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QQKKQKQK 附議表決 禁言三個月

作者: frojet (飛稷)   2017-11-19 17:08:30
【具體事證】
◎被檢舉人 : QQKKQKQK
◎被檢舉文章: #1Q3w6VBp
◎被檢舉理由:依來信受理檢舉 /板工依權責進行管理
多處文章固不附上代碼僅附上截圖證明
https://i.imgur.com/BcWjpkC.jpg
https://i.imgur.com/li5myY2.jpg
Q版友一直揚言表示要“弄”我,而且本週是“弄”Frojet以是恐嚇人身攻擊言論。
https://i.imgur.com/XG3PXhi.jpg
https://i.imgur.com/8HRaNd3.jpg
https://i.imgur.com/9fZwqwq.jpg
在多處公告底下噓文並評論版友,具有諷刺攻擊意味。
上述多處言論已違反B4版規評論版友,人身攻擊版友,諷刺攻擊。
按照一句一罰且屬於分開不同時間點可能構成累犯且皆屬於挑釁引戰言論,故在此提出檢
舉。
◎被檢舉內容:
#1Q1zCldB (ONE_PIECE)
噓 QQKKQKQK: 我只反串判決一致的版主11/12 18:18
噓 QQKKQKQK: 本來想看五十五天的書,但是後來想想看七天就夠了11/12 18:19
#1Q3Rnk5Y (ONE_PIECE)
噓 QQKKQKQK: 自由心證都可以從五十五天改成七天了11/17 09:26
→ QQKKQKQK: 桶尼,辛苦了11/17 09:26
→ QQKKQKQK: 說錯,是改成十天加兩隻嘉獎 11/17 09:28
噓 QQKKQKQK: 桶尼,打球拉,這區太自由心證了,這次破例我帶球11/17 13:36
噓 QQKKQKQK: 桶泥,複審有用,你標題搜尋jay,有個天才原本被捅五十11/17 17:39
→ QQKKQKQK: 五天,後來改成桶十天外加兩隻嘉獎,複審絕對有用,不過11/17 17:39
→ QQKKQKQK: 要看版主替不替你找理由11/17 17:39
→ QQKKQKQK: 到處引戰,站對邊就可以了11/17 17:39
#1Q3hSfnh (ONE_PIECE)
→ QQKKQKQK: 廢除啊11/17 18:24
→ QQKKQKQK: 你應該討論廢除自由心證會比較好一點11/17 18:42
噓 QQKKQKQK: 你有看過原本桶55天 經過frojet變成桶10天的嗎?11/17 22:43
→ QQKKQKQK: https://imgur.com/ucmub6g11/17 22:46
→ QQKKQKQK: look movie 說來聽怎麼形容11/17 22:48
→ QQKKQKQK: 先說獵人版版主叫你什麼我們再來尺11/17 22:50
→ QQKKQKQK: 還沒說獵人版主怎麼形容你阿11/17 22:57
噓 QQKKQKQK: 出現了出現了,那個被水桶五十五天改成十天的jay出現了11/18 00:08
→ QQKKQKQK: ,哇嗚,下禮拜我再來弄你,看可不可以改成五十五天以上11/18 00:08
→ QQKKQKQK: ,敬請期待11/18 00:08
→ QQKKQKQK: 剛剛發現要改判還需要一段時間,coming soon 11/18 00:09
噓 QQKKQKQK: 有魄力一點,別巴著別人的腿不放,11/18 00:13
→ QQKKQKQK: 不就是五十五天11/18 00:14
噓 QQKKQKQK: 等下禮拜就對了,會不會再改判不是我能決定的,這禮拜先 11/18 00:17
→ QQKKQKQK: 弄frojet,下禮拜在弄你 11/18 00:17
→ QQKKQKQK: 都幾歲了,我可不是你,被捅了還在苦苦鬧鬧11/18 00:19
噓 QQKKQKQK: 我現在被捅了,還跟你一樣哭哭鬧鬧要求減少個幾天,麻煩11/18 00:22
→ QQKKQKQK: 把我在這個版永久水桶,謝謝 11/18 00:22
→ QQKKQKQK: 不要拿我跟你比,都出社會了還在哭哭鬧鬧抱大腿,吱吱吱 11/18 00:23
噓 QQKKQKQK: 這張圖一起截,不用謝謝我11/18 00:27
→ QQKKQKQK: https://imgur.com/ucmub6g11/18 00:27
→ QQKKQKQK: 問他阿,五十五天會死嗎,少四十五天有比較爽嗎 11/18 00:33
#1Q3w6VBp (ONE_PIECE)
噓 QQKKQKQK: 是的,不然怎麼會被桶到五十五天11/19 11:16
噓 QQKKQKQK: 還有阿,不要拿我跟你比,我都是約打球,哪有你這麼狂,11/19 11:23
→ QQKKQKQK: 直接酸哈哈哈哈哈哈11/19 11:23
→ QQKKQKQK: #1Q1YtKxG11/19 11:23
【相關板規】
C-1 〔明文優先動用原則〕
Ⅰ 板內有明文規範,板主依板規內容,獨立審判或推行板務。
Ⅱ 板內有明文規範,但屬於爭議性案件時,由板主群合議判決或專案處理。
Ⅲ 板內無明文規範,則由板主群在不違背站規及組規前提下,合議判決或專案處理。
C-7 〔蓄意鬧板、情節重大〕
動用此條處罰板友時,須兩位版主共同判決,符合以下要件者,
禁言三個月+直接退文/刪除推文
(1) 短時間密集發表,符合A-6板規範圍之文章。
(2) 鬧板板友在同篇文章以連噓或連推方式嚴重影響文章人氣。
(3) 惡意利用板規修訂不完善,亂發文章或推文者。
(4) 其他明顯鬧板行為,且情節重大時。
B-4 〔引戰推文〕
Ⅰ 有人身攻擊、評論板友、謾罵、抹黑、挑釁、嘲諷之言論經檢舉
(同篇 一句一罰)(有針對性的需經當事人檢舉),或由板主判定
有惡意攻擊意圖,處7天禁言、累犯+15天、第三次以上+30天。
Ⅱ 雖有第一點情事發生,但經判定微罪或無明顯犯意時,改記警告或不罰。
Ⅲ 違反本條規定者自行向當事人道歉,當事人選擇原諒時須告知板主,
判決則改為警告或不執行禁言處分
Ⅳ 引戰條文原則上採一句一罰,例外採整體認定
□ [公告] 海賊版檢舉案件處理原則 (#1On-pBQk)
5. 板主間判決獨立,若判決不一致時,採從輕原則
(1) 判決獨立
每個版主的判決彼此獨立,不受另一版主判決影響
(2) 從輕原則
兩位版主的判決結果不同具爭議性時,為保護板友權利,採從輕原則,
以判決結果最輕為主
【判決結果】
1.根據站規 板主有責任對所管轄之看板進行維護,有責任引導版面風氣及討論,
本板 檢舉案件處理原則第五點清楚說明,板主間判決獨立,若判決不一致時,
具爭議性時,為保護板友權利,採從輕原則,以判決結果最輕為主。
2.QQKKQKQK在板內已多次惡意引用#1PzM79rI判決結果,刻意對JaylenHands及本板
工進行挑釁,更在#1Q3hSfnh文章中清楚推文留言 這禮拜先弄frojet,下禮拜在弄你
其人身攻擊意圖極為明顯。已達嚴重蓄意挑釁及人身攻擊,難謂再用討論板務的理由
去合理化QQKKQKQK的人身攻擊言論。
3.QQKKQKQK既非該判決當事人,又不願循板內正常管道發表板務文進行討論,並經本板工
多次勸導無果外,還加碼刻意挑釁及嘲諷他人,其罪刑之重大,已達到C7板規
明顯蓄意鬧板、且情節重大的地步,可處禁言三個月+刪除推文
4.C7板規的動用,需兩位以上板主才能決定,惟前陣子yukinoba板主已離職,
板內僅剩本板工及吉祥物喬巴板主。喬巴板主與本板工討論協議後,本次檢舉案
將依C1-Ⅲ規定採專案處理,授權此次檢舉案由板內板友進行附議,是否
引用C7板規來懲處。
5.基於以上要點 本公告發布後七日內,附議同意使用C7板規處分人數達5人以上,
則禁言三個月+刪除推文。
(PS:同意附議的板友,需簡單說明附議的理由)
6.附議未達5人以上,則改只認定以下言論,『這禮拜先弄frojet,下禮拜在弄你』
依B4板規,處七天禁言處分。
7.本次公告先執行3個月禁言處分,惟本公告發布後七日內,附議人數未達5人時,
則於七日後(11/26),解除剩餘禁言處分。
8.JaylenHands是本次檢舉人及當事人,本次公告附議將不採計JaylenHands的附議推文。
【補充說明】
1. 依最新海賊板檢舉案處理原則,被懲處人可於本公告公布後三日內,
提出複審請求,或逕向小組組務 C_ArtBoard 提申訴。
2. 檢舉信及判決書皆留存於精華區/正義的海軍(z-20),板友可自行參閱。
【覆議表決結果】
截止2017/11/22為止,附議支持 同意3個月禁言處分共計10位,不同意者計2位,
根據附議結果,QQKKQKQK本次懲處為3個月禁言。本判決相關採計的言論如下:
第1位附議
推 k543k5: 附議 該版友之言論嚴重挑釁及人身攻擊 且已自己要求版主進11/19 19:35
→ k543k5: 行永久水桶 應該照該版友要求永桶11/19 19:35
第2位附議
推 g8g89g8: 附議 公告文底下嚴重挑釁及人身攻擊 不懂海賊版一直在那11/19 20:37
→ g8g89g8: 邊約打球要幹嘛11/19 20:37
第3位附議
推 asdf403: 抱歉 剛剛才注意到是附議XD 為避免執行爭議重新附議一次11/19 21:08
→ asdf403: 理由:QK版友在多篇判決文底下使用大量嘲諷性字眼 連非11/19 21:08
→ asdf403: 當事人都會覺得不舒服11/19 21:08
第4位附議
推 victormyass: 附議~~~7天絕對太少,3個月如果他認為他多,可以利用11/19 21:32
→ victormyass: 複審請求吧!11/19 21:32
第5位附議
推 milkshake717: 附議11/19 21:51
→ milkshake717: 看到這種發言,連非當事人都覺得不舒服,惡意挑釁11/19 21:51
第6位附議
推 chnecklace: 附議 明顯有為了私怨而鬧板和人身攻擊的意圖,除文字11/19 22:01
→ chnecklace: 令人反感外,其目的實在看不出來哪裡正當11/19 22:01
第7位附議
推 s4300026: 附議~~~11/19 22:17
→ s4300026: 這根本不是想討論,根本是想鬧板弄人啊! 成全他!11/19 22:22
第8位附議
推 syulide: 附議,怕說出太難聽的話就簡單說 此位板友已多次在公告11/20 00:48
→ syulide: 中推文無意義字句及挑釁,且依個人理解似乎不是很在意版11/20 00:48
→ syulide: 規 那三個月對他應該還好囉11/20 00:48
第9位附議
推 Albito: 經過一些相關資料的查閱,敝人改為覆議此判決。11/20 00:50
→ Albito: 理由:執意以激烈且語帶明顯嘲諷之用語,數度尋釁他人,且11/20 00:54
→ Albito: 屢經他人勸阻受罰卻仍不思悔改,除擾亂板風外,亦無謂增添11/20 00:56
→ Albito: 與製造問題使板工額外費神處理。此問題之急迫性已無法使用11/20 00:58
推 Albito: B4、C4慢慢循級加罰,故使用C7板規速治以導正板風實屬合理11/20 01:02
第10位附議
推 ching53: 附議,從他挑釁跟要求永桶看來,他根本不怕處分,先不論11/20 00:59
→ ching53: 背後理由是否因有多個分身等,總之他有恃無恐,那就成全11/20 00:59
→ ching53: 他。11/20 00:59
第1位異議
推 jschenlemn: 不太同意,重點他還是在於表達對於版務的不滿,應盡可11/19 20:28
→ jschenlemn: 能保障其言論。雖然反應確實有點激烈,但三個月太久11/19 20:28
第2位異議
→ tontontonni: 不同意。我覺得應該是先給他公告最後通牒,警告未改 11/19 21:04
→ tontontonni: 善再來處分禁言3個月。 11/19 21:04
→ tontontonni: 還有所謂QQKK「多次挑釁」很多都是針對JaylenHands11/19 21:07
→ tontontonni: 的而來。從兩人的互動看來,JaylenHands是多次非常11/19 21:07
→ tontontonni: 多次言語挑釁QQKK,造成QK使用情緒性字眼觸犯板規。11/19 21:07
→ tontontonni: 所以我希望能給QK最後一次機會。 11/19 21:09
作者: QQKKQKQK (QK拉)   2016-11-12 18:18:00
我只反串判決一致的版主本來想看五十五天的書,但是後來想想看七天就夠了自由心證都可以從五十五天改成七天了桶尼,辛苦了說錯,是改成十天加兩隻嘉獎桶尼,打球拉,這區太自由心證了,這次破例我帶球桶泥,複審有用,你標題搜尋jay,有個天才原本被捅五十五天,後來改成桶十天外加兩隻嘉獎,複審絕對有用,不過要看版主替不替你找理由到處引戰,站對邊就可以了廢除啊你應該討論廢除自由心證會比較好一點你有看過原本桶55天 經過frojet變成桶10天的嗎?https://imgur.com/ucmub6glook movie 說來聽怎麼形容先說獵人版版主叫你什麼我們再來尺還沒說獵人版主怎麼形容你阿出現了出現了,那個被水桶五十五天改成十天的jay出現了,哇嗚,下禮拜我再來弄你,看可不可以改成五十五天以上,敬請期待剛剛發現要改判還需要一段時間,coming soon有魄力一點,別巴著別人的腿不放,不就是五十五天都幾歲了,我可不是你,被捅了還在苦苦鬧鬧我現在被捅了,還跟你一樣哭哭鬧鬧要求減少個幾天,麻煩把我在這個版永久水桶,謝謝不要拿我跟你比,都出社會了還在哭哭鬧鬧抱大腿,吱吱吱這張圖一起截,不用謝謝我https://imgur.com/ucmub6g問他阿,五十五天會死嗎,少四十五天有比較爽嗎是的,不然怎麼會被桶到五十五天還有阿,不要拿我跟你比,我都是約打球,哪有你這麼狂,直接酸哈哈哈哈哈哈#1Q1YtKxG
作者: JaylenHands (Baby Westbrook)   2017-11-19 18:31:00
我在想會不會因為說明在後面可能大家沒看到最後 所以以為判決確定了。
作者: Albito (降靈者)   2017-11-19 18:39:00
說真的五人門檻很低,個人認為認真看完附議才具參考價值畢竟一用不好就又變成多數暴力
作者: JaylenHands (Baby Westbrook)   2017-11-19 18:42:00
瞭解!說的沒錯!
作者: frojet (飛稷)   2017-11-19 18:47:00
第一次使用板友附議 我也不確定 ok 不ok因為案件涉及我本人,我又不能做利益回避,只能開放給板友幫忙做決定以前Y大在 還可以請他幫忙 但現在...我認為每個人應該獨立思考,而非看別人的推文做決定當然,附議應該是要有合理的理由,才能算附議等等 我就修改文章,附議應檢附簡短的合理理由,才能算數
作者: JaylenHands (Baby Westbrook)   2017-11-19 18:52:00
即使最後版友覆議沒成功起碼有個記錄在,萬一哪天我或是版主帳號突然怎麼了也有個底。
作者: frojet (飛稷)   2017-11-19 18:57:00
?????? 樓上您在旋外之音啥???
作者: asdf403 (路人)   2017-11-19 19:30:00
推 QK終於可以好好讀書了 還是打球 隨便啦
作者: frojet (飛稷)   2017-11-19 19:31:00
以前是Y大幫我踩煞車,現在就只能由板友幫我踩煞車XD.....樓上您認真點拉 附議理由 不要讓我笑出來
作者: k543k5 (養樂多)   2017-11-19 19:35:00
附議 該版友之言論嚴重挑釁及人身攻擊 且已自己要求版主進行永久水桶 應該照該版友要求永桶
作者: tspfdc (37.5C)   2017-11-19 20:01:00
這麼情緒化幹嘛自找麻煩當版主?
作者: frojet (飛稷)   2017-11-19 20:08:00
有道理 我才需要有人幫忙踩煞車 我非聖人一定也有犯錯時我可以直接狠下心 不講任何理由,一句一罰 也可桶他至55天以上但我就是認為自己在這個判決,是不可能完全做到立場中立一旦我認為自己立場不中立,唯一能保障Q板友的權益,就只能交給其他人幫忙做決定
作者: JaylenHands (Baby Westbrook)   2017-11-19 20:19:00
附一下永桶自白https://i.imgur.com/SVdMvsy.jpg
作者: jschenlemn (sinra)   2017-11-19 20:28:00
不太同意,重點他還是在於表達對於版務的不滿,應盡可能保障其言論。雖然反應確實有點激烈,但三個月太久
作者: g8g89g8 (酸陽戰隊 晚點名!!)   2017-11-19 20:37:00
附議 公告文底下嚴重挑釁及人身攻擊 不懂海賊版一直在那邊約打球要幹嘛
作者: frojet (飛稷)   2017-11-19 20:39:00
JaylenHands 你是當事人兼檢舉人 您的附議無效
作者: Albito (降靈者)   2017-11-19 20:53:00
如果要檢附理由的話,5人就是算是合理的數字了,畢竟除非新連載或有人嚴重犯眾怒,海賊版踴躍發言者一向不算太多
作者: tontontonni (只有眼淚是真的)   2017-11-19 21:04:00
不同意。我覺得應該是先給他公告最後通牒,警告未改善再來處分禁言3個月。還有所謂QQKK「多次挑釁」很多都是針對JaylenHands的而來。從兩人的互動看來,JaylenHands是多次非常多次言語挑釁QQKK,造成QK使用情緒性字眼觸犯板規。
作者: asdf403 (路人)   2017-11-19 21:08:00
抱歉 剛剛才注意到是附議XD 為避免執行爭議重新附議一次理由:QK版友在多篇判決文底下使用大量嘲諷性字眼 連非當事人都會覺得不舒服
作者: tontontonni (只有眼淚是真的)   2017-11-19 21:09:00
所以我希望能給QK最後一次機會。
作者: Albito (降靈者)   2017-11-19 21:11:00
細思量久,決定提出異議,如能確定此ID為某人分身之一,三
作者: tontontonni (只有眼淚是真的)   2017-11-19 21:11:00
還有5個人的門檻太低,又會有因人廢言發洩私怨的嫌疑。
作者: Albito (降靈者)   2017-11-19 21:12:00
個月倒是挺合理的,但假若此ID為該用戶唯一帳號,三個月就確實傷害該用戶權益甚大,若真是如此,個人建議應降低處分至禁言一個月,若繼續累犯則採不警告直接加重處分比較恰當
作者: lsslz   2017-11-19 21:15:00
他不是要永桶嗎直接送他就好了
作者: Albito (降靈者)   2017-11-19 21:15:00
。另外個人建議將警告限制用在初犯、二犯,三犯以上再警告對那些視板規於無物的板友顯得無意義許多。桶泥您好,您所指稱的QQKK行為與實際不完全相符,建議您再
作者: frojet (飛稷)   2017-11-19 21:23:00
QQ看起來是應該有分身無誤,我自是已經查到他與其他ID多次IP重複的紀錄,至少有五次以上,而且很多都是登入前後時間不到幾分鐘。而且還查到他經常使用VPN當跳板,連來連去,一下在越南一下在澳洲。很多事情我不願多講,其實許多公告文下少見的噓文ID,經常一查就是境外IP連Y大被人入侵帳號,也是用VPN連美國IP來鬧我也很想幫我手邊的資料送QQ大去帳號部查個一起二楚只是目前送帳號部去查,若確認屬實,就是會被砍除帳號。這才是對QQ大真的的永桶,所以我目前也只是擱置我手邊的資訊罷了
作者: victormyass (牙籤仔\⊙▽⊙/)   2017-11-19 21:32:00
附議~~~7天絕對太少,3個月如果他認為他多,可以利用複審請求吧!太多*
作者: udm   2017-11-19 21:33:00
上個PTT還要找VPN還創好幾個分身角色扮演,這種人真的很閒...大家上PTT就只是希望看自己有興趣的情報文章,這種人卻是玩弄
作者: victormyass (牙籤仔\⊙▽⊙/)   2017-11-19 21:34:00
我認為他與J大是一回事,莫名扯到版大感覺就是為了吵
作者: udm   2017-11-19 21:34:00
別人的時間與找碴為樂...
作者: victormyass (牙籤仔\⊙▽⊙/)   2017-11-19 21:35:00
架而找碴,上述看得不是很舒服,我想"被弄人"肯定更
作者: JaylenHands (Baby Westbrook)   2017-11-19 21:41:00
麻煩桶泥去查證一下好嗎?什麼我多次挑釁?當初Q版友是為了嗆版主故引用我的判決,我跟他完全不認識他卻多次公告底下噓文判決與你夫唱婦隨,我是近期才與他回覆交流,在這之前他已經單方面多次挑釁,請勿造謠亂說話。
作者: Albito (降靈者)   2017-11-19 21:41:00
個人認為多重ID還鬧板的話,被砍除根本活該
作者: tontontonni (只有眼淚是真的)   2017-11-19 21:44:00
啊就是你們兩個人在吵然後板主莫名拖下水啊
作者: Albito (降靈者)   2017-11-19 21:45:00
J板友勿因桶泥動氣,以免被釣魚。桶泥未能細看內文並斷章取義已成常態,而最近儼然已成板上不歡迎人物,沒必要特別為他三言兩語動氣。
作者: yoyo095235 (拿鐵好喝)   2017-11-19 21:47:00
看到桶尼就噓 滾
作者: frojet (飛稷)   2017-11-19 21:48:00
QQ我一直掙扎要不要送他去帳號部查清楚或許我是真的有些私怨了,才決定用C7桶他。
作者: milkshake717 (Mr.milkshake)   2017-11-19 21:51:00
附議看到這種發言,連非當事人都覺得不舒服,惡意挑釁
作者: JaylenHands (Baby Westbrook)   2017-11-19 21:52:00
任何人被其他人攻擊到都一定會不開心,何況是多次攻擊挑釁勸告不聽的呢?版主也不是聖人,所以若真的無法忍受其實可以直接處分,不用想太多。
作者: asdf403 (路人)   2017-11-19 21:53:00
桶尼是不是吃飽太閒啊 還是怕你的小夥伴被桶了之後再來就換你永桶?我第一個支持
作者: JaylenHands (Baby Westbrook)   2017-11-19 21:53:00
感謝A版友提醒,瞭解!
作者: frojet (飛稷)   2017-11-19 21:54:00
畢竟這不單單是檯面上Q大對我和J板友的事情
作者: JaylenHands (Baby Westbrook)   2017-11-19 21:55:00
剛剛看了一下有覆議的版友理由,好像已經5個人了?
作者: frojet (飛稷)   2017-11-19 21:59:00
還有檯面下我一直懷疑但又不願相信的事情 累積而來
作者: chnecklace (嘿嘿)   2017-11-19 22:01:00
附議 明顯有為了私怨而鬧板和人身攻擊的意圖,除文字令人反感外,其目的實在看不出來哪裡正當
作者: s4300026 (s4300026)   2017-11-19 22:17:00
附議~~~這根本不是想討論,根本是想鬧板弄人啊! 成全他!
作者: tontontonni (只有眼淚是真的)   2017-11-19 23:21:00
albito,我真誠討論,我平時就有在關注QK和J某的動態,以上那段就是我的感想。只是冷靜的挑釁和情緒化語言的挑釁給人的觀感就是不同,但客觀來說都是挑釁。
作者: asdf403 (路人)   2017-11-19 23:25:00
從你發的文就知道你的感想看看就好 通常不太靠譜
作者: tontontonni (只有眼淚是真的)   2017-11-19 23:30:00
還有既然QK沒有在本篇申訴,站在公正的角度,那當事人J某也不應該在本篇文屢屢發言,干預板眾的复議。
作者: victormyass (牙籤仔\⊙▽⊙/)   2017-11-19 23:54:00
:tonton QK損失了他的權益(水桶中) 當然無法發言
作者: g8g89g8 (酸陽戰隊 晚點名!!)   2017-11-19 23:54:00
桶你唯一能取暖的版友被捅了 7PUPU喔 呵呵
作者: JaylenHands (Baby Westbrook)   2017-11-19 23:55:00
干預?我只是在陳述我的想法罷了,最後本來就是版友的自行選擇,我有表示什麼拉票行為嗎?你這種才叫挑釁吧?總是愛把沒有的事情說成有,就跟什麼我是L什麼版的分身一樣,抹黑人的教訓還不夠?倒是你才是在下面護航吧?難不成你在擔心失去唯一的朋友?你說什麼最後通牒給機會,拜託一下,前面多少篇公告版主都在底下良性勸說,這個不就是給機會了嗎?多少次了你自己數,不要習慣睜眼說瞎話,這真的不是一個很好的行為。
作者: g8g89g8 (酸陽戰隊 晚點名!!)   2017-11-19 23:55:00
版主水桶QK 他根本沒差 分身帳號這麼多 tonton卻氣到跳腳
作者: victormyass (牙籤仔\⊙▽⊙/)   2017-11-19 23:56:00
個人認為J與QK非本篇重點,而是戰火殃及無辜。
作者: JaylenHands (Baby Westbrook)   2017-11-19 23:56:00
g版友似乎找到了一點可疑的端倪?
作者: g8g89g8 (酸陽戰隊 晚點名!!)   2017-11-19 23:58:00
桶你每篇公告都有你的事 好好的海賊討論版 因為你的加入廢文不斷 理由一堆 都你毛一堆 還版友一個乾淨理性的討論區好嗎? 你要洗廢文衝文章數 請去對的地方不要選這裡
作者: tontontonni (只有眼淚是真的)   2017-11-20 00:04:00
我就事論事啊,反倒是你們一直扯我幹嘛
作者: g8g89g8 (酸陽戰隊 晚點名!!)   2017-11-20 00:06:00
你自己回去看 幾乎每篇公告文都有你的大篇長論毛一堆
作者: JaylenHands (Baby Westbrook)   2017-11-20 00:19:00
你都沒有發現有問題的是你本身不是事情嗎?自己改變了就不會有任何事情麻煩,請加油!
作者: asdf403 (路人)   2017-11-20 00:20:00
同意 根本沒人想理你 硬要自己插進來講一堆幹話(重點是還沒自覺) 真的以為大家想鳥你哦?
作者: Albito (降靈者)   2017-11-20 00:45:00
桶泥您好,該就事論事的時候,敝人也不會無故往其他方向走,但很明顯您所陳述的事實偏頗且破碎,又摻入不少自身主觀的看法,這不就是您招致反感的原因之一嗎?
作者: syulide (德仔)   2017-11-20 00:48:00
附議,怕說出太難聽的話就簡單說 此位板友已多次在公告中推文無意義字句及挑釁,且依個人理解似乎不是很在意版規 那三個月對他應該還好囉
作者: Albito (降靈者)   2017-11-20 00:50:00
經過一些相關資料的查閱,敝人改為覆議此判決。理由:執意以激烈且語帶明顯嘲諷之用語,數度尋釁他人,且屢經他人勸阻受罰卻仍不思悔改,除擾亂板風外,亦無謂增添與製造問題使板工額外費神處理。此問題之急迫性已無法使用
作者: ching53 (青峰)   2017-11-20 00:59:00
附議,從他挑釁跟要求永桶看來,他根本不怕處分,先不論背後理由是否因有多個分身等,總之他有恃無恐,那就成全他。
作者: Albito (降靈者)   2017-11-20 01:02:00
B4、C4慢慢循級加罰,故使用C7板規速治以導正板風實屬合理
作者: SmonSo (FB專頁→肚臍家族)   2017-11-20 01:03:00
我只覺得frojet話真的很多 後來聽到是女生好像懂了什麼
作者: frojet (飛稷)   2017-11-20 01:04:00
XDDDD 對 我長舌婦 我下次多改進
作者: tontontonni (只有眼淚是真的)   2017-11-20 01:05:00
板主是女生,大驚!!!
作者: SmonSo (FB專頁→肚臍家族)   2017-11-20 01:05:00
該送審就送審 在那邊內心戲一堆還昭告大家自己多糾結幹嘛妳是對海賊版很用心 但我真的覺得妳有時廢話太多了
作者: tontontonni (只有眼淚是真的)   2017-11-20 01:06:00
OK,我會反省,感謝albito指正。
作者: frojet (飛稷)   2017-11-20 01:10:00
我明白自己廢話多,但有些事情無法說送審就送審 還是要多方評估
作者: Albito (降靈者)   2017-11-20 01:11:00
板主也不是聖人,敝人其實這樣的板主表現的很人性化www
作者: frojet (飛稷)   2017-11-20 01:12:00
不過我今天倒是第一次聽到SmonSo的真心話也終於明白之前SmonSo為何也喜歡噓我的緣故了
作者: SmonSo (FB專頁→肚臍家族)   2017-11-20 01:14:00
板主不是聖人 但frojet就是讓我感覺在嘗試著成為聖人
作者: frojet (飛稷)   2017-11-20 01:14:00
瞭解了 我就安心了 我會慢慢改進
作者: SmonSo (FB專頁→肚臍家族)   2017-11-20 01:15:00
板主不可能討好各種鄉民的 尤其是自由心證的部份話一多了真的沒完沒了
作者: frojet (飛稷)   2017-11-20 01:15:00
所以就是認為我偽善罷了 我沒有認為自己多清高 我也有私心的
作者: SmonSo (FB專頁→肚臍家族)   2017-11-20 01:16:00
不是認為你偽善 是妳太想大家都好 這不可能實現的Y
作者: frojet (飛稷)   2017-11-20 01:17:00
只是在海賊板內 我也必須偽裝自己一些本性罷了 才能協調這一切其實我自己也明白一些事情 我也會慢慢改善
作者: Albito (降靈者)   2017-11-20 01:21:00
我想起了某遊戲聽到的某句名言從來沒有完美。完美是變動的目標,從未停止,能夠追求,但永遠達不到。追求完美沒有錯,但要有正確的認知,別逼自己太過,就夠了
作者: g8g89g8 (酸陽戰隊 晚點名!!)   2017-11-20 01:27:00
板主給機會應該要看對象,對牛彈琴根本就是浪費自己口舌。機會也給了,不聽勸的就直接秉公處理了。以前沒有這些id搗亂,海賊版理性討論,現在這幾個月則是廢文不斷,討戰引戰的一堆,整個版面變的很雜亂。
作者: Albito (降靈者)   2017-11-20 01:27:00
 ̄ ̄ ̄ ̄ ̄ ̄ ̄↖喔,畫重點被斷了XD
作者: frojet (飛稷)   2017-11-20 01:32:00
我明白了 我也懂了 所以我也會調整自己的思維與腳步不再認定所有板友都該留下來 所有人都能和平相處尤其經過y大事件後,讓我有很深的感觸但是永桶真的損及一個板友的權益太大。我一定要想清楚
作者: SmonSo (FB專頁→肚臍家族)   2017-11-20 01:39:00
人家求永桶 妳就真的永桶?! 拜託照規矩好嗎…多想兩分鐘
作者: frojet (飛稷)   2017-11-20 01:41:00
您誤會了 我是要建立海賊板永桶機制的明文條款至於大家希冀的永桶和QK說的永桶,我並沒有要採納我板規公布後,以後違規的人才會處罰。這一點堅持本來就該是如此
作者: g8g89g8 (酸陽戰隊 晚點名!!)   2017-11-20 01:43:00
永桶只是不能發文推文,無法參與討論,但對屢次漠視版規及鬥版主的PTT使用者,尤其是某id更是公認的多版被列為不受歡迎帳號,公事公辦,就照版規走吧。
作者: Albito (降靈者)   2017-11-20 01:44:00
其實我覺得永桶機制就算了吧,給板工和板友找的麻煩都不是普通的大……
作者: g8g89g8 (酸陽戰隊 晚點名!!)   2017-11-20 01:47:00
版規可以學棒球版,出桶後一個月內在犯N+2N,桶30天,一個月內在犯,變90天。
作者: Albito (降靈者)   2017-11-20 01:50:00
這倒是不錯,累進制度又不至於不等價損害用戶權益
作者: frojet (飛稷)   2017-11-20 01:55:00
關於這點 其實很像以前的海賊板板規,是非常嚴格的板規,很多條都有退文機制而且蠻嚴刑巨罰的 所以我上任後才多方修改不希望太走回頭路 去嚴刑竣罰我反而傾向兩極化板規 對不小心違規的板友輕判或直接不處罰對於真的是蓄意鬧版的 不會再客氣了,直接立馬最少桶三個月以上半年,一年 再犯 就完全永桶了
作者: SmonSo (FB專頁→肚臍家族)   2017-11-20 02:18:00
妳真的話很多=.= 打算怎麼做自己想清楚決定好 再發公告就好了 別一直把各種想法透露出來 引起很多不必要波瀾
作者: JaylenHands (Baby Westbrook)   2017-11-20 02:22:00
我現在2:22分發現一件事情,海賊版正在變好!氣氛真棒,看來下次版聚人應該會多
作者: frojet (飛稷)   2017-11-20 02:23:00
.......板務是需要溝通與協調,雖然S板友不以為然,但有人是需要的我相信 這叫 沒什麼 不必要波瀾S板友 我現在雖然終於明白 您為何對我不耐煩與愛噓但 板務我是習慣 先溝通過,確認方向無誤後,再做細節規劃如果真的覺得我的推文很煩 可暫時先不要點進來觀看等我發布全新公告就好了
作者: givemorning (morning)   2017-11-20 09:29:00
喬巴板主與本板工討論協議後<----這個是?
作者: wowcow41 (黑木耳)   2017-11-20 11:55:00
辛苦了!版主
作者: Chopper (萬能藥)   2017-11-20 17:15:00
0.0/
作者: Albito (降靈者)   2017-11-20 17:29:00
樓上喬巴
作者: SmonSo (FB專頁→肚臍家族)   2017-11-20 19:05:00
對了 妳不該刪推文的 為啥妳就只刪妳自己的推文?搞得好像我們在自言自語上回整篇推文全清空鎖文我就覺得不太妥了
作者: frojet (飛稷)   2017-11-20 19:23:00
刪除各位推文,必須要有板規合理充分理由。
作者: SmonSo (FB專頁→肚臍家族)   2017-11-20 19:26:00
我是說妳不該刪自己的推文
作者: frojet (飛稷)   2017-11-20 19:26:00
我覺得S板友的意見是道理,才決把自己的推文刪除,把公告文下的空間回給板眾
作者: SmonSo (FB專頁→肚臍家族)   2017-11-20 19:27:00
妳要謹言慎行精簡用字都是之後的事 之前打過的字就該留著妳這樣搞得我們原本跟妳在對話的 現在呢不知道的人一排看下來還以為我們在跟空氣對話
作者: frojet (飛稷)   2017-11-20 19:29:00
那是因為S板友對我親口說出 您反感我的長篇推文留言,所以我相信一定其他板友也會反感這篇公告下方不是閒聊文,主要是附議文。語畢解釋完畢。
作者: SmonSo (FB專頁→肚臍家族)   2017-11-20 19:31:00
那妳就算真的打算檢討或反省 也是之後啊=.=
作者: frojet (飛稷)   2017-11-20 19:31:00
剩下之後我會發公告 按板規行事
作者: frojet (飛稷)   2017-11-20 20:08:00
每位板友的意見都是意見,而且這也是SmonSo第一次對我講的真心話我是認真看待您的言論,畢竟之前的我摸不找頭緒您的不滿點所以真的只能對S板友道歉,推文已經刪除。如果您真的很想要那些推文內容我可以從資源回收箱撈回來給您以後我會盡量不再板內推文
作者: SmonSo (FB專頁→肚臍家族)   2017-11-20 20:13:00
我每次噓的理由都不同 有時只是單純想給一面倒的文平衡
作者: Albito (降靈者)   2017-11-20 20:14:00
個人是不在意,不過敝人以為板規未規定的情況下,自己文章
作者: SmonSo (FB專頁→肚臍家族)   2017-11-20 20:14:00
妳要不怕麻煩倒是可以把推文撈回來補回去我是希望妳要透明討論 推文就透明點別刪掉某部份
作者: givemorning (morning)   2017-11-20 20:46:00
留自己推文才是對大家負責,刪除推文根本就是逃避現實,大家討厭你長篇大論,更討厭你不敢對自己的話負責。真的把那些跟空氣對話的人當白癡
作者: SmonSo (FB專頁→肚臍家族)   2017-11-20 21:10:00
傻眼:D
作者: smalllmin (小小明)   2017-11-20 22:11:00
刪自己推文是哪招阿 笑死人喔現在看Smon就像傻子一樣在自言自語 妳是完全有權力刪自己推文 但只會讓人覺得連這種事的分寸都拿捏不好是要怎麼當好一名板主? 並不是會轉貼分享商業文 會整理文章就是一位好板主好嘛XDDD再來,刪了推文上下文對不起來才會造成閱讀不舒服好嘛........如果怕對板友的名譽有所影響 把ID或該句整句********就好 這跟本只是拿來合理化自己刪推文的爛藉口
作者: aiweisen (艾維森)   2017-11-20 22:44:00
反正板主可以看到文章編輯紀錄 不然請他自行恢復留言?
作者: frojet (飛稷)   2017-11-20 23:01:00
不會恢復留言 這篇公告文下方主要是附議案並非我逃避現實,只是諸多考量,前面的推文 戲謔感太重 感情太豐富這不是一個板主該有的推文與語氣。所以要修正盡請見諒,如果很想觀看那些推文紀錄,會從資源回收箱裡撈出來,放置在氣精華區/深海推進城。移除特定ID分身字眼後,供興趣的板友自行參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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