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大洋] 馬紹爾工作諮詢(伙伴募集中)

作者: notepad67 (145×154÷DB7)   2016-07-06 16:12:48
有一些朋友寫信來給我,問工作的事
我大約回答一下
關於工作內容:
1.簡易記帳(每日收入、支出、雜項、拍照)
2.煮飯(大約三四個人)
3.訂貨(中文)
4.指揮土人工作
大約這樣,所以不用特別學經歷,會找台灣人的主要原因
因為去那工作的人,很常會有不適應的,但是只要送一個工作簽
大約要花2000(體檢、送件、就業保障費、規費、潛規則費)美金左右,
如果作一下下不想作了,公司就要損失2000美金
另外,還會被勞工局唸,找台灣人去,因為台灣人是免簽90日,
如果習慣可以直接送件,不習慣,就當作去玩...
目前還沒找到人就是了,因為其他好找,會煮飯的難找啊...
至於最多人問的入馬籍
要符合
1.在馬工作三年
但是工作簽一次只發二年(其是是一年11個月)你一定要離開一次
(台灣也是這樣規定外勞不能一直留在台灣,避免歸化)
所以要簽二次工作簽
2.入完後就可以去美國工作沒錯,但是不是美國綠卡
要入籍美國,要在美國用馬紹爾的身份重新申請綠卡
然後再轉公民
3.這樣的馬紹爾護照,是不能按月領美國政府的土人津貼的
所以,你必需工作而且要交稅給美國政府。
作者: Evagelion (Eva)   2016-07-06 19:53:00
感謝分享!
作者: bboyjian (品嘗夜的台北)   2016-07-07 09:24:00
不會煮飯......
作者: arait (豬朋狗友來聚會)   2016-07-07 16:14:00
所以現在還缺不缺不會煮飯的~~
作者: notepad67 (145×154÷DB7)   2016-07-07 16:38:00
缺人啊,不會煮飯我們三個華人吃什麼?
作者: arait (豬朋狗友來聚會)   2016-07-07 19:06:00
你們有東西吃並無法證明有人會煮飯,不過這不重要
作者: notepad67 (145×154÷DB7)   2016-07-07 20:19:00
現在有人煮啊,但她們夫妻11月要回大陸了新請的是菲菲,我個人不想吃菲國食物...我覺得我們吃的還不錯
作者: AmberWangTWN (安柏妞)   2016-07-09 01:24:00
英文不是很好,煮飯到還行(家庭式),可惜了
作者: notepad67 (145×154÷DB7)   2016-07-09 03:33:00
英文不是重點,重點是會計跟煮飯,煮飯是重點啊!
作者: sad3 (投籃前的努力)   2016-07-09 16:22:00
真的很酷 等我現在的工作告一段落 超想去的!
作者: chunche (Niki)   2016-07-09 19:12:00
會煮飯做菜,興趣還會做一點甜點,想應徵,已經寄站內信囉!
作者: castoranseus (castoranseus)   2016-07-13 16:36:00
所以離開的時候公司會負擔回國的機票?
作者: casperlau (卡世伯)   2016-07-19 16:31:00
呃,我是台灣人但我也會煮菲律賓料理 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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