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北美] 配偶在台灣 美國報稅問題

作者: kevin209 (科科)   2020-01-24 04:42:23
直接用foreign earned income exclusion 就可以了 台灣部分收入會被拿掉 可是稅還是
會拿進來算
至於稅扣這麼多 有一部分是FICA美國勞健保
建議原po大大 可以改一下tax withholding 如果真的覺得被扣太多 但因為還有配偶的台
灣收入 還是要納入考量 被excluded了還會算稅 是一件很奇妙的事
還有配偶台灣金融帳戶如果要跟你合報 也是一起要申報的哦
實在不建議用MFS啦 少很多東西要申報 可是稅和一些credit相對也沒了
作者: prettychiu (chiu)   2020-01-24 05:43:00
可以問一下被excluded可是又要算稅是什麼意思嗎?
作者: kevin209 (科科)   2020-01-24 06:16:00
這點我也很好奇 因為我已經這樣繳了兩年稅了 我覺得 好處是不會被拉到下一個bracket 但因為同時也有美國收入
作者: cchris (cruising Panama Canal)   2020-01-24 07:34:00
我也很好奇,"稅還是會拿進來算"是什麼意思?是指用較低的bracket來繳這筆稅?但還是得繳稅?
作者: kevin209 (科科)   2020-01-24 08:09:00
C大因為我老婆在台灣工作 但我FEIC用下去 我發現在tax calcuation那邊還是有算進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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