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biglarge (大大)》之銘言:
: ltn
: http://talk.ltn.com.tw/article/paper/1231199
: 近日,有一群因為二月六日期權市場劇烈波動而蒙受鉅額損失的期貨選擇權自救會成員,
: 前往台灣期貨交易所抗議,最後演變成衝入期交所的社會衝突事件。
: 二月六日台股大跌五百多點,造成選擇權買權與賣權同時漲停,許多投資人被強制平倉慘
: 賠,自救會認為這是因為期貨商蓄意影響市場價格,使得風險指標值被錯誤的計算,導致
: 市場失序。期貨商雖然負有造市的職責,但期貨商真的有影響市場價格的能力嗎?要讓台
: 指期瞬間大跌五百多點,恐怕也非少數期貨商聯合就可以辦到。
: 選擇權賣方的特色是獲利有限、風險無限,但勝率高;買方則剛好相反,獲利無限,風險
: 有限,但勝率低。選擇權賣方目的是為了坐收買方權利金,但選擇權買方之所以願意繳權
: 利金,圖的就是市場可能出現大波動,買方與賣方都要承受市場可能的大波動,願賭服輸
: ,做好風險控管即可。
: 近幾年因為媒體宣傳,再加上選擇權賣方交易勝率高的關係,令選擇權賣方披上了包租公
: 穩定收租的外衣,造成投資人大量加入選擇權賣方的行列。也因為賣方可以穩定收取買方
: 權利金,很多交易人都忘了風險控管,直接把資金部位做好做滿,甚至還透過期貨商申請
: span保證金最佳化,讓帳戶的賣方口數達到最大化,以收取最多的買方權利金,而這就是
: 問題的最大關鍵。
: 資金部位滿倉之後,一旦遇到快市行情,帳戶權益數可能會瞬間崩跌,大家別忘了,在期
: 貨商開戶時,簽署的文件中裡面有一條清楚寫著,一旦客戶的帳戶權益數低於25%時,期
: 貨商得將帳戶所有部位全數沖銷,也就是說遇到快市行情時,只要客戶帳戶權益數低於25
: %的警戒值,期貨商就必須依照合約條款進行部位沖銷,因為沒有人可以預測下一秒的行
: 情是否止跌止漲,一旦市場行情持續暴跌或是暴漲,客戶的帳戶權益數可能瞬間變成負值
: ,那期貨商未依約進行沖銷,客戶衍生更多的損失該誰來負責?且期貨商未依約沖銷就是
: 失職,就是金管會督導失能,屆時這些超額損失豈不要由全民納稅錢買單?再者,金管會
: 將在證券市場開放逐筆撮合,未來波動也更大,以後現價砍出價格偏移機率更高,現在若
: 因壓力要期貨商承擔0206責任,豈不是自相矛盾?
: (作者為國會助理,台北市民)
: 備註:
: 連做價差的也砍,這款國會助理怎不說說?
我必須要講一件事
選擇權原始本意就是避險 用來規避未知的遙遠未來時間的保險
這次為什麼慘的都是遠期價外
很簡單 因為那個時間點
所有人對未知的未來已經產生不可預期的認知了
有人會認為連續崩2千 也有人會認為V上去直破萬一
選擇權最無法數據化的東西就是時間 尤其是到期日還很長的時間
很多人覺得就是賺時間價值收租阿
有沒有想過
台灣周選制上路以後
目前大家比較能夠數據化掌控計算的時間 還是只有一周內而已
以事實來看 控結算的CP雙殺莊家 也勉強只有在一個禮拜以內的事件有把握壓制住而已
如果是連續超過兩個禮拜 一個月以上連續發生的意外的話
他要壓制住行情在他要結算的區間
勢必是要花上大量的期現權資金才能維穩的
但如果有人的錢比他多然後做買方系統呢?
就期貨買下去 BP下去 現貨空好空滿 借券賣好賣滿呢?
最後金融市場就只是金錢對幹罷了
誰的錢大 誰就是最後的贏家
也就是大家都習以為認知的
小魚被大魚吃 大魚被鯊魚吃 這樣的食物鍊不是嗎?
為什麼有人會爆倉?很簡單一個道理就是
你不是鯊魚(槓桿操到極限賣好賣滿無其他保證金可以發生黑天鵝時刻調整部位避險)
你混在鯊魚(HP錢多 血腥味行情上下日當沖周期判斷準)裡面 被人家揪出來分屍阿?
時間長的周期的選擇權
未知本來就多 本來就沒有客觀標準的數據可以叫合理?
假如有人可以預期超過一個月的加權某日跌到7000點(舉例)
他刻意大量去買7500P 然後7000點附近有多少賣多少
只要他保證金夠大量 做的沒超過他的槓桿
7500以下的BP 不是他賣的 有多少就買多少 買到超過一般造市者能夠供應的數量
那很正常P就會亂飆阿 反正只要時間還夠 本來就是時間價值在波動率很大的時候
隨意照當時人的情緒去恐慌或樂觀變動的
雙賣賣好賣滿超過負荷的莊家
你們真的有認真的想過你在做的是用幾塊錢賺幾塊錢承擔風險幾塊錢(槓桿係數)的生意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