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好,今天本人(F1/RA)與配偶(F2)去了趟 TAC 遞交 W-7 申請 ITIN,並繳交 1040 (M
FJ,配偶 SSN 處劃掉改成 Applying for ITIN);理解上是聯邦稅申報已完成,等配偶 I
TIN 下來後,IRS 會自動更新配偶稅號。
關於州稅的部份,去年因為工作的關係,從前一週搬至目前的州;目前兩州都已申請延期
。
問題:前一州還欠 $6 州稅,4/15 需繳掉,但以目前 MFJ 且配偶 ITIN 不確定可在4/15
前拿到的情形下,該如何處理呢?
麻煩前輩們解惑,感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