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dxzy 處水桶三十日

作者: swattw (Swat-未來模式)   2016-11-17 16:06:29
判決主文:
dxzy 處水桶 30 日
判決說明:
1. 使用者w9具名檢舉,並經#1OBKw3NC (OverWatch) 達五人以上檢舉,合於檢舉程序。
2. 使用者dxzy發表 R: [創作] 萊斯垃圾話 令人期待的遊樂場 一文,係就與 Lice0424 之
,然其內容尚稱與本板討論內容有關,合於本板討論主旨。
3. 被檢舉人又因板友底下推噓文,而重新編輯文章,針對板友推噓文回覆,然就其編輯
內容,是以控制碼方式,綜以使用者compani357之推文,可得如下:「
噓 compani357: 好啦,以後大家發文都要先考慮到回文者的回文難易度11/17 11:50
→ compani357: 這樣才能滿足大大的要求11/17 11:50
難怪這麼多新警察阿 像那個 **S
大家都知道基本規則 純文字 純討論 沒人沽名釣譽 美好的時代過去了」
依前後文意判斷,compani357係針對被檢舉人回覆,然被檢舉人利用控制碼「**s」,
指謫所有板友為新警察,且觀其前後文,尚難稱是揶揄或其他帶有善意之指稱,本人認
為,其係貶低所有看到該部分文章之板友,合於第十條第二項所稱之「對不特定第三人
」,又新警察係有挑釁、引戰之意,該當該項之要件。而後雖未經檢舉,然其仍對多名
板友以挑釁或語氣不善之方式回覆,特定人均得檢舉之。
4. 被檢舉人違反第十條第二項,依本板板規第十九條、第二十二條,應處水桶7日以上,
60 日以下,又使用者於一年內曾違反本板板規,應加重二分之一,故應處水桶,14 日
以上,90日以下,基於綜合考量,且主要爭議內容非屬對第三人挑釁或引戰之部,而
為與其他特定板友之爭執,處水桶 30 日,應屬恰當。
5. 被檢舉人應注意,憲法第十一條所稱之言論自由,除於合法合於規範之範圍內,得自
由抒發其意見外,他人亦有針對你的發言,或為回覆、或不回覆之自由。故他人之言
論,合於前述之範圍內,亦得對任一使用者文章內容加以評論,以便增進知識與意見
之交流,此係保障言論自由之目的。又本人不回覆,或不對你表示意見,不代表本人
對你沒有意見,依本人之判斷,我認為沒有益處而已,使用者自當得認定本人無能或
不敢與之辯論,但我認為應該在此併同說明,希望你了解。且,一長串超過半頁甚至
一頁之推文,的確會使他人刻意忽略或無意忽略,使用者自應承擔風險,包含使用者
因推文長度之限制,而造成語意有所改變。
綜上所述,原文暫不予刪除,水桶三十日。
申訴救濟:
與板主來信討論後,得至Sub_GOnline申訴救濟。
作者: compani357 (Henry)   2015-11-17 11:50:00
好啦,以後大家發文都要先考慮到回文者的回文難易度這樣才能滿足大大的要求
作者: livil80101 (Weil)   2016-11-17 16:10:00
被騙了問一下,標題的ID是不是跟被桶的不一樣?
作者: OverRaven (烏鴉)   2016-11-17 16:13:00
檢舉的ID不該公布吧?
作者: a8504265556 (千幻)   2016-11-17 16:13:00
標題ID錯了
作者: swattw (Swat-未來模式)   2016-11-17 16:16:00
感謝提醒從以往第十條第一項或第二項都是具名檢舉
作者: b127699315 (b127699315)   2016-11-17 16:18:00
被點名了, 請問我是有犯什麼錯嗎?_?老實說有點看不太懂…
作者: swattw (Swat-未來模式)   2016-11-17 16:18:00
控制碼
作者: jouhouya (  ゜∀。)人(゜∀。  )   2016-11-17 16:18:00
抓到了,版主玩控制碼
作者: dustlala   2016-11-17 16:18:00
覺得還好耶...玩ptt十幾年沒看過說人新警察被桶的
作者: swattw (Swat-未來模式)   2016-11-17 16:19:00
我是依上下文綜合判斷,並非單就新警察一詞,我有寫原因
作者: villix (瓜子被蜀國的狗吃了)   2016-11-17 16:19:00
版主欺負人
作者: protoast (普羅專用土司)   2016-11-17 16:19:00
為甚麼又有我...
作者: WTF55665566 (來亂的)   2016-11-17 16:20:00
人人都是_______歐不~現在文字獄 無法打那三個字因為那是控制碼...誰進來顯示的就誰id
作者: Gcobs130275 (GC)   2016-11-17 16:21:00
有你名字那段就是控制碼 每個人看都是自己ID
作者: villix (瓜子被蜀國的狗吃了)   2016-11-17 16:21:00
版主把控制碼拿掉好了~嚇蜀人摟
作者: protoast (普羅專用土司)   2016-11-17 16:21:00
了解 謝謝 本人菜逼八
作者: swattw (Swat-未來模式)   2016-11-17 16:22:00
改了
作者: nyx9989 (Yes!)   2016-11-17 16:22:00
到底多少人被騙啦XDD
作者: EDDYYYYY (J.C)   2016-11-17 16:24:00
情侶吵架而已 沒事兒沒事兒
作者: Gcobs130275 (GC)   2016-11-17 16:27:00
____話多 最懷念最愛提以前好棒棒年代的是誰 最愛批判的人又是誰
作者: a8504265556 (千幻)   2016-11-17 16:27:00
對啊 我又沽名釣譽了啊 我又新警察了啊QQ
作者: oGsMvP (SCfou)   2016-11-17 16:28:00
每次看到控制碼心都挫一下
作者: s091572no   2016-11-17 16:33:00
舒服 這種的還是別出來好
作者: alsha1998a (隔壁香腸攤的阿伯)   2016-11-17 16:35:00
舒服 早該被桶了= =
作者: qscgg (QSC)   2016-11-17 16:36:00
窩ㄇ都4新警察惹
作者: davidqqq (David Kao)   2016-11-17 16:37:00
舒服
作者: RXCPU (平平安安)   2016-11-17 16:40:00
體悟心靈祥和ˊㄇˋ
作者: OverRaven (烏鴉)   2016-11-17 16:41:00
被桶不意外
作者: frozensummer (冰凍)   2016-11-17 16:43:00
想要一個說新警察被桶的例子 馬上實現!
作者: sunskist0831 (好男不當兵)   2016-11-17 16:44:00
作者: cmyk889 (cmyk)   2016-11-17 16:45:00
桶的好,不懂他到處在戰有何意義....很影響閱讀
作者: WTF55665566 (來亂的)   2016-11-17 16:46:00
我也很好奇 他不是數據大師嗎...一些分析文還不錯怎麼會跳進萊斯那篇開嘴
作者: eric801017 (Arice)   2016-11-17 16:48:00
因為他絕對被無視覺得
作者: andy8568 (FreeHugs)   2016-11-17 16:50:00
笑死 我都還沒檢舉他就被捅了
作者: conbanwa (吱吱山的奶彈洨妹)   2016-11-17 16:51:00
是覺得玩這麼認真竟然是個白金 悲慘
作者: ManInBlack (阿闕)   2016-11-17 16:52:00
因為控制碼所以被桶XDDDD 新警察故事?
作者: OverRaven (烏鴉)   2016-11-17 16:53:00
他嘴人又不是只有那篇 到處都在指正別人
作者: vladof (009)   2016-11-17 16:54:00
板主做對事情 卻要被申訴了 輪家也是要趕著寫申訴的 幫QQ
作者: ManInBlack (阿闕)   2016-11-17 16:54:00
要桶人就一篇一篇舉出來,只拿最後一根稻草來桶?
作者: doomleika (iSuck)   2016-11-17 16:55:00
我不認為指正有什麼錯誤控制瑪是明顯越線的行為
作者: ManInBlack (阿闕)   2016-11-17 16:59:00
新警察算挑釁的話我看genius貼圖應該也很危險XDD
作者: doomleika (iSuck)   2016-11-17 16:59:00
Genius又不是地圖砲,酸別人用手機拍我不覺得是問題
作者: ManInBlack (阿闕)   2016-11-17 17:00:00
控制碼就是個梗,真的有人認真以為自己被指名啊?再者,不知道控制碼這個梗的,被稱為新警察又有啥錯XD
作者: doomleika (iSuck)   2016-11-17 17:01:00
光是看這邊跟原文就很多人中標啊..
作者: ManInBlack (阿闕)   2016-11-17 17:01:00
我沒有要幫誰辯護,只是真沒看過因為新警察&控制碼桶
作者: sunskist0831 (好男不當兵)   2016-11-17 17:01:00
他超愛再回文指證別人的
作者: alsha1998a (隔壁香腸攤的阿伯)   2016-11-17 17:02:00
他超愛引戰指證別人 把整篇文弄得火藥味很重 這樣不還不用桶喔
作者: robefrom (SABRE)   2016-11-17 17:03:00
哇,終於被桶了,爽
作者: doomleika (iSuck)   2016-11-17 17:03:00
我也超愛指正別人啊 Kappa
作者: whale12 (鯨魚十二號)   2016-11-17 17:03:00
如果只是因為火藥味重就要桶人也太玻璃了
作者: ken30904 (Roff)   2016-11-17 17:03:00
雖然指正別人沒問題,但他的文筆、排版、還有態度,我都看的不太舒服
作者: davidqqq (David Kao)   2016-11-17 17:03:00
+1
作者: doomleika (iSuck)   2016-11-17 17:04:00
不爽別人是一回事,踩線是另一回事
作者: sunskist0831 (好男不當兵)   2016-11-17 17:04:00
推 態度讓人感覺很差
作者: whale12 (鯨魚十二號)   2016-11-17 17:04:00
這下真的是新警察的逆襲了
作者: jpg31415926 (圓週率π)   2016-11-17 17:05:00
我難過的是放棄你放棄愛放棄的夢被打碎忍住悲哀
作者: ManInBlack (阿闕)   2016-11-17 17:09:00
所以踩線的到底是哪件事? 指責不重視排版的是新警察?在我看來其實跟genius大同小異XDD 一個是圖一個是排版以後真的不敢在推文假裝被控制碼騙了,會害到人XDDDD
作者: doomleika (iSuck)   2016-11-17 17:11:00
我實在看不出來Genius跟控制碼有啥相同的部分Genius通常是指貼圖人
作者: ManInBlack (阿闕)   2016-11-17 17:11:00
先忽略控制碼的部分,一個嘴圖一個嘴排版
作者: doomleika (iSuck)   2016-11-17 17:12:00
控制碼是指所有讀者
作者: dadan (打蛋)   2016-11-17 17:12:00
除去這次態度爭議的話 其實他對這個板還滿認真在貢獻的
作者: DON3000 (><b)   2016-11-17 17:12:00
忽略就沒了
作者: dadan (打蛋)   2016-11-17 17:13:00
看看置底那個乏人問津的板規修正案
作者: ManInBlack (阿闕)   2016-11-17 17:13:00
我看下次貼個"在座的各位都是垃圾"也要被桶了控制碼也能把對象指為所有讀者嗎G_G
作者: doomleika (iSuck)   2016-11-17 17:16:00
判例有啊,帶梗沒有惡意不算
作者: ManInBlack (阿闕)   2016-11-17 17:19:00
控制碼的判例? 我還以為這是個安全魚餌,沒想到......學習了,所以重點是控制碼的部分就是了? 新警察safe?
作者: kp1996 (Kyo)   2016-11-17 17:24:00
覺得不應該桶的,不覺得有到踩線
作者: WTF55665566 (來亂的)   2016-11-17 17:34:00
覺得不妥+1 感覺像是因討厭而定罪...
作者: frozensummer (冰凍)   2016-11-17 17:51:00
都說看前後文了 認定控制碼不會踩到線就惡意使用
作者: w9 (Good Day)   2016-11-17 17:51:00
控制碼+非善意內容本就是踩線邊緣的行為,許多板於多年前都曾立規禁止使用會使人誤會的控制碼,就是為了規避此等灰色地帶的情事發生。
作者: frozensummer (冰凍)   2016-11-17 17:53:00
就像發現bug 卻一直用 被bz封了 跑去說是遊戲沒設計好 不是用bug人的錯
作者: Yatagarasu (Yata)   2016-11-17 17:54:00
有沒有惡意針對很明顯吧...
作者: sampp1213205 (佛朗Sam哥)   2016-11-17 17:57:00
舒服 此版乾淨一些了
作者: torrot (totoro)   2016-11-17 18:06:00
是說 版主不是請假去考期中? 難道期中考爆炸了嗎 幫QQ
作者: eric3772443   2016-11-17 18:16:00
自以為老人還不知道很多人討厭控制碼 被噓剛好而已說穿了 看得出來是遊戲重度玩家 但那種完全不掩蓋的優越感語氣 加上沒意義的戰P數 戰排版都出現了 呵呵
作者: OverRaven (烏鴉)   2016-11-17 18:20:00
指正別人就要有被指正的準備
作者: juiclykiller (松山鬼見愁㊣抖M抖M)   2016-11-17 18:27:00
還我大師喔 看OW版的樂趣都沒了
作者: westwood0402 (aries)   2016-11-17 18:33:00
大概我平行世界吧,沒聽過有人在抱怨控制碼...XD
作者: wulaha999 (wulaha999)   2016-11-17 18:55:00
爽拉 這個ID終於水桶 每次都在別人文章 回一大串嘴
作者: LeafE (I wish)   2016-11-17 19:02:00
控制碼在古老時期的確被某幾個熱門版禁用
作者: wifi (請輸入密碼)   2016-11-17 19:04:00
控制碼 除了以前一些特殊文章梗好用之外 的確會讓人反感
作者: strongbilly (筆尖♂挺立)   2016-11-17 19:30:00
先去把系列文看一遍你就知道他為什麼會被水桶了
作者: thankmilk (Wallace)   2016-11-17 19:34:00
單排遇到他兩次,一次罵路人,一次罵我不補他。
作者: blackbigbig (黑大大)   2016-11-17 19:47:00
爽!桶的好
作者: gginin111140 (ggininderla)   2016-11-17 20:01:00
他不是那個鍵盤宗師嗎?哈哈哈被桶了
作者: skull0107 (林冬冬)   2016-11-17 20:28:00
灑花 (* ̄▽ ̄)/‧☆*"`'*-.,_,.-*'`"*-.,_☆
作者: re340 (Manigabee)   2016-11-17 21:46:00
用嘴巴玩遊戲臭了嗎
作者: triplee (none)   2016-11-17 21:50:00
其實他有些討論的文章都還蠻認真的
作者: noorhostar (JoStar)   2016-11-17 22:03:00
紅明顯,把檢舉的人公布出來好嗎?現在看完推文回復了,補推之前沒注意到其他檢舉公告,可是還是覺得公布檢舉者ID有點怪怪的XD
作者: justsay (說說而已)   2016-11-17 22:30:00
總覺得大師出桶會馬上來篇萬字廢文XD
作者: KBTIT (諸行無常)   2016-11-17 22:38:00
好多苦主啊XDDD
作者: u9912114 (NewEra)   2016-11-17 22:57:00
正義從天而降
作者: tp86fmp0108 (ㄤㄤ你好這賣多少)   2016-11-17 23:23:00
怕,雖然不懂內容
作者: alsha1998a (隔壁香腸攤的阿伯)   2016-11-17 23:23:00
其實只要大家不理他就好啦 拜託 不然每次看他一直在別人文裡刷存在感真的很煩
作者: tp86fmp0108 (ㄤㄤ你好這賣多少)   2016-11-17 23:28:00
不是我說,檢舉人名字怎顯示出來了
作者: swattw (Swat-未來模式)   2016-11-17 23:29:00
因為第十條一直都會有檢舉人
作者: hankgj94   2016-11-17 23:42:00
正義不會自己伸張
作者: w9 (Good Day)   2016-11-18 00:13:00
-------其實我一開始也不知道會公開檢舉人id,所以老實說看到以後有點驚訝,但後來轉念一想,畢竟跟d板友絲毫沒有宿怨,不是挾怨報復,也自認並非無的放矢,所以具名檢舉好像也沒什麼實質上的影響,如果板規早已明訂是具名檢舉的話,那大家也別為難板主了吧。--------
作者: itoennn (Lactose.)   2016-11-18 00:48:00
被桶好爽,鍵盤宗師,每次遇到他在對面最開心
作者: immanu (immanu)   2016-11-18 01:10:00
終於桶了,舒服
作者: puppy8321 (蒼衣)   2016-11-18 05:28:00
他分析文還算用心啦 但推回文一直都那副只有自己最懂的語氣 戰到踩線也是可以預見的
作者: Tristan0918 (Tristan)   2016-11-18 07:06:00
不推不行
作者: LeftNight (左曲夜鳴)   2016-11-18 07:25:00
窩呵呵
作者: jpg31415926 (圓週率π)   2016-11-18 07:57:00
檢舉一直都是具名的吧 亂檢舉也可能被反殺阿
作者: yuimoest (高雄區反串局總局長)   2016-11-18 08:39:00
吵死人的傢伙終於桶了
作者: yungyuan (|||||||||||||||)   2016-11-18 09:06:00
作者: wys771016 (胖熊)   2016-11-18 09:49:00
總算能安靜一個月了,被打臉就一直跳針,大概又要像之前的一篇發文一樣說自己被霸凌
作者: zxp930110 (龜山下智久)   2016-11-18 10:44:00
大師掰~~
作者: cl4a83   2016-11-18 11:03:00
希望可以永桶啦其實
作者: nwohippo (橫衝直撞‧西西波)   2016-11-18 11:39:00
連miro都看不在眼裡的鍵盤前500素養大師去水桶只是修煉
作者: Dstr (Jaster)   2016-11-18 11:46:00
鍵盤前500QQ
作者: Mrchungken (中肯一哥)   2016-11-18 12:19:00
舒服
作者: conbanwa (吱吱山的奶彈洨妹)   2016-11-18 13:22:00
就是個白金R
作者: chivalryx (太陽好大)   2016-11-18 16:24:00
舒服 普天同慶
作者: MoJi (戰神)   2016-11-18 21:43:00
已經可以看到出桶后的萬言感慨文了
作者: TheMidnight (惡夢)   2016-11-18 23:21:00
從現在開始寫出桶宣言,到時候破五萬字是必須的
作者: whenever7963 (Picket Destroyer Type-0)   2016-11-19 13:48:00
沒看到控制碼。
作者: ken30904 (Roff)   2016-11-19 14:03:00
表示樓上一定沒看完他的文章…
作者: p1997528 (rushA)   2016-11-20 02:14:00
少了它少很多廢文可以噓
作者: water2333 (Aqua)   2016-11-21 13:27:00
群嘲被桶了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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