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爬過文,得知可以在返台收入低的時候每年轉一定tax-deferred帳戶到Roth IRA
只要在免稅額以內就不用扣稅
現在還是有些地方想要請版友幫忙釐清一下
狀況:
今年收入較低,考慮在低稅率的情況下在不跳稅率級距內的限額轉Roth IRA
但是所轉的金額算收入還是得付聯邦稅+州稅
明年搬回台灣可以用海外收入免稅(Form 2555)的額度,(身份是公民)所以在明年轉較合適嗎?
2018 standard deduction :12000(這額度不因為居住在海外的身份有變?)
假設2019仍不變,那麼我在2019轉Roth IRA可以在12000內都免稅
綜合以上,所以在明年轉較合適嗎?
不知道我是否有誤解的地方?謝謝
剛好快年底了,需要決定一下是否要來轉還是等明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