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文章] #1LFtcAcK

作者: jeanvanjohn (尚市長)   2015-04-28 22:43:06
※ 引述《d86506 (李蘭德)》之銘言:
: 1.從此篇文章當中 看不出"禿黨"是甚麼黨派 以及所謂的禿黨黨魁是誰
: 至於 所謂的"理論"後面 不知道出處也沒有來源
: 強烈懷疑有捏造 假造公共議題 行情緒發洩之實
: 與板規第一條 與公共議題有關之內容 有違反之疑慮
: 2.縱能從禿黨 或者從理論後面的字句 查出是由政治人物 或其他公眾人物所發表
: 然而 其戲謔文字 應已足以引起爭端
: 並且 連續po兩篇文章 同樣戲謔且惡意 應該屬於違反第十一條
: 四、違規人名稱
: jeanvanjohn (尚市長)
首先第一點,板主還沒有處理此檢舉人之前辱罵在下的事情,
照理說此人應該已經因違規被水桶了,那麼他怎麼還有資格提出檢舉呢?
這是第一個問題。
第二個問題,所謂"理論",是來自某禿子的臉書:
最近台大(特別是白色學院)發生多起宿舍內的性騷擾事件。廁所與浴室偷拍、摸同寢室
同學的小雞雞等。因為層出不窮,宿民們都不堪其擾。但是學校方面又沒有辦法加派宿監
巡邏,而同學的守望相助機制也無法發動;此外,事後的懲戒等,因為沒有證據而抓不到
人。
我根據這個事實,挾著民怨,上校園建言系統,請學校在宿舍的廁所以及浴室、寢室加裝
監視器。而且顧慮到學校經費的短缺,我也只請學校在重點宿舍加裝,不過因為白色學院
是高級學生集中的學院,所以例外全面加裝監視器。
如果覺得"禿子"不夠明確,那我可以改成"李姓禿頭人士",不知行不行呢?
第三點,本板既然不禁止嘲笑公眾人物,那應該也不禁止嘲笑禿頭吧?
如果板主覺得不允許這樣嘲笑,那麼我就把"禿黨"改掉,改成指名道姓好了?
最後,還是請板主先處理上一篇我的檢舉吧。
作者: d86506 (李蘭德)   2015-04-28 22:44:00
還沒判決之前 我都還有檢舉的權限如果每篇文章都是隨便亂掰 然後被檢舉 再找文章還有公共討論的價值嗎?禿子是誰? 禿黨又是中華民國的哪個政黨?公共議題何在? 如果是台大校園 又豈是公共議題?我也不須要你回答我的問題 我只是想提醒板主而已拿一個台大教授在討論台大校園的文章硬是要說是公共議題討論 完全違反板規第一條
作者: revorea (追尋安身之地)   2015-04-28 22:50:00
很悲哀的說,ntu並不是.edu,而是.park......
作者: d86506 (李蘭德)   2015-04-28 22:51:00
有嗎? 文章根本看不出來 腦補就是捏造 假造同樣違反板規第一條你轉一個 台大校園討論的臉書 po文在公民板 就是違反板規假造校園議題為公共議題 這腦補不是捏造 那是甚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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