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影發行公司也要參與劇本開發?──談國片發行與電影公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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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上一篇談到獨立片商的外片發行,這一篇想來聊聊我所認識的「國片發行」。
過去,電影發行公司的角色較為單一,主要負責一部電影與映演相關的業務,但在台灣,
自2008年的《海角七號》票房大賣至今近十年,國片逐漸發展出在地化的一套模式。
不同以往多是電影製作完成後,再尋求合作的發行公司,現今的國片多於拍攝前期製作時
,製作公司就已和發行公司密切聯繫。發行方內部不但可以參與一部電影的劇本開發、前
製作業準備、拍攝期間的側拍影音素材方向,以及電影後期製作包含音效與特效等,再以
行銷角度出發,給予製作方剪接上的建議。這一連串的進程都代表了過去處於電影後端的
發行公司,現今的角色不單只是負責發行,更需要深入了解商業市場,並進入電影前端的
製作,和製作公司相輔相成,方可拍攝出大眾普遍喜愛的商業電影。
此外,台灣有些電影發行公司也會同時負責一部電影的行銷宣傳。從前期的劇本開發到上
映宣傳,這樣的合作流程有時可能會延續一至兩年。國片的電影行銷多在拍攝之前就已開
始,從電影開拍到殺青期間,舉辦大小不一的公開活動、拍攝期間的新聞稿發佈、電影初
剪後的宣傳時程擬定、異業洽談合作、媒體廣告購買,還有上映前根據電影與演員屬性安
排合適的節目通告宣傳等。
電影公關的日常
以我自身參與發行的國片為例,電影多在正式上映三個月前就開始宣傳,這期間電影公關
需負責與演員經紀人聯繫,確認演員宣傳期內的行程。國片的宣傳預算一向不如好萊塢大
片那般高,無法負擔大量昂貴的媒體或戶外廣告,就必須倚靠主要演員的各類宣傳通告,
以達到最有效益的曝光量。
從平面雜誌拍攝與報紙專訪、電視訪談節目,到現今最常見的網路直播平台,演員得在日
常工作之餘排出空檔時間,電影公關除了事前洽談通告細節,宣傳期間也要跟著演員上通
告,並在現場扮演經紀人與節目窗口間的溝通橋樑。
其中,和演員經紀人溝通良善,是一大重點。因應每位經紀人有不同的行事風格,通告前
的討論及默契養成,相當重要,也是電影宣傳是否可以順暢的關鍵之一。至於和經紀人的
互動環節,讓我們在下一篇細談。
在國內,大部分的演員都是無酬勞地接下宣傳通告工作,為的無非是自己主演的電影票房
可以飆升;若演員在片中的演技備受肯定,他們更是會大力相挺;相反地,如果電影作品
成果不如人意,演員配合宣傳的意願自然也不會太高。幸運的是,截至目前為止,我所參
與的案子多是極為出色的國片製作,還沒有遇過演員不願意配合電影宣傳的特殊情況。
關於國片發行與行銷,我們尚有一大段路要走,成功的好萊塢電影宣傳模式永遠無法複製
到國片上,更遑論近期像《屍速列車》、《我和我的冠軍女兒》等成功以口碑行銷取勝的
案例。
客觀來說,除了後期宣傳電影的方式需不斷創新,國片更需倚賴發行方與製作方的密切合
作,從電影內容本質上作出改革,這也是越來越多發行公司投資國片並參與劇本開發的原
因,期許台灣有一天不再只有《那些年,我們一起追的女孩》、《我的少女時代》這類票
房大賣而輸出全球的小清新電影,我們也可以製作出屬於台灣的《與神同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