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報] SPAN保證金計收方式是全球普遍採行之方式

作者: mecca (咩卡)   2018-04-12 16:26:26
期交所新聞稿:
SPAN保證金計收方式是全球普遍採行之方式
日期 2018/4/11
依照期貨公會訂定之「期貨交易人採行整戶風險保證金計收方式自律規則」,使用整戶風
險保證金計收方式(以下稱SPAN)之交易人,需具備一定資格條件,包括交易人需具備開立
期貨受託契約滿三個月、具交易經驗及未曾有期貨交易違約紀錄等,並須簽署「交易人採
行整戶風險保證金計收方式(SPAN)約定書」,約定委託下單控管方式、保證金追繳、強制
沖銷與相關權利義務等事項。
SPAN是美國最大交易所集團芝加哥商業交易所(CME)於1988年所發展出來的一套保證金計
算系統,這套系統是以整體投資組合的觀點來衡量風險,計算帳戶內不同商品間可能產生
的風險互抵效果,來衡量整體投資組合可能面臨的風險及所需要的保證金,目前全球主要
交易所皆採用SPAN作為收取保證金之依據,且包含香港、日本等交易所皆推動至交易人端

期交所於2007年10月將SPAN先實施至結算會員端,讓結算會員及相關從業人員瞭解SPAN
之計算機制及提升風險管理意識後,繼而於2008年11月將SPAN實施至交易人端,讓市場參
與者都可以使用SPAN精確地衡量及控管帳戶風險。
SPAN是一種可讓交易人整戶未平倉部位的風險可較為精確呈現的計收方式,目的非在減少
保證金之收取,而係更精確衡量交易人部位之風險。推動至交易人端已近十年,交易人透
過簽署約定書方式使用SPAN並享有較佳之資金運用效能時,亦應對SPAN之使用方式有充分
認知。由於SPAN係以較精確方式收取保證金,遇市場出現大幅波動時,因SPAN對價格波動
之敏感度相對較高,交易人可能需補繳較多保證金,故須隨時留意持有部位之風險控管及
資金控管,增強風險承受能力。
此外,期交法第16條規定期交所於執行期貨交易市場監視,發現期貨交易有嚴重影響市
場交易之虞者,得對該期貨交易採取調整保證金額度或時限等措施,惟2月6日臺指選擇權
事件發生係因受到國際股市變動影響,眾多交易人對行情與市況不同預期,委託簿供需不
平衡致部分序列價格突然大幅波動,於盤中有急漲的情形,倘於盤中臨時規定加收保證金
,期貨業者及交易人恐應變不及,交易人應補繳保證金之人數及金額亦將再大幅增加,恐
加劇當日供需不平衡之狀況,故尚無法採行盤中臨時調整保證金等措施。另期交法第48條
係規定期貨結算機構對結算會員採取之必要措施,非對期貨交易人之制度,併此敘明,以
解市場疑慮。
再者,台北地方法院105年北國簡字第3號判決已明白揭示期交所之相關規章函令等,均
係期貨交易人與期貨商受託契約之一部分,期貨交易人自應當遵守之,不容事後卸責。
作者: howard172 (瓠小雄)   2018-04-12 16:36:00
查無不法,謝謝指教。
作者: ZhouGongJin (ZhouYu)   2018-04-12 17:30:00
譯:投資有風險,使用前須詳閱說明書
作者: agnme2 (基督是我滿足)   2018-04-12 18:31:00
呵呵
作者: darkMood (瞬間投射)   2018-04-12 19:34:00
那為什麼要下架span啊,哈.............
作者: howard172 (瓠小雄)   2018-04-12 20:18:00
這樣就保證不會再發生!機車出車禍都很嚴重,所以禁止機車上路就不會再發生了
作者: mecca (咩卡)   2018-04-12 20:47:00
其實會爆的還是會爆 差在最後結果負債比較少而已這絕對不會是最後一次,只是越後來的人越會吵而已不過價差單權利保證金這邊需要改進
作者: john668 (john668)   2018-04-12 22:35:00
高速公路有人出車禍死人 所以所有人都不能上高速 就沒事
作者: Altair ( )   2018-04-12 22:39:00
沒辦法 出事的人每個都想凹國賠 怪誰勒
作者: stockwars (股浪滔滔)   2018-04-13 09:10:00
[問題] 2/6哪些期貨商 有真的價差組合單???https://www.ptt.cc/bbs/Option/M.1521378107.A.FC5.html只期貨公會 好好看我文章很難嗎??如果span沒問題 應該開戶送span啊https://goo.gl/jGtFWh 期貨公會隱瞞風險喔
作者: Roarwolf (哮狼)   2018-04-13 09:20:00
樓上認真好人
作者: walhalla (walhalla)   2018-04-13 09:37:00
用傳統減收方式去轟SPAN有點好笑,兩者計算方式根本不同至於不看,大概是因為不值得看吧
作者: stockwars (股浪滔滔)   2018-04-13 09:46:00
樓上說得有道理 所以用25%去看span當初也很好笑 對吧?
作者: AK99 (AK魚)   2018-04-13 10:57:00
國賠個毛,卷商問題自己扛吧
作者: stockwars (股浪滔滔)   2018-04-13 10:58:00
小編:沒人要國賠 現在只要期貨公會來聊天~~狂~~要國賠是有心人想抹黑喔~~~
作者: newstarisme (Say it's forever)   2018-04-13 15:12:00
很明顯制度有問題~不然有些券商強制平倉有些沒有的原因在哪?有人有先簡訊通知有人是被砍才被告知為何?每個人都知道有風險,但期貨商更有責任告知開戶的散戶所承單的商品風險承度在哪並做適當的評估給予建議而不是說服別人開戶後開SPAN盡量下單,反正我賺爽爽手續費,你賠死不乾我的市,這跟華爾街之狼有什不同?
作者: mecca (咩卡)   2018-04-13 15:37:00
有權力砍價差單 不一定要行使他自己的權力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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