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洋] 徵求帛琉駐地導遊

作者: nunogomes (Ethan)   2014-11-09 17:37:57
公司名稱:長虹快樂假期
應徵職缺:導遊
名額:4名
工作內容:帶遊客浮潛'介紹海洋生態'文化介紹...等等
應徵條件:基本生活英語/會游泳/喜愛戶外活動/能面對人群具親和力
受訓期間:包住跟團吃餐,無薪水,訓練期1~3個月不等看個人資質。
受訓完成後:正式上線為導遊,公司會幫你辦工作簽證。
薪水:3000美金/月
有興趣的朋友請投履歷:lrhtken@gmail.com
履歷內請附上您最陽光的照片唷
P.S 這篇文章內容跟之前差異不大,但是po文的人不一樣,
我可以預期底下回文的人會說些什麼,
所以我想先說幾句,四年多前我看了po文應徵了這份工作,
受訓期間一樣是沒有薪水的,但是我通過受訓留下來了...
但我現在的收入絕對是我當初若留在台灣沒有機會拿到的...
你可以去計較那受訓期的三個月,也可以選擇給自己一個機會!
作者: dierguarder (黑炭)   2014-11-09 18:30:00
但沒有通過受訓的就回家吃自己啦?
作者: ppoll2 (Stat Counseling)   2014-11-09 20:00:00
受訓沒薪水應該是非法吧?
作者: oldcup (老杯)   2014-11-10 02:23:00
根據我的經驗 徵人的廣告下面有附說明或是PS的通常都.....
作者: lion1980 (Lion)   2014-11-10 03:38:00
給自己一個機會作沒錢的工作?
作者: pttstupid (隨心所欲)   2014-11-10 04:20:00
PS:快給自己一個老闆不用付錢的工作
作者: thunderclap (蛤)   2014-11-10 11:22:00
投訴。
作者: goforaride (紅湯圓)   2014-11-10 15:59:00
對我包吃住就算薪資了,大概我喜歡潛水所以覺得這份工作不錯,沒什麼損失最多就三個月,其實還好啊,之後都實存
作者: cordies (明天帶你去看戲)   2014-11-10 17:49:00
不管你覺得包吃住是不是算薪資 也不管三個月不支薪是不是沒關係(法令上三小時都不行) 這又牽涉到食宿的費用是否有到minimum wage那麼高 以及因公產生的食宿費是否自己負擔 不然旅遊從業人員都不用領薪水啦
作者: goforaride (紅湯圓)   2014-11-11 00:58:00
我是把這看成是像實習XD 當然不合法喜歡的才能接受,不然不支薪太不ok
作者: nunogomes (Ethan)   2014-11-11 11:03:00
goforaride請問你寄履歷了嗎?
作者: goforaride (紅湯圓)   2014-11-11 16:46:00
我沒寄,因為我覺得你們想找的是男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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