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次都看很長的一大串大家不容易懂,我們一點點一點點來看,
深入了解lamda想要做的是什麼。
這是私密社團裡lamda和我們討論時的說法,他說有個板友寄信給他:
標題 煩請板主解釋公民版板規相關疑問
時間 Wed Aug 27 12:52:31 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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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新版主,
1. 請問新版規和近幾個判例是否溯及以往??
2. 意圖挑釁特定族群和不實指控是否為原告者主意認定?
3. 關鍵字句的含意是由原告,被告,還是由板主自行認定??
4. 在該文章下離題跳針之推文是否能比照辦理?
如上。感謝您。
要挑戰公民版水桶上限或是將公民版變成另一個一言堂,
或是讓公民版掉出熱門討論版,取決於你的決定。
我也希望版主以身作則,展現理性科學素養、基於事實討論
不流於邏輯話術詭辯,就像這篇一樣 -> #1J-1Xo8u (Gossiping)
lamda
8月27日
我先PO一下對公告底下推文的回應-也是公告
諸位看一下有沒有要修改之處...
http://www.ptt.cc/bbs/PublicIssue/M.1408957066.A.526.html
對於追訴時間點的問題嘛
在這一點上面,目前沒有明確條文規定可以追溯到多久以前的既往
就像我之前在很多有激烈爭吵情況的長串推文中 儘量採取道德勸說
所以對這個追溯時間的範圍
我的立場也是希望大家能接受我的道德勸說
溯及既往的時間以公告前兩個禮拜的時間為主
==>他想要將規定溯及既往
過去的恩怨就一筆勾銷算了 日後重新再戰(?)
不然這樣會桶不完......XD
當然如果想要從0421開板的時間點開始向後檢舉 我也是可以接受的
==>或者是將規定追溯到開板之初
只是大家要有心裡準備 如此一來可能很多人都要有段時間進桶冷靜
這也是我一開始就暗示 大水桶時代與大檢舉時代即將來臨的意思
==>他想要進入大檢舉與大水桶時代
當初一方陣營來信檢舉對方違規時 我也曾徵詢對方是否願意採用我的做法
彼此尊重,不要走向這條不歸路
不然,這版規定下去一定會有反作用力
不太可能只砍對方卻不砍自己
但檢舉者堅持要伸張版規的立場,
所以然者,就成了你現在看到的結果。
還有 目前接手的申訴案件裡,正反方都有非常多檢舉案件
目前只是概略處理一下 找出兩方同意的標準
如果踴躍檢舉並追求每一身訴案件確實處理的話
那還是一樣會回到前述大水桶時代的結果
還是說治亂世非得用重典?我個人感性上不傾向這麼做
但理性上,我不逃避需要這麼做的狀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