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文章] 15953

作者: meowmeowgo (喵喵狗)   2014-11-01 11:53:14
原文43
作者: rocfrank (roc_frank™)   2014-11-01 12:25:00
#5IW8rjT6 (ID_Multi) [公告] 多重帳號管理辦法三、共用帳號禁止條例1.由板主判決送案至組務 或 2.申訴案經小組長認為有必要送帳號部 p.s 若板規能處理 被檢舉人能接受 則止於板內若板主判決讓雙方都不能接受 則本魯申訴 這就無法預期小組長會怎麼判了 若送帳號部就為時以晚第二案經板主查證而判決無觸犯板規 基於信賴板主自律原則下 本魯自無疑慮後續視板主判決而定板主逕自決斷 對已有證據視而不見 本魯表示遺憾!唯部分證發生於DiscuService看板 將至組務併案檢舉之晚點弄!
作者: dderfken (托雷迪亞(鬍鬚張))   2014-11-01 18:46:00
鬧版被打槍哭哭喔w
作者: rocfrank (roc_frank™)   2014-11-01 18:48:00
檢舉發生於小組屋可以上訴至群組 而群組長空缺下可直接申訴至BoardCourt板 我倒要看看整件事是否都如板主班有包庇之情況 我的說明已完畢 溝通結束!
作者: lbowlbow (沉睡的小貓)   2014-11-05 14:42:00
檢舉1明明是多重帳號管理條例,為何跳到鬧版規則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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