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我目前的公司在美國有據點
目前我的一部份工作是幫忙美國那邊工作
他們要付薪水給我
有幾個方案
1.透過Paypal匯入台灣玉山銀行
2.透過Paypal匯入美國的花旗銀行
3.直接匯入我個人的美國花旗銀行帳戶
4.請美國那邊委託台灣公司發放(會增加勞健保等成本,目前不考慮)
由於2,3不用手續費,個人傾向於2或3
我知道如果人不在美國,領取美國公司的薪水,並未違反美國移民法
所以2或3是可行的,不會影響ESTA的旅行
但是目前美國那邊希望台灣這邊幫忙辦簽證
正在等待排隊
如果辦理工作簽證時
使用2或3會不會有影響???
就是我在辦簽證時,基於資歷問題
還是說我是在台灣公司工作
我先前領美國公司的錢的問題會不會有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