷)
2016-08-04 20:11:00再次強調 法律上版主和原po都能引用相當條文保護自己請不要自己認為可能違法 就不開投票活動
作者:
wavel (風平浪靜)
2016-08-04 20:12:00乖乖寫暑假作業好嗎
作者:
frojet (飛稷)
2016-08-04 20:14:00如果違法 組規早早修改禁低調文 換句話說版規從嚴規定很
我還是不懂如果低調不違法 幹嘛要低調PO文低調推文
作者:
sking (Roger)
2016-08-04 20:17:00連載可以討論就好~~有沒有分享不重要~~
作者:
frojet (飛稷)
2016-08-04 20:18:00雪兒版分享的常是直接下載的檔案 影片 這些組版不是都規定了嘛不能直接po網址 可能犯公共傳輸罪你間接貼出(設些保護)沒有關係 因為不涉及公開的要件
作者:
d86506 (李蘭德)
2016-08-04 20:24:00fro 如果不懂法律就不要賣弄
作者: sinsu06 (sinsu06) 2016-08-04 20:24:00
版主不是說要經過他同意才能潑這種文章~
作者:
d86506 (李蘭德)
2016-08-04 20:25:00越扯越大 只會離你要的更遠我只能說 等你成熟一點 你就會知道你現在的做法有多幼稚你拿我跟大家解釋的東西 胡亂解釋 最後吃虧的一定是你
作者:
frojet (飛稷)
2016-08-04 20:28:00好吧 我不是律師的確不能賣弄 ,但回d86 先前你也同意版主若怕 可向組版申請修改相關組規 並認為版主們庸人自擾
作者:
pezhan (精彩不亮麗)
2016-08-04 20:28:00民意?那如果民意是要殺一個人也可以嗎?
作者: sinsu06 (sinsu06) 2016-08-04 20:29:00
不過我不懂 情報文為什麼會合法 不是會有人偷跑偷跑就是違法 因為這區域還沒被授權 有錯請指正
作者:
d86506 (李蘭德)
2016-08-04 20:30:00所以你根本不知道站方有什麼考量 就一直扯
作者:
frojet (飛稷)
2016-08-04 20:30:00所以我是相信你的 再說你給的網址 我是從頭讀到尾 連法官依據的所有條文理由都看過三次以上
作者:
d86506 (李蘭德)
2016-08-04 20:32:00你憑什麼相信我 就能亂扯 一定合法?看過三次就懂 那就不用律師了把這件事鬧大 板主就沒空間裡
作者:
pita30 (低調)
2016-08-04 20:34:00禁一半的原因 是因為那一半 都有討論空間阿
作者:
d86506 (李蘭德)
2016-08-04 20:35:00如果低調都不低調 那板主就只能嚴格管制 哪來保護自己的條文?
作者:
pita30 (低調)
2016-08-04 20:35:00板主連有討論空間的都禁掉 你們只會更快叫他下台 別假了啦
作者: sinsu06 (sinsu06) 2016-08-04 20:36:00
只有我認為低調文違法 情報文也是違法的嗎?
作者:
d86506 (李蘭德)
2016-08-04 20:38:00這篇文原po如果懂我意思就自己刪一刪不要以為是板主自己想累死自己 有時候是鬧板的想把事情變複雜
作者:
lsslz 2016-08-04 20:39:00就是違法所以禁,但是怕連情報文都禁沒人來所以不敢禁,那麼正義禁止盜版應該全禁才對吧,而且在這討論還沒出單行本的內容算不算助長犯法呢? 我是建議全禁一禁啦
作者:
u943143 (私は幸せです。)
2016-08-04 20:39:00只要不超過三分之一就可以PO?? 我開四個帳號各PO四分之一
作者: sinsu06 (sinsu06) 2016-08-04 20:39:00
其實我覺得情報文沒討論空間欸 尤其是偷跑的
作者:
d86506 (李蘭德)
2016-08-04 20:40:00板主受制於鬧板者 不得不為 所以我才要板主去問更上層看能不解決
作者:
pita30 (低調)
2016-08-04 20:42:00情報文你覺得違反了哪條法 又"完全"沒討論空間?
作者:
u943143 (私は幸せです。)
2016-08-04 20:42:00圖片有版權 那文字情報這方面有沒有版權? 三分之一怎麼算
作者:
pita30 (低調)
2016-08-04 20:43:00你不會因為看了情報文 就不去買正版來看 進而影響他的收益我這樣說不是說一定沒事 而是有機會這樣解讀而以
作者:
ffmuteki9 (let us be who we are)
2016-08-04 20:46:00怎麼不去成立低調版
作者:
pita30 (低調)
2016-08-04 20:46:00你要分四次PO 那是你的是 要跟法官說你符合版規所以無罪?
作者: yun0112 (Yun) 2016-08-04 20:46:00
如果情報文沒圖,沒人能確定真假 情報網站也是一堆假情報在輪
作者: Belanice (龍杰) 2016-08-04 20:47:00
假情報!(驚) 該不會看了100話後才發現,假的,業障重XD
作者: sinsu06 (sinsu06) 2016-08-04 20:47:00
因為授權時間還沒到 我沒要鬧版 有錯請指正
作者:
pita30 (低調)
2016-08-04 20:49:00我的看法啦 重點在你是什麼原因而不去買正版連載來看
作者:
BKD858 (Pz)
2016-08-04 20:49:00鼠繪已經更新 低調
作者:
pita30 (低調)
2016-08-04 20:50:00是看了文字情報文 還是看了1/3圖片的情報文 還是看了低調?
作者: sinsu06 (sinsu06) 2016-08-04 20:50:00
不好意思 我真的看了情報文 然後不買漫畫 應該不只我
作者:
math99 (新世界)
2016-08-04 20:50:00不要吵了 去看吃便當吧 放飯了
作者: Belanice (龍杰) 2016-08-04 20:50:00
已吃飽
作者:
pita30 (低調)
2016-08-04 20:51:00嗯 如果出版社覺得你這種人很多 他就可以告PO情報文的人然後要舉證你這種人真的很多 影響他的銷量 懂了嗎?很顯然的不可能是這樣 別睜眼說瞎話當然啦 他請到古美門 就可能成立了所以這就算有討論空間的 現在大家想連這類的都要一起禁?
作者: sinsu06 (sinsu06) 2016-08-04 20:57:00
妳有沒沒看過路邊攤賣盜版 每個被抓到都說只賣一點被罰都是10萬起跳的
作者: sinsu06 (sinsu06) 2016-08-04 20:58:00
實例就是如此 他不會因為量多量少就不判上次賣一件 判七萬 應該可以上網查
作者:
pita30 (低調)
2016-08-04 21:00:00阿 你誤會了 我想說的是 特例人士有很多?
作者: kevin0515 2016-08-04 21:00:00
先吃便當 你們慢慢吵
真是理屈也敢大聲耶 把長久以來違法的事當作理所當然
作者:
pita30 (低調)
2016-08-04 21:03:00像你這樣講 代表你沒看情報文 就會去買正版來看我猜你也不是這種人 所以你對他的銷量有影響嗎?
作者:
Anikk (安..)
2016-08-04 21:04:00版主是版眾選出來的!何來壟斷?再者這本來就公然違法如果覺得你有理!請出來選,努力爭版主再開放低調文!
作者: sinsu06 (sinsu06) 2016-08-04 21:12:00
請你不要對沒發生的事妄自揣測 只是加深彼此誤會而已我會不會買 我買過 只是就來就看情報文了 因為方便
作者: gami (啊啊) 2016-08-04 21:30:00
何謂法律上完全沒討論空間?是否請pita法律大師清楚說明阿哈哈,至少相關條文先貼出來看看阿,話說得這麽滿我想一定是有做過詳盡研究啦,願聞其詳拜託
作者: Project5566 2016-08-04 21:32:00
公告的推文裡有人解釋 你可以去看不需要pita版友解釋喔 啾咪
作者:
udm 2016-08-04 21:35:00記得漢化的文字是有著作權保護的,這也導致臺版的翻譯不能跟漢化組一模一樣,導致臺版的翻譯有時必須比漢化組的差.....
作者: nicayoung (大覺屋.師真) 2016-08-04 21:36:00
平常義正言詞指責社會不法之事,自己遊走邊緣倒無所謂了
作者:
udm 2016-08-04 21:37:00那麼是否取得漢化組的授權,就能在此po漢化組的成果呢?
作者:
ffmuteki9 (let us be who we are)
2016-08-04 21:41:00在日本翻拍雜誌的被集英社報警時怎麼不跟他們說有討論空間?^___<
作者: yun0112 (Yun) 2016-08-04 21:43:00
覺得東立的翻譯問題應該還是跟譯者最有關聯XD 漢化組應該
作者: gami (啊啊) 2016-08-04 21:43:00
推文都可以吵翻天惹,這樣你還能跟我說完全沒討論空間哈哈
公告裡的文章有很多是版友不熟法律實務造成的 不代表法律在違法事實上的認定喔gami如果覺得在低調文有法律上的疑問 小的可以盡力解釋當然我比較推去版務組問啦 那邊比較專業
作者: vancoffee (咖啡帆) 2016-08-04 22:18:00
違法鼠繪早就滅了 還開團去日本 = = 怎不抓起來
作者: yun0112 (Yun) 2016-08-04 22:27:00
騰訊大概也是睜一隻眼閉一隻眼的,但不能就說老鼠合法啊,不然熊貓在集英社抓人那次後幹嘛停止漢化老鼠前陣子也不是沒出過事,有一段時間他們發布的方式不都一直在變嗎
作者:
q26766 (cancan)
2016-08-04 22:45:00因為事情是對的就可以獨裁?
作者:
KDDKDD (KDD)
2016-08-04 22:55:00事實上。要怎麼禁也需要溝通。而不是先硬上又禁止發文討論這根本就北韓作法
作者:
ffmuteki9 (let us be who we are)
2016-08-04 23:00:00一堆奇葩
作者:
Weikey (Weikey)
2016-08-04 23:03:00既然都知道事情是對的,那還在爭論什麼?完全都不知道板主禁低調,有什麼好吵的...
作者: sarpydog (Dennis Dai) 2016-08-04 23:07:00
直接文字全打上來應該可以
作者:
iceoo913 (岡山yoga)
2016-08-04 23:10:00原po一定在反串 天才小釣手是吧
實際上那篇一堆人在帶風向"連"噓 且這東西就不該存在
作者:
as314 (幽默販賣機)
2016-08-04 23:42:00..
支持板主禁低調的看到板主不禁附盜版連結貼圖怎麼全都惦惦了? 反板主的不是純反禁低調 而是除了完全未先溝通外還有些禁有些不禁 內部標準不一又程序錯誤
新文章有解釋 你吵完數字標題還來吵這 還真麻煩你囉
作者:
alains (鍵盤鐵人)
2016-08-05 00:13:00不需要低調文吧,打海賊王去估狗,跳出來都馬是大陸漫畫網站哪還需要板上po低調文,還要關燈找連結下載咧
對事啦,不就講在前面? 我看你才是刻意找版主麻煩吧違法的東西只是之前沒拿出來講罷了 還需要溝通?
那篇公告文一堆人連噓想帶風向然後又說這是民意 真正噓和推的比例又是多少 呵呵
作者:
xero (xero)
2016-08-05 08:06:00支持版主
作者: molark6816 (小拍) 2016-08-05 08:29:00
(驚)原來禁低調文了!!!
作者: xadzw (PCMAN) 2016-08-05 08:35:00
情報文違法的話那最先會關版的應該是movie版 每篇都是情報文
作者:
AKen1018 (A-Ken)
2016-08-05 14:50:00真的出事被抓的是投票的人還是版主跟站方?平常的版規投票也就算了擺明違法的事 還需要投票?那高票同意你一個人來扛責任其他人爽爽看好不好?不用扛責任在下面叫囂多簡單?警察來抓又不是抓你完全自私到一個極致 別人的孩子死不完怎麼會要投票討論要不要繼續違法啊 這是犯罪組織嗎
作者:
oramge (小雨一點點一滴滴)
2016-08-08 00:00:00推樓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