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文章] #1PayeBP0 (PublicIssue)

作者: aimify ( 愛米飛)   2017-08-19 22:43:59
※ 引述《andy199113 (Andy)》之銘言:
: 一、文章標題 
: 29259 8/16 jetalpha 轉 [問卦] 中油控制閥承攬商巨路國際是不是很衰?
: 二、文章網址 
: https://www.ptt.cc/bbs/PublicIssue/M.1502857739.A.640.html
: 三、違規人名稱
: jetalpha
: 四、違規事實 
: 我是原始發文者,違規人未經允許擅自從Gossiping板轉錄文章內容至PublicIssue板
: 雖然內文多數為公司網站資訊,但我不希望內文發至PublicIssue板,
: 不是一句借轉就直接轉錄,這樣不是很合理,也不符合PublicIssue板板規第五條。
首先,公民板第五條
揭載於新聞紙、雜誌或網路上有關政治、經濟或社會上時事問題之論述,
且未註明不許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者,不受前項限制。
查jetalpha板友轉錄之原文當下,
您的文章發表在八卦板(網路),
文章內容符合有關政治之時事問題描述,
且並未註明不許轉載等公開字樣,
因此不符合公民板規第五條之要件。
建議您,若是不希望文章轉錄至公民板,
請您私信給jetalpha板友,請他幫忙將文章刪除。
以上。
: 推 jetalpha: 有卦有推,借轉公民版,謝謝。 08/16 12:28
: ※ jetalpha:轉錄至看板 PublicIssue 08/16 12:28
:     [著作權]
: 第五條 .未經著作權人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轉載、散布、公開傳輸其著作。
:     .揭載於新聞紙、雜誌或網路上有關政治、經濟或社會上時事問題之論述,
:      且未註明不許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者,不受前項限制。
:     .轉載他人文章,須於文章明顯處註明出處。
:     .著作權人對於侵害其權利之情事,必要時可請求刪除。
: .應符合著作權法第四十四條到第六十五條等共二十二條合理使用之相關規定
:     .違反本條者,劣退文章或刪除其違規內容,並水桶六個月。
作者: Tomwalker (黃小羊)   2017-08-19 22:56:00
不太認同。請查詢站規第六條,關於轉錄看板文章的規定。補充,應該是站規第二篇第一章第六條
作者: aimify ( 愛米飛)   2017-08-19 23:14:00
好,我再去看看,再做判決修正,謝謝提醒~預計星期一或二再處理。
作者: A6 (短ID真好)   2017-08-20 00:52:00
ptt使用者條款 並沒有讓使用者的著作權強制授權PTT使用就算是發表在ptt/網路上 著作權依然屬於原作者
作者: chx64 (雪人)   2017-08-20 01:44:00
我認為這件事情順序應該是這樣1.原作者應先行與轉貼者告知 請他刪文並告知不同意轉錄2.若轉錄者不理睬 原作者再行提出檢舉 請版主刪文即可至於水桶的部分 則由於原作者並無載明不許轉載 故未達水桶所以版主的最後的判斷是請原作者先對轉錄者告知 是正確的
作者: aimify ( 愛米飛)   2017-08-20 11:06:00
謝謝上述板友建議~
作者: A6 (短ID真好)   2017-08-20 16:46:00
作者: andy199113 (Andy)   2017-08-20 17:14:00
已經發信通知擅自轉錄jetalpha 立即刪文不過我還是希望身為公民板板主 能行使板主刪文權利我的文章我擁有著作權 jetalpha他也沒有站內信要求可否能轉錄至公民板 本身jetalpha就已經是一位非法者雖然jetalpha目前發信後已經刪文 但對於板主判決失望
作者: tisen (有人密報你猜是誰)   2017-08-21 00:19:00
這麼怕被轉別發文啊!
作者: andy199113 (Andy)   2017-08-21 00:39:00
tisen我沒有怕轉文 是轉文經過同意還是能轉但jetalpha很明顯直接就轉了 這樣有合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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