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youtien (恆萃工坊)
2016-08-31 02:29:37http://imgur.com/U3MMUeF
給三弦大大寄了一本,想說應該寫些字,那就寫墨家信條好了。「虐」字寫
反了,就說是因為布袋戲角色都左撇子吧。兼虐、非受、尚鹹,如果不是環境限
制,三弦應該可以把這幾條發揮到極致吧?
另外,我週五會去台大,約好了中午與一位道友面交,其他板友若剛好有空
也歡迎來聊聊,我預計在活大一樓找張桌子坐。
作者:
mn435 (nick)
2016-08-31 02:42:00其它都懂但何謂尚鹹
作者:
youtien (恆萃工坊)
2016-08-31 02:53:00重口味
作者:
biglafu (哥吉拉弗)
2016-08-31 03:31:00好腐
作者:
blue1234 (è–僧穢)
2016-08-31 07:58:00這樣真的沒廣告的疑慮嗎?
作者:
youtien (恆萃工坊)
2016-08-31 08:16:00好像沒有,因為就是。若有不妥,當即刪改。
作者:
dusted (dusted !!!!!!!)
2016-08-31 09:02:00我不覺得難得的布袋戲推廣要受廣告之限
沒關係啦 未來賣書應該會變需要保護的文創產業XD通常是簽名檔放粉絲團 粉絲團放賣書廣告
作者:
amateratha (ä¿éšªçš„å°æœ±)
2016-08-31 09:59:00商業行為啥的等教育部的想找碴了再處理都不遲要窮追猛打所有疑似商業行為,ptt一堆板都可以關了
原po有很多方法可以規避"直接"的商業行為賣場連結一po出來 有人檢舉的話 你想你還能繼續在這個板po文章嗎? 自己想想
作者:
blue1234 (è–僧穢)
2016-08-31 11:18:00建議原PO同樣一本書打一次廣告就好,預祝書本暢銷,還有記得看板規,不然再發文前想問過板主由板主幫您做處理。
作者:
poke001 (黑色雙魚)
2016-08-31 11:44:00直接放在板上基本就是不妥 要輾轉相連甚麼的就是去找的人的事了
作者:
youtien (恆萃工坊)
2016-08-31 12:28:00好的
作者:
youtien (恆萃工坊)
2016-08-31 14:26:00是的。
作者:
gowaa (囧mmmmmmmmmmmz)
2016-08-31 16:18:00原然小叮噹X是您畫的啊
現在是有自認正當名目都能不受板規之限了?吃相難看也要有個限度奉勸原po想清楚編這本刊物到底是為什麼,推廣或名利?你要的是讀者還是消費者?自己都說是廣告敢問你到底把板規四當什麼?
作者:
blue1234 (è–僧穢)
2016-08-31 21:51:00經樓上這樣一提,作者有取得金光布袋戲或天地多媒體的授權嗎?這點很好奇啊!
這是評論不是二創,授權應該是不需要的吧?除非內頁有放金光的圖片素材等
作者:
youtien (恆萃工坊)
2016-09-01 00:08:00無須授權,然而內文劇照我也有向金光申請的。
作者:
mgdesigner (æ©Ÿæ§è¨è¨ˆå¸«)
2016-09-02 18:00:00著作權法的合理使用有規範評論的應用