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takachen (其實我想過正常的生活)
2016-08-07 17:55:29※ 引述《zebra101 (斑馬)》之銘言:
: 台灣在商業化這一點上有兩個弱點
: 第一,市場小。這就不用多說了,市場小商業代言的價值就小。
台灣的市場不算太小,是運動的市場小。土地和台灣差不多,人比台灣少的荷蘭,比利時
,瑞士國內的體育活動都發展得不錯。
或許目前台灣選手的號招力不夠吧。
adidas的代言人是張鈞甯,skechers代言人是簡嫚書,mizuno的代言人是翁滋蔓,
沒有一個是運動選手。
: 第二,台灣的企業以中小企業為主,這些企業沒有投入高額商業代言的實力。而大企業
大
: 財團中代工企業又占了很大數量,這些企業沒有商業代言的需求。
日本童裝品牌mikihouse資本額21億日元,它們的運動俱樂部今年有14名國手。
台灣本土成衣的一哥,資本額9億台幣,大概30億日幣,沒有任何運動社團。
日本桌球二姐石川佳純的僱主是日本全農(簡單來說就是日本的農會),這些都不是大企
業。
更不用說日本J聯盟中絕大多數的中小企業。(例如地方的信用合作社,區域型醫院地區
型連鎖大賣場……等。)
日本許多的中型,大型企業自古都有成立運動社團的傳統,有點像台灣合庫有棒球隊,桌
球隊,羽球隊。公司給基本的薪水,再加上其它的代言,自然金錢就不會是那麼大的問題
。
不過台灣學生從小就沒參加社團的習慣,企業也少有成立專業運動社團的風氣,願意用建
教合作資助學生球隊就已經很了不起了。
: 對商業代言有需求的通常都是產品直接面對消費者的,無論是高單價的汽車、精品,還
是
: 各種快速消費品、食品、數位產品…這些行業的大財團無一不是投入巨額資金來養職業
運
: 動員的。
這也不一定,像可口可樂旗下應該沒有養球隊 ,日本的nikon和canon也沒有養選手。他
們比較常做的是直接贊助比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