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cchris (cruising Panama Canal) 2019-07-03 04:36:00
原po就要去詳讀你簽的條款。只要是你自願簽的、不是被強迫的、合約就成立。至於你簽了合約卻反悔、認為這個合約不合法,人家公司也不是白癡,當然是律師評估過合法的合約、才會讓你簽。當然時代也會變、以前大家都覺得OK的事,有可能變成不OK,大法官也會重新釋憲。所以以前認為合法的東西不代表不能去打官司,重點是有沒有勝算、會不會贏這裡的重點是,你違約被發現,對方要告你也要花錢、花時間。必須是 你獲得的利益夠大才值得這麼做。如果你幫新你的6 to 24是什麼意思?讀清楚合約是你的責任,裡面一定有詳細解釋6-24的計算方式而且這個NCC是各州的法律管的,所以每一州的狀況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